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桥梁加固工程质量
评 定 标 准(试行)
(评审稿)
二00六年六月
湖南省桥梁加固工程质量 检验评 定 标 准(试行)
协调单位: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编部门: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试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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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近年来,我省的公路交通事业正在快速发展,由于荷载等级的升级,路网中有大量的桥梁承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补强,同时,部分新建和正在服役的桥梁存在质量缺陷,需要加固。随着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已有多种新技术在桥梁加固中广泛应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缺乏对此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提高我省桥梁加固工程的质量,使采用新技术的桥梁加固工程质量检验有据可依,编制本标准。编制工作由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协调,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主编,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加编写。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单位广泛征求了湖南省桥梁专家的意见,尽量与其它相关规范相协调,并充分考虑本标准的可操作性。
本标准共9章,主要内容包括目前桥梁加固中应用较多的新材料和新技术。针对不断应用于桥梁加固新技术,将编制新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断对本标准进行补充。
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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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2 碳纤维加固混凝土工程
3 “低压慢注法”混凝土裂缝修补工程4 粘贴钢板加固混凝土工程 5 粘贴钢板条加固混凝土工程 6 化学静压注浆加固地基 7 高压喷射注浆加固地基 8 体外预应力工程 9 植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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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 0.1 目的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桥梁加固方法已在桥梁加固工程中广泛应用。为了我给省桥梁加固工程提供质量检验评定方法,提高我省桥梁加固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应范围
本标准目前包括混凝土结构外贴碳纤维、外贴钢板、外贴钢板条及“低压慢注法” 修补裂缝的质量标准,是检验桥梁加固工程质量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是桥梁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1.0.3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
质量保证资料扣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总则中规定执行。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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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评定分数 = 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
(3)外观缺陷扣分
对工程外表进行检查评定时,如发现外观缺陷,应按规定进行扣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1.0.5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桥梁加固工程质量评定办法》(JTJ071-98)总则中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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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碳纤维加固混凝土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结合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混凝土构件的粘合面有污物时,应先用非金属砂干法喷砂吹除,或用硬毛刷粘高效洗涤剂刷除表面油垢。当混凝土表面有的松散层,则应先刮除,用清洁压缩空气吹掉灰尘和颗粒,对粘合面进行打磨,除去表层,直至露出新面,并用无油压缩空气吹除粉粒。待完全干燥后用丙酮擦拭表面。
(2)如混凝土表面较为干净,则可直接对粘合面打磨,去掉表层,用压缩空气除去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干净,待完全干燥后用丙酮擦拭表面即可。
(3)对新混凝土粘合面,由于水泥水化时生成的Ca(OH)2碱性很强,须先用钢丝刷将表面松散浮渣刷去,再用硬毛刷沾洗涤剂刷洗表面,然后用稀盐酸涂刷至表面起泡为止,20分钟后用水洗净。
(4)对于湿度较大的混凝土构件或龄期在三个月内的混凝土构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进行人工干燥处理。
(5)碳纤维缠绕构件粘贴时,若补强构件有尖锐隅角,须将隅角磨成圆弧,以免粘贴后造成应力集中而降低补强效果;补强的构件存有凹角时,则需使用环氧树脂砂浆修整,使其平整;若面层上有孔隙、蜂窝,要用不低于被补强混凝土强度的环氧树脂砂浆进行修补;露筋部分要做防锈处理。
2.1.2 底胶、整平胶、粘结胶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并不得混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如果胶混合后放置时间超过了使用时限,应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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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底胶应均匀涂抹于混凝土表面,厚度不宜超过4mm,不得有漏刷、气泡。如底胶硬化后有凸起部位时,应打磨平整并清理干净。
