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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组织机构及制度汇编
地测科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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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煤矿关于成立防治水机构的通知 ............................................................................................... 4 **煤矿矿井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 ............................................................................................... 6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 6 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 6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7 四、分管副总、机电副矿长、 ............................................................................................... 8 五、地测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 9 六、地测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 9 七、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 10 八、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 11 九、储量及“三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 12 十、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 13 十一、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 13 **煤矿地测科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 15 **煤矿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7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 17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 17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 18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 18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 19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 19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 20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 20 **煤矿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 23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 25
一、**煤矿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 25 二、**煤矿跟踪管理制度 ..................................................................................................... 27
(一) 安全管理组织 ................................................................................................... 27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 28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 29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 30 三、**煤矿地面巡查制度 ..................................................................................................... 31 四、**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 34 五、**煤矿地表防治水 ......................................................................................................... 35 六、**煤矿井下防治水 ......................................................................................................... 36 七、**煤矿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 37 八、**煤矿地面塌陷坑管理 ................................................................................................. 38 **煤矿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措施及各类防隔水煤(岩)柱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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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科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 43 **煤矿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 45 **煤矿技术补充规定 ..................................................................................................................... 48 **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53 马场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 提供制度 ................................................... 54 **煤矿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 ................................................................. 55 **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 57
一、防治水设计 ..................................................................................................................... 57 二、井下探放水制度 ............................................................................................................. 57 二、水文地质内外业工作 ..................................................................................................... 61 三、防治水地质预报 ............................................................................................................. 62 **煤矿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 ..................................................................................................... 64
一、地质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 64 二、测量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 65 三、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的奖惩办法 ..................................................................................... 65 **煤矿年度工作计划 ..................................................................................................................... 66
一、防治水规划 ..................................................................................................................... 68 **煤矿防治业务工作会议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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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关于成立防治水机构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开展好本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矿安全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防治水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矿党委书记、
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安检
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后勤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物资站站长、掘进工区区长、通防工区区长、机运工区区长、注浆队队长、各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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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中长期防治水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地测科负责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2、地测科为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全矿井上、下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分析,编制矿防治水规划。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防治水工程设计,参加防治水工程的检查验收。 3、技术科负责编制防治水措施,按防治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制定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调度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安排,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4、机电科、机电工区、机修厂负责排水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确保有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并正常运转;机电科负责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抽采工区负责探放水钻探所需的钻机设施,并按设计及规程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探放水施工。
