会计、出纳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财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财务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定期对现金、帐目进行清查,清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按计划管理好学校的一切开支,并帮助和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好各项资金,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抵制。
4、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帐目,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工作。
5、保险柜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不准交他人。
6、因违反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按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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