2.1.4 粘贴碳纤维布时,应在碳纤维表面沿同一方向反复滚压至胶料渗出碳纤维布表面,以除去气泡使碳纤维布充分浸润胶料。
2.1.5 当工作环境可能导致构件表面落灰或沾附水分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严禁火源。
2.1.6 施工时的现场温度应不低于5℃,当气温低于5℃时应使用适用于低温条件下的特殊粘结剂或采取加温处理措施;如果气温长期低于5℃,应暂时停止施工。
2.1.7 必要时按《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附录B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2.2 基本要求
2.2.1 碳纤维和碳纤维加固用底胶、整平胶、粘结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
2.2.2 碳纤维布的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中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极限延伸率三项指标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表2.2.2 碳纤维布力学性能指标 项目 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弹性模量(MPa) 极限延伸率(%)
2.2.3 底胶、整平胶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2.2.4 底胶、整平胶的性能指标
规定指标 ≥3000和设计要求 ≥2.1×105 ≥1.5 7
项目 正拉粘结强度 (MPa) 性能指标 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表2.2.3 粘接胶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附录A 2.2.4 粘接胶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和设计要求
基本性能项目 胶 体 性 规定指标 满足《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 GB/T 2569-1995 GB/T 2568-1995 GB/T 2568-1995 GB 7124-86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压缩强度(MPa) 拉伸强度(MPa) 弹性模量(MPa) 能 拉伸剪切强度(MPa) 粘结性能 工艺性能 正拉粘结强度 (MPa) 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CECS146:2003)附录A 可操作时间(min) 适用温度(oC) 混和后初粘度(cps) >5oC 时,>60 5~40 <5000
ASTM D-24 ASTM D-23 2.2.5 碳纤维布的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T3354-1999《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测定。碳纤维布和胶体每200m2制作一组试件,不足200 m2按200 m2计。
2.2.6 碳纤维工程施工前,混凝土表面不得有水渍或灰尘,并不得有较尖锐或较高的突起。
2.2.7 碳纤维布与混凝土之间应粘结紧密,当出现空鼓等粘贴不密实的现象时,应将粘结树脂注射进空鼓部位以补救,单个空鼓面积<1000mm2充胶修复;≥1000mm2割除修补;如果有效粘贴面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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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总粘贴面积的95%则粘结无效,应重新施工。碳纤维应平整顺直,不应有物理划痕。
2.2.8 碳纤维施工后24小时内,应防止雨淋或风沙、灰尘的污染;
2.3 实测项目 见表2.3
表2.3 碳纤维加固混凝土工程实测项目 项次 1 2 2 3 4
2.4 外观鉴定
最外层碳纤维布表面的粘贴胶涂抹均匀,不均匀每处扣0.5分,扣满5分止。
检查项目 碳纤维布尺寸(mm) 平整度(mm) 碳纤维有效粘贴面积 位置(mm) 沿纤维方向搭接长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2 2 ≥95% 10 ≥10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尺量,全部 用50cm直尺,每个粘贴面检查6尺 规定分 20 20 30 15 15 敲击,全部 尺量,抽样20% 尺量,抽样20% 9
3 “低压慢注法”混凝土裂缝修补工程
3.1 一般规定
3.1.1 灌缝胶的主剂、硬化剂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如果胶混合后放置时间超过了可使用时限,应禁止使用。
3.1.2 清除裂缝表面的灰尘、浮浆、松散层等污物,将裂缝两侧各30mm擦拭干净并保持干燥。
3.1.3 注入座的注入孔应正对裂缝,裂缝分岔处应设置注入座。注入座不宜少于3个/m。
3.1.4 用封口胶沿裂缝每侧密封25mm宽,厚度应≥3mm,宜一次完成,尽量避免反复涂抹。
3.1.5 注入材料固化后,应敲去注入器,必要时将封口胶补平或打磨平整。
3.1.6 灌缝胶内不得混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
3.1.7 除非采用可在水下使用的灌缝胶,否则灌缝前裂缝内不得有水。
3.1.8 注入器的连接端应牢固的安装在注入座上,若注入器内胶体全部注入裂缝,说明该处裂缝未注满,应进行补灌,直至注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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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注入器始终处于压力状态。
3.2 基本要求
3.2.1 所采用灌缝胶的主剂、硬化剂及注入器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灌缝胶性能应满足表3.2.1要求。
表3.2.1 灌缝胶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胶体 性能 粘结性能 工艺性能 规定指标 ≥40 ≥18 且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5oC 时,>60 5~40 试验方法 GB/T 2569-1995 GB/T 2568-1995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压缩强度(MPa) 拉伸强度(MPa) 正拉粘结强度 可操作时间(min) 适用温度(C) o拉强度标准值 (CECS146:2003)附录A 3.2.2 灌缝胶每50kg检测一次,不足50kg按50kg计。