6、人力资源科、财务科负责保证防治水材料、经费和人员。物资站负责防治水物资、工具、设备的采购、清查和储备。 7、生产各队组队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操作和落实。 8、相关辅助科室、队组要协助好生产队组的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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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矿井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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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顺畅。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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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四、分管副总、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总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副总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5、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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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测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地测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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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5、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6、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7、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七、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2、分析矿井充水因素,研究矿井水文地质特征,掌握地表水泵、采动裂隙、含水地层、地质构造、封孔不良钻孔以及小煤窑等充水因素对矿井生产的影响,提供矿井或采掘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预报。
3、进行矿区地面和井下水文地质测量,提供矿井涌水量,矿井降水量、河流流量、洪水位以及淹没范围等观测资料,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水文地质问题,对矿井水文地质的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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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计划、安排探放水工作,并提供探放水的工作总结等技术资料,参与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5、开展地质测量标准化工作,编制、修改、填绘各种矿井水文地质图件,对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和防治水的达标工作具体负责。
6、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7、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8、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9、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10、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八、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矿井地质工作。
2、掌握矿井煤系地质、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和媒质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3、对矿井地质进行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出矿井生产建设所需的各种采掘地质说明书和地质情况预报,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对矿井地质的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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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 工作地质和瓦斯地质的研究工作,为矿井瓦斯的防治积累技术资料。
5、开展地质测量标准化工作,编制、修改、填绘各种地质图件,对矿井地质基础部分的达标工作具体负责。
6、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九、储量及“三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矿井储量及“三量”的管理工作。
2、进行储量、“三量”的计算和统计,掌握其动态变化,建立回采率分析制度,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储量、“三量”、损失等月度、季度和年度各类报表。
3、按照国家技术政策,办理储量报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入、转出等储量核减的报批工作。
4、参与留设煤柱设计,监督资源的合理回收,经常深入现场,对不和理的开采和损失以和不按设计要求的托顶、丢底煤等现象,必须及时向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制止意见或处理建议,并应负责回采工作面日常地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5、开展地质测量标准化工作,编制、修改、填绘各种储量计算图件,对资源回收及储量的达标工作具体负责。
6、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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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1、在科科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矿井地质工作。
2、地质工要紧跟采掘工程进展,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填绘原始资料。 3、负责采集井下具有代表性的煤岩标本。 4、负责对井下巷道做出地质素描图。
5、对于地质变化异常的地段和重要巷道要进行重点详细的编录。 6、负责准确测量煤层厚度及产状要素。 7、负责对矿井涌水量进行观测。
十一、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测工必须在地测科及分管专业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测量工作。
2、认真按照《煤矿工作 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测量规程》中测量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测量人员一定要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各种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及资料计算和图绘。
4、外业收集各种原始测量资料时,要做到思想清楚,记录完整,无涂改现象,画草图要做到图文并茂,以免在资料计算及绘图时缺少内容造成与现场不符。
5、认真进行测量资料的复测复算,现场中腰线的及时延挂等。对贯通透窝做到准确无误。在携带仪器工具及其使用时做到轻拿轻放,以免用力过猛造成零部件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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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测量仪器及工具要妥善保管,用后擦干并定期检校,要充分认识到只有仪器的精确度越高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及工程质量。 7、测量仪器及工具不论在运输过程中还是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损坏现象,必须停止作业,并将仪器损坏原因汇报本科负责人,由地测科组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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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科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1)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2)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尽快提交。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 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 (2)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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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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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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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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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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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矿安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矿水害的日常监察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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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打眼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室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地质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仓,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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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进行通报、存档。
1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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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一、当井下发生透水时,现场人员除了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外,若情况危急,水势很猛,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要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强现场抢救。
2、尽可能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 3、无法抢救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到涌地点的上山巷道,不能进入出水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4、若独头下山的唯一出口淹没时,则可在独头巷道躲避。 5、被堵在巷道内来不及撤离的人员,要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静等救援。
6、撤离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迅速通知并撤出灾区和水害可能危及地区其它人员。
二、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领导,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了解突水地点、估计突水量及影响范围,分析事故发生前人员分布情况,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2、关闭受水害危及的有关采区和峒室的防水闸门明确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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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足井底主水仓水泵排水,井下水仓水泵要全部保持完好,对低于采区水仓的工作面透水时,应尽快增设水泵和排水管路,必须保证排水设施不被水淹。
4、针对水灾情况进行地面及井下堵水。
5、加强排水与抢救时的通风工作,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对水淹区域,堵塞通风巷道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6、排水后侦察、抢救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透水事故。 7、搬运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其已适应的环境,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三、被淹井巷的恢复
1、井下局部被淹,水量不大时,可用水泵直接排干。 2、对于水量较大,有补给水时,应先堵后排。
3、恢复井巷时,要注意顶板变化,加强支护,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
4、井筒和井口附近严禁明火,防止瓦斯突然大量涌出。 5、安装水泵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和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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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煤矿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矿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由于水害而引起的事故,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1、地测科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科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有保安责任。
2、地测科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科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安全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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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2-3天临时预报。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
7、水情水害预报要做到及时验证、及时分析总结。
8、相关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科门反馈现场情况。
9、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10、地测科门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1、地测科门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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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矿跟踪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科、井、队、班、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矿设安检科、井口设安全小组,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井口有监督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检科,是矿和“矿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井设安检小组,抓本井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井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6、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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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井和安检科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和统计图表。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图表设在井队和安检科,由井队和安检科统计、登记。各报表、图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日期和格式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登记表”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检科或矿组织的专职人员搞好,办公室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检科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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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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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 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轻伤由安检科,井长会同医院处理。重伤则由矿安检、生产技术科等单位处理。重伤以上事故 ,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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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矿地面巡查制度
矿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矿地面巡查,更好地了解、掌握矿区地表情况,制定巡查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的储备和防洪措施的落实。
2、加强雨季期间矿井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专人管理。对矿井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4、加强井下防水设施及生产区积水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自检,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完)工时间“五落实”。对重大水害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及预案,坚决做到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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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雨季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人员进入。
6、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应急处置措施。要对防水预案组织学习,成立防洪队伍。
7、根据矿井实际做好雨季机电安全工作,对矿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配备充足的备品配件。矿井主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务必在雨季前完成,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由机电矿长负责实施。
8、对所管辖的高压线路逐一排查,对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问题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确保矿井电源线路及其它一类负荷的可靠供电。
9、按时完成井下水仓的清挖工作,对井上下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
10、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等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试验,做到齐全有效;主变压器、主电缆等要按照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由机电矿长负责。
11、泵房、变电所等重要场所要配齐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报告和反馈有关情况。
12、严格落实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的制度,当连续降雨达到10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专业领导、科室科长,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站、保卫科等单位全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立即停产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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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暴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各井筒范围外排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雨季前要完善“三条线”检查,对压风管路、防尘管路、通讯线路进行检修、清查。
15、雨季“三防”期间,24小时必须有领导带班、值班,及时调度协调有关事宜,并做好记录。科室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保持联系。
16、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正常运转。 17、严格按照我矿领导小组值班安排表值班
18、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巡查。巡查时间由巡查人自己确定,雨季期间下雨时必须巡查一遍。
19、 巡查时,巡查人要有全局意识,如发现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或向分管领导及矿调度汇报。