3.3 实测项目 见表3.3
表3.3 “低压慢注法”混凝土裂缝修补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按设计 要求 检查方法和频率 每100m缝长检查1 注浆 密实度 钻芯 取样 1处,不少于3处且不多于20处 100 规定分 11
雷达或超声波检雷达或超声波测每10m缝长检检测,配合钻查1处,不少于3芯取样 注:注浆密实度的记分方法如下:
不合格率=不合格数/所有检测点数×100%
本项得分=100-不合格率×100×6
雷达或超声波检测方法如下: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判断裂缝修补饱满,则该检测点判定为合格,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判断裂缝修补不饱满,则该检测点判定为不合格,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数据不能准确判断裂缝修补情况,则可采用钻芯取样,也可更换检测点,但钻芯取样不得少于3处。
钻芯取样、雷达或超声波检测任选一种,当裂缝较多时,建议采用雷达或超声波检测。
处;钻芯取样不少于3处
3.4 外观鉴定
固化后,注入器和注入座、封口胶应清理干净,表面平整,不满足每处扣0.5分,扣满5分止。
3.5 术语
低压慢注法 灌注器自动将修复材料注入混凝土裂缝,过程中保持0.3MPa左右的恒定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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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粘贴钢板加固混凝土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混凝土补强加固面应打磨平整,用钢丝刷刷毛再用压缩空气清除浮尘或用喷砂技术处理表面。对混凝土表面出现剥落、疏松、蜂窝和腐蚀等劣化现象的部位应剔除,对较大面积的劣质层,在剔除后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复平整。粘贴前用丙酮擦洗干净。
4.1.2 对新混凝土粘合面,应在表面清理后用稀盐酸涂刷至表面起泡为止,2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4.1.3 对于湿度较大的混凝土构件或龄期在三个月内的混凝土构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进行人工干燥处理。
4.1.4 钢板粘贴面应先除锈、打毛,使表面露出光泽,用丙酮擦净后,随即安装。
4.1.5 胶粘剂配制应按设计配合比或材料配合比要求进行。搅拌用的搅拌棒可采用金属、竹木或玻璃棒,对小量配制可使用直形棒,若配量大,宜在棒的下端附设搅拌叶,使搅拌均匀。配制容器与搅拌棒在使用前必须干燥,要保证无灰尘、水迹与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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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应根据设计要求在安装锚固螺栓的位置钻孔,然后用压缩空气或高压水枪清孔,填入环氧树脂胶泥,插入膨胀螺栓,环氧树脂胶泥达到强度后方可安装钢板。
4.1.7 对钢板粘贴面进行处理前,应在钢板上对应锚固螺栓的位置钻孔,并按设计要求设置灌注孔和排气孔,钢板钻孔可采用梅花形布置。钢板周围用环氧砂浆或专用材料密封,以防止灌注时渗漏。
4.1.8 灌注应由下往上顺序进行,灌注压力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4.2 基本要求
4.2.1 钢板、锚固螺栓和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或行业材料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厂家所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2 胶结剂性能指标应满足表4.2.2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4.2.2 胶结剂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压缩强度(MPa) 胶体性能 拉伸强度(MPa) 弹性模量(MPa) 拉伸剪切强度(MPa) 不小于被加固粘结性能 正拉粘结强度(MPa) 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可操作时间(min) 工艺性能 适用温度(℃) 混合后初粘度(cps)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附录A 满足设计要求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GB/T 2569-1995 GB/T 2568-1995 GB 7124-86 >5oC 时,﹥60 ASTM D-24 5~40 40-80 ASTM D-23
4.2.3 胶粘剂每50kg检测一次,不足50kg按50kg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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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按设计要求对加固构件的裂缝进行灌缝或封闭处理。
4.2.5 钢板间的焊缝应与混凝土构件裂缝走向垂直,顺裂缝方向不得有焊缝。
4.2.6 钢板安装时,应在锚固螺栓上先安装垫片,以保证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间隙满足设计要求。 4.2.7 钢板防腐应满足设计要求。
4.3 实测项目 见表4.3
表4.3 粘贴钢板加固混凝土工程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用50cm直尺,每块1 钢板平整度 2mm 钢板纵横向检查3尺 2 3 4 5 6 7 8 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钢板有效粘贴面积 钢板尺寸 钢板厚度 钢板粘贴位置 螺栓锚固深度 锚固螺栓间距 3mm ≥95% ±3mm -0.2mm ±3mm -3mm ±30mm 用50cm直尺,每个粘贴面检查6尺 敲击 每块钢板纵横向各检查3尺 每块板检查3处 抽检20% 抽检20% 抽检20% 10 20 15 15 10 10 10 10 规定分
4.4 外观鉴定
钢板表面应清理干净,防腐层应涂刷均匀,否则每处扣0.5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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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5分止。