20、 巡查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 要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21、 各负责人在巡查工作时,要本着对矿负责的态度认真巡查。对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或在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巡查人对所发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置不当,给矿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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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2、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修改、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3、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绘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4、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5、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6、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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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9、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煤矿地表防治水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科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科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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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煤矿井下防治水
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科门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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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通至井底车场。
七、**煤矿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1、汛期来临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
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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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煤矿地面塌陷坑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在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科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
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科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矿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
5、地面出现塌陷时,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
6、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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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措施及各类防隔水煤(岩)柱
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文件精神,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矿井防治水规划》、《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年度采掘计划,编制下发本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工程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工程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工程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
1、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文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文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范,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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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各类防水煤(岩)柱管理,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并报公司审批,未经允许,严禁在防水煤(岩)柱区进行采掘作业。
五、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工程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措施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工程设计(方案)、措施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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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管,并应将目录及时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岗位,做到始终使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和文件。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先上报单位审批,由单位相关部门依据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说明书或设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要求,组织编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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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严禁单位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对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推荐的新型施工生产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等;提倡创新,但必须按相关程序执行。
十一、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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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科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测量技术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为采掘生产和矿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关地质测量图件和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2、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科里经常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3、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4、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返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
5、负责井田生产补充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及掘井巷道的资料,搞好地质预报,做到准确及时,能指导安全生产。
6、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编制大型贯通设计,负责日常生产的测量工作,按时收尺、填图,及时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7、“岩移”、“三带”的设计和观测工作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为“三下”采煤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准确的地测资料。
8、严格执行各类图纸、资料的保密、保管、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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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文地质工作应经常分析研究矿井充水因素和规律,定期进行井上下水文观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为矿井采掘生产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杜绝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透水事故。
10、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做好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和上报各类“三量”、储量数据,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工作,数据准确无误。“三率”达到考核要求、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获得批准的,按减免额的1%奖励有关人员。
11、分析处理事故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到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按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降级、调离工作岗位、进行处罚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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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科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1:5000) (5)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6)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7)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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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科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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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14)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5)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6)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7)地质、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8)储量管理台帐符合要求。
(19)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有采后总结,计算其采出量、损失量、工作面回采率及水文地质情况。
(20)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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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掘进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区队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
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
2.地测科为加强对地质构造的观测,为各开掘区队技术员配备地质罗盘。各开掘区队技术员要随身携带地质罗盘,随时测量各开掘头面煤、岩层变化及构造产状等。对区队技术员随身携带地质罗盘地测科不定期抽查。
3.各区队技术员要利用地质罗盘对所施工巷道的岩层产状及时掌握,遇见岩层产状、岩性异常变化,升井后立即汇报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对巷道揭露的构造、煤层等异常情况未进行汇报或汇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露编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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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构造、煤层的。
4.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区队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区队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
5.各区队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6.各区队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热备用状态,毛水沟和永久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7.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矸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
8.各区队有探放水任务及探老空任务的,区队技术员要对本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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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2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沿空掘巷区队,技术员应该明确老空区情况及本队每日钻探情况,每旬向地测科书面汇报。对本队探放水及探老空情况不清楚、具体位置不明确的。 9.通修队技术员班前会将需要验收的钻孔汇总通知地测科验收人员,通修队要建立专门验收钻孔汇总记录本,发生因未通知验收而造成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0.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探煤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施工设备准备等工作,对探煤工作不予配合的。
11.各区队所在巷道施工钻场、水仓、沉淀池等,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钻场、水仓、沉淀池等位置要上尺子上线,严禁用眼估算施工钻场位置、尺寸,钻场、水仓、沉淀池等的长宽高要符合设计。
12.对各区队技术员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所在巷道和工作面没有发生突水、破坏防水煤柱及贯通缺失主要构造基础资料等相关事故。 13.施工区队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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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4.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5.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
16.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
17.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8.各区队技术员每月逢五逢十(每隔五天)向地测科汇报一次中腰线执行情况,所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地测科根据汇报情况及时调整中腰线,确保巷道施工严格按设计进行,各区队一次不汇报罚对技术员进行相应处罚。
19.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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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20.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 21.各区队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巷道中、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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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一月不得少于1次。 2、参加人员:主管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安全、机电、技术、运搬、通风、采焦、采煤等工区、科室主要负责人。
3、安全例会由主管矿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矿长不在时,由分管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
4、例会内容以本周安全生产情况为主,分析矿井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如实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对隐患问题落实到人,限制整改日期,进行好复查纪录。不得以生产总结代替安全例会。
5、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纪录,各科室、工区负责人对本范围内职工要认真传达会议内容,达到人人皆知。
6、安全例会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或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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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 提供制度
为了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1、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2、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
3、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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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能乱动。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座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确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库。
6、经纬仪、全站仪、井下防爆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无氨晒图机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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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借出及返还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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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一、防治水设计
1、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矿井采掘生产,由计划的提 出矿井防治水总体及阶段设计要求,及时汇报矿及公司。
2、矿井局部防治水设计如某段开掘巷道,某个工作面某个水文孔防治水设计。结合矿井采掘生产计划,按年度做概要的防治水计划设计,上报公司。
3、矿井局部单项防治水设计,条件具体时及时设计,一般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作面,在出面前立即做防治水的具体设计,巷道防治水设计在施工前提前做好防治水的具体设计,水文孔的具体设计也应在施工前设计,单项防治水具体设计,由矿组织审查,并上报公司备查。
4、防治水设计要目的明确,基本水文地质条件尽可能分析比 较清楚,具体设计要规范,要图文齐全,要有必要的计算分析。矿井比较大型的防治水设计,要先做计划任务书,再做具体设计。
二、井下探放水制度
(一)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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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近积水老巷、老空、老窑、小窑及未封、封闭不良的钻孔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和陷落柱时。 3、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4、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5、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采掘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 6、掘进工作面出现10m3/h以上涌水而出水条件不清时。 7、掘进巷道“安全隔水岩柱”小于20m时。
8、接近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或上煤层的积水 区时。
9、其他具有透水危险的地点。 (三)探水孔布置原则: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钻孔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平 面和竖直面上呈扇形布置,钻孔终孔间距不大于3m(平距),厚 煤层内钻孔终孔垂距不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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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放断层及岩溶水。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少于2个。
(四)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必须编制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探放水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要求:
1、探水施工现场应具备放水路线和安全撤人路线,在复杂地区探放水施工现场应设专用电话,撤出受探水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2、除沿空无压探放老空水外,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探水 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大于75mm,但钻透积水区或含水层后,可根据 水压、水量、排水能力等情况酌情扩孔。