5 粘贴钢板条加固混凝土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混凝土补强加固面应在粘贴钢板条部位,沿钢板条方向打磨平整,用钢丝刷刷毛再用压缩空气清除浮尘或用喷砂技术处理表面。对混凝土表面出现剥落、疏松、蜂窝和腐蚀等劣化现象的部位应剔除,对较大面积的劣质层,在剔除后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复平整。粘贴前先用丙酮擦洗干净,然后涂一层环氧树脂基液。
5.1.2 对新混凝土粘合面,应在表面清理后用稀盐酸涂刷至表面起泡为止,2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5.1.3 对于湿度较大的混凝土构件或龄期在三个月内的混凝土构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进行人工干燥处理。
5.1.4 钢板条粘贴面应先除锈、打毛,使表面露出光泽,用丙酮擦洗干净。根据设计或材料要求,在粘贴面先刷一层环氧树脂基液,然后将配制好的胶结剂均匀的铺在钢板条上,用力刮平,将气泡挤出,随后将钢板条贴在混凝土面上,进行加压成型,让多余的胶结剂从钢板条四周挤出,使钢板密贴在混凝土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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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胶粘剂配制应按设计配合比或材料配合比要求进行。搅拌用的搅拌棒可采用金属、竹木或玻璃棒,对小量配制可使用直形棒,若配量大,宜在棒的下端附设搅拌叶,使搅拌均匀。配制容器与搅拌棒在使用前必须干燥,要保证无灰尘、水迹与油污
5.1.6 应根据设计要求在安装锚固螺栓的位置钻孔,然后用压缩空气或高压水枪清孔,填入环氧树脂胶泥,打入膨胀螺栓。等环氧树脂胶泥达到强度后方可安装钢板条。
5.1.7 在对钢板条粘贴面进行处理前,应按要求在钢板条上对应锚固螺栓的位置钻孔。
5.2 基本要求
5.2.1 所采用钢板条、锚固螺栓和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或行业材料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厂家所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2 胶结剂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5.2.2 胶结剂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压缩强度(MPa) 胶体性能 拉伸强度(MPa) 弹性模量(MPa) 拉伸剪切强度(MPa) 正拉粘结强度 (MPa) 可操作时间(min) 工艺性能 适用温度(℃) 混合后初粘度(cps) 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5oC 时,﹥60 5~40 ﹤5000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附录A ASTM D-24 ASTM D-23 满足设计要求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GB/T 2569-1995 GB/T 2568-1995 GB 7124-86 粘结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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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胶粘剂每50kg检测一次,不足50kg按50kg计。
5.2.4 按设计要求对加固构件的裂缝进行灌缝或封闭处理。
5.2.5 钢板条焊缝应打磨平整。
5.2.6 钢板外表面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5.2.7 加固完成后,桥梁结构不得出现新的裂缝,原裂缝不得加宽。
5.3 实测项目 见表5.3
表5.3 粘贴钢板条加固混凝土工程
项次 1 检查项目 钢板条平整度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2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用50cm直尺, 抽检20% 用50cm直尺, 2 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3mm 沿钢板条纵向贴面抽检20% 3 4 5 6 7 8 钢板有效粘贴面积 钢板条尺寸 钢板条厚度 钢板条粘贴位置 螺栓锚固深度 锚固螺栓间距 ≥95% ±3mm -0.2mm 5mm -3mm ±30mm 敲击 抽检20% 抽检20% 抽检20% 抽检20% 抽检20% 20 15 15 10 10 10 10 规定分 10
5.4 外观鉴定
钢板表面应清理干净,防腐层应涂刷均匀,否则每处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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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扣满5分止。
6 化学静压注浆加固地基
6.1 一般规定
6.1.1 注浆法加固地基要有详细的地质报告,包括需要加固土层的详细描述,以便作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6.1.2 施工前,作好现场工艺试验,确定化学浆液的材料用量、灌注压力、打入(钻入)深度、灌入速度等工艺参数。
6.1.3 化学注浆的浆液材料中化学药液含量应大于50%,并不低于设计要求。
6.1.4 浆体应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注,并应在注浆过程中不停缓慢搅拌,搅拌及压注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
6.1.5 连续5日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低于-3℃的条件下注浆时,应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保证浆液不冻结。气温低于药液凝固温度时不得施工。
6.1.6 不得将盛浆桶和注浆管暴露于阳光下,防止浆液凝固,搅拌好的浆液静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浆液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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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需要加固的土层之上,应有足够厚度的覆盖土层,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浆液上冒。
6.1.8 应严格控制注浆压力,使浆液能填充密实,但不得因压力过大破坏地基。
6.1.9 注浆压力,在砂土中,宜选用0.2-0.5MPa;在粘性土中,宜选用0.2-0.3MPa。
6.2 基本要求
6.2.1 注浆化学药液应符合现行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 注浆检验点可为注浆孔数的2%-5%。当检验点合格率小于或等于80%;或虽大于80%但检验点的平均值达不到强度的设计要求时,应对不合格的注浆区实施重复注浆。
6.1.3 注浆加固后,地基承载力应大于设计要求。注浆工程检验时间应在注浆结束28d后进行,可选用标准贯入、轻型动力触探或静力触探对加固地层进行检测,重要工程可采用载荷试验测定。
6.3 实测项目
表6.3 注浆法加固地基工程实测项目 规定值检查项目 或允许检查方法和频率 偏差 化学浆液性能 注浆体强度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抽样送检 取样送检 规定值 20 30 项次 1 2 20
3 4 5 5 6
各种注浆材料称量误差 注浆孔位偏移 注浆孔 垂直度偏差 注浆孔深 注浆压力误差 <3% ±20 mm <1% ±100 mm ±10% 检查施工记录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方向 查灌注前记录 量测注浆管长度 检查压力表读数 10 10 10 10 10 7 高压喷射注浆加固地基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地下埋设物的位置等情况,复核高压喷射注浆的设计孔位。
7.1.2 材料配比、钻孔深度、注浆压力等施工参数应根据土质条件、加固要求,通过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及现场注浆试验予以确定,并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
7.1.3 旋喷前场地要平整夯实或压实,稳钻杆或下管要双向校正,控制好垂直度。
7.1.4 旋喷浆液前,应作压水、压浆、压气试验,检查各部位的密封性和高压泵、钻机等的运转情况,检查设备的稳定性,保证旋喷连续进行。
7.1.5 如无特殊要求,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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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按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可取0.8~1.5,常用1.0。
7.1.7喷射孔与高压注浆泵的距离不宜大于50m。和每个钻孔内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符的情况和实际孔位、孔深均应详细记录。
7.1.8喷射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
7.1.9 对需要局部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部位,可采用复喷措施。
7.1.10在高压喷射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冒浆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7.1.11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施工,并如实做好各项记录。
7.1.12 高压喷射注浆可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经验采用开挖检查、取芯(常规取芯或软取芯)、标准贯入试验、载荷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并结合工程测试、观测资料及实际效果综合评价加固效果。检验点应布置在下列部位: (1)有代表性的桩位;
(2)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3)地基情况复杂,可能对高压喷射注浆质量产生影响的部位。 采用两次注浆法,即旋喷注浆完成后,对固结体顶部与构筑物基础底部之间的空隙,在原旋喷孔位上,进行第二次注浆,浆液的配方应用无收缩或具有微膨胀性的材料。
7.2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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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水泥、外掺剂等注浆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
7.2.2 注浆加固后,地基承载力应大于设计要求,载荷试验必须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条件时,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2%~5%,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7.2.3 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7.3 实测项目
表7.3 高压喷射注浆加固地基工程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查项目 水泥用量 桩体强度及完整性检验 钻孔位置(mm) 钻孔垂直度(%) 孔深(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和频率 查看流量表及水泥浆水灰比 取样检验 钢尺量检查 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 钢尺量检查 规定值 20 2 3 4 5 6 7 符合设计要求 ≤50 ≤1.5 ±200 20 10 10 10 注浆压力误差 桩体直径(mm) 桩身中心位移(mm) ±10% ≤50 检查压力表读数 开挖后用钢尺量检查 开挖后桩顶下500mm5 15 8 ≤0.2D 处用钢尺量,D为桩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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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体外预应力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8.1.2 应力张拉设备的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时或在千斤顶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8.1.3 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保护层完好,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8.1.4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进场检验主要作锚具(夹具、连接器)的静载试验,材质、机加工尺寸等需按出厂检验报告中所列指标进行核对。
8.1.5 主要金属部件的检查宜在张拉前进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污物、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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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锚固点、滑块垫板及预应力钢筋固定支座的放样定位要准确。
8.1.7 锚栓孔的孔位必须准确,孔眼顺直。
8.1.8 支撑预应力索的托架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为避免由于振动引起托架与预应力索的摩擦,托架与预应力索之间应采用柔软的材料隔开。
8.2 基本要求
8.2.1 预应力筋及应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应并按要求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要求厂家除了提供产品合格证外,还应提供反映预应力筋主要性能的出厂检验报告。
8.2.2 预应力筋的涂包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8.2.3 预应力筋检查数量:每10t为一批,每一批抽取一组试件。
8.2.4 预应力筋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8.2.5 预应力筋的定位应牢固。
8.2.6 锚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后锚固钢筋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2.7 张拉过程中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
8.2.8 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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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实测项目
表8.3 体外预应力工程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项次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值 偏差 预应力筋束形1 10mm 全部 25 控制点位置 2 2 3 4
锚固点位置 张拉应力值 张拉伸长率 断丝滑丝数 2cm 抽查30% 查张拉记录 查张拉记录 查张拉记录 10 25 10 30 符合设计要求 ±6% 每束一根,且钢束 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 钢筋 不允许 26
9 植筋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钻孔宜用电锤成孔,如遇钢筋宜调整孔位避开。
9.1.2 钻孔直径为d+4――8mm,d为钢筋直径。
9.1.3 钻孔完毕,检查孔深、孔径合格后,用内压缩空气及毛刷等将孔内灰尘清理干净,植筋前应将孔口临时封闭。
9.1.4 植筋前孔内应保持干燥,混凝土含水量不得超过5%或设计要求。
9.1.5 钢筋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
9.1.6 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并不得混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搅拌时避免混入空气形成气泡。
9.1.7 植筋胶混合后超过可操作时间, 应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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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施工现场温度低于5℃时应使用适用于低温条件下的特殊粘结剂或采取加温处理措施,如果气温长期低于5℃,应暂时停止施工。
9.1.9 植筋应保证孔内植筋胶填充饱满。
9.1.10 植筋胶固化前不得扰动钢筋,若有较大扰动宜重新植筋。
9.2 基本要求
9.2.1 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或行业材料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厂家所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检 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2.2 胶结剂性能指标应满足表9.2.2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9.2.2 胶结剂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压缩强度(MPa) 胶体性能 拉伸强度(MPa) 弹性模量(MPa) 拉伸剪切强度(MPa) 粘结性能 拉拔强度(MPa) 可操作时间(min) 工艺性能 适用温度(℃) 混合后初粘度(cps) 不小于植入钢筋的屈服强度 >5oC 时,﹥60 5~40 40-80 满足设计要求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GB/T 2569-1995 GB/T 2568-1995 GB/T 2568-1995 GB 7124-86 JGJ145-2004附录A ASTM D-24 ASTM D-23
9.2.3 胶粘剂每200kg检测一次,不足200kg按200kg计。
9.2.4 植入钢筋的外露长度应保证钢筋搭接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2.5 植筋的拉拔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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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钻孔不得切断原结构的钢筋,如不得已必须采取有效的处治措施。
9.2.7 植筋平面位置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因设计植筋位置无法植入钢筋,导致偏差较大,应进行验算或修改设计。
9.3 实测项目
表9.3 植筋工程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查项目 钢筋植入深度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d或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和频率 检查成孔深度,用尺量,检查100% 用毛刷、压缩空规定值 30 2 清孔情况 不得有残留灰尘 气,目测,抽样10% 25 3 4 5 锚孔位置 锚孔公差 锚孔垂直度 20mm或设计要求 ≤1mm ≤5°
抽样20%,用尺量 抽样20%,用尺量 抽样10%,用尺量 20 15 10 9.4 外观鉴定
有废孔时,视情况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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