3、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探水孔未钻透含水体前。必须埋设孔口管,并用水泥固管,待凝固48小时后做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大于预计水压的1.5~2倍,试验压力稳定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探水孔孔口管长度符合以下规定。 水压(MPa) 套管长度(m) <1.0 >5 1.0~2.0 >10 2.0~3.0 >15 >3.0 >20 4、煤层内原则上不准探放水压大于0.1MPa的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采空区积水,如确实需要,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矿总工审定后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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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探水孔开孔位置应选择在完整的岩层段。
6、钻进中发现煤岩松散、片帮、来压或钻孔内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 向矿调度所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情况危急时,必须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7、预计钻孔内水压较大时,必须编制防止孔口管和煤壁突然 鼓出的措施。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涌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实行控制 放水,并派专人监测钻孔的出水情况。测定水压水量,核实积水区 的范围和水头高度。遇有水量突然变化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进行分析处理。
9、钻孔放水后,测定孔口压力,重新划出积水线,计算积水 量,随时掌握采空区水量、水位变化。
10、鉴定老空水探放效果。在老空水探水钻孔无涌水或涌水消失后,应当用粉状物测试钻孔进风或出风,或者终孔标高最低钻孔虽有小水流但没压力,或者采用透孔检验无水时,才可确定放水结束。
(六)探放老空水工程结束,必须经地测科门检查,并提出复工通知单,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复工。复工后掘进到最后5m时,采用小断面掘透放水孔标高以上部分,然后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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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井下施工的各类灰岩水文孔,钻孔结构视钻孔用途、 孔深及水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开孔直径不小于Ф130mm,终
孔直径不小于Ф75mm。煤层中施工的灰岩长观孔,采用三层套管结构,护壁管Ф146mm,长度不小于2m,孔口管Ф127mm,长度视灰岩水压大小确定,一般不小于15m,止水套管Ф108mm,下至第一层灰岩上2m。底板加固钻孔两层套管结构,护壁管Ф127 mm,长度不小于2m,孔口管Ф108 mm,长度不小于8m。
钻孔施工到设计终孔层位后,经验收同意后终孔,并测定水压、水量,取样分析,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二、水文地质内外业工作
1、水文地质外业工作
(1)水文原始记录本,即使用井下地质调查记录本,在调查前应填写好日期、星期、天气、地点、调查人等。水文原始调查记录本用铅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
(2)按季度要收集气象资料。
(3)对本井田内的主要水系分布,内涝积水及其变化,分季度调查,在重点地段观测水位及流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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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井田内的长观孔,每半个月观测一次水位,特殊情况加密观测次数。
(5)井下分采区、分水平、分煤层设置测水站,每月实测两次,特殊情况加密观测次数。
(6)井下主要集中出水点,出水段,要按规程专门观测。一般新出水点要连续观测3天,每次3小时,观测内容包括水量、水温、水质、并取水样化验。
(7)观测者测算水量时,精确量取水沟长度、宽度、深度,精确值在0.01m,测量数据在三个以上,秒表读数要精确到0.1。使用其它测水方法,一点连续测水应三次以上。
2、水文地质内业工作
(1)及时填写各种水文地质台帐,要求使用碳素墨水认真工整填写。
(2)每月底及时编制水文地质月报(水害排查、涌水量、水位观测报表)上报矿领导及公司。
三、防治水地质预报
水文地质人员应根据井巷揭露的地质资料和勘探成果综合研究未采区的地质情况,对井田内影响生产的地质构造、水文情况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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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及掘进头进行全年、季度及月度水文地质预报,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矿井安全高效地生产。
1、年预报:矿井地质人员根据生产管理部技术组及经营管理部计划科安排的年度生产计划,适时地在年底对下一年所有的掘进头、工作面做综合水文地质预报。
年预报基本上分计划开掘巷道和回采工作面两部分,综合分析地质条件、水文条件,以数表、文字、图件全面表达预报成果。年预报由地质科长亲自负责落实编制,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2、季预报:应根据季度生产计划,对各回采工作面和地质条件有重要变化的掘进头做具体预报,预报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3、月预报:应在月初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对各回采工作面和地质条件有重要变化的掘进头做具体预报,预报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4、临时预报:根据生产情况,必要时适时提出水文地质临时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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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
矿井地测工作是煤矿生产 、安全、建设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了加强矿井地测管理工作和各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编制此奖惩办法。
一、地质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1、矿井地质观测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描述的地质现象内容完整 、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反映客观。在当月工作中未发生误揭煤层、误地质构造判断(包括断层性质、煤(岩)层位等),误透水、误穿小煤窖及古窖等。按时提交各种地质资料,较好的满足生产需要,预测预报及时发放,资料可靠。每月按掘进进尺嘉奖地质人员5元/米。
2、若地质人员每月未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和发放预测预报,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并造成工程浪费的,取消当月嘉奖,对造成浪费的工程按100元/米处罚。造成严重事故的,由矿组织分析处理。
3、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检查验收中达部级标准的,每月嘉奖全队2000元。地质人员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口头或书面)或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矿另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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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量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1、测量工作严格按《中腰线管理规定》的要求,当月无中、腰线管理错误,按时延挂中、腰线和复测、复算导线资料。对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进行检查汇报调度室和生产技术部。并及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及图纸,做到“图纸、资料、现场”三统一。达到以上标准的每月嘉奖测量人员5元/米。
2、贯通透窝的奖惩按同一起算坐标点测至两掘进工作面的最短距离考虑,(1)小于2000米的导线,每贯通一个工程,经检查验收满足精度(误差允许)要求的。如果是对贯(包括煤仓、溜眼),每个贯通奖3000元,对贯以外的贯通,每个奖1000元。(2)大于2000米以上的大型贯通工程必须有“贯通测量设计”及“贯通总结”,贯通满足设计允许误差,按每个贯通5000元嘉奖测量人员。凡出现误差超标按奖励标准的50%扣罚。
3、凡是测量工作达不到规程要求及贯通满足不了工程要求的,要追查分析,对等处罚有关测量人员。
三、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的奖惩办法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设专人登记、建帐建卡。分门别类,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的,每月嘉奖100元,资料管理混乱,不易查找目录索引的,每抽查一次罚100元,若因管理出差错,造成资料丢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奖励标准加倍处罚。
2、对使用计算机制图熟练并在半年内能带出徒弟的,经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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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管理办公室和考核办确定后,可向矿申报一次的特殊嘉奖。
**煤矿年度工作计划
为保证矿井生产建设安全,构建水害防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防治水有关制度及措施,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矿井建设生产进度计划,特编制2013年防治水规划。 一、 矿井位置及交通
格目底一号矿井位于水城县东南方向,以六盘水市为中心,铁路、公路已形成网络,四通八达,交通运输方便。 1、地形地貌
矿区地处乌蒙山脉东侧,三岔河与北盘江之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中山峡谷地貌。矿区范围附近主要河流有百车河。 地质特征
二、矿井开工建设以来,从主井、副井、风井大巷,到11水平各条巷道,到12集运石门、12回风石门,到井底车场、水仓、炸药库、新开的13302瓦斯巷,均存在较多的破碎带、断层、不规则褶曲等地质构造带,煤岩产状变化剧烈,构造复杂,地质情况难与预测。经多方求教,总体认为本矿地质构造复杂,与地勘报告里定性为中等复杂类型不符。
在矿井开拓建设中,井下钻探经常发生瓦斯喷孔、顶钻超限,巷道掘进中瓦斯超限等动力现象,综述,本井田属瓦斯含量高煤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应在井巷施工和开采过程中,进行矿井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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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等级及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确保安全生产。
三、矿区水文地质
格目底一号矿井矿区位于格目底向斜北东翼南东转折端附近,构造中等,含煤地层出露于上覆飞仙关组与下伏峨眉山玄武岩组成的对峙高山所夹谷地中,区内小溪发育,以大老地-店子上为界,以西流入巴郎河,以东流入百车河,流量变化迅速,雨季大,旱季小,**煤矿还有数十个泉点。当地侵蚀基准面为百车河,标高1190m,煤层大部分赋存于基准面以下,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
四、充水因素分析
煤矿现在处于矿井基建建设阶段,其充水来源主要为
1、大气降水:矿区位于补给迳流区,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水源。其充水强度与季节和降水强度、持续时间关系密切,未来矿井应加强雨季的疏排水工作。
在主井、副井、回风井巷道开口至一水平段,巷道顶、巷壁、底板在浅部、构造带岩石破碎段,出现滴、淋水甚至涌水。特别是在雨季期间,水量显著增大。经分析,是由于雨季降水随场区内冲沟流下,砂砾冲积层富水,水沿裂隙、空洞及岩石破碎带渗入井下,水量直接随降雨量而变化,地处冲沟处的副井井筒涌水量随雨季降雨反应更加明显。
2、小煤矿积水:区内无老窑分布,但浅部存在许多小煤矿(如八家寨、挖炭坡、马场、检材沟、腾飞、潘家寨、吉源煤矿)。除腾飞、吉源煤矿外,均有较长生产时间,有一定的采空范围。整合后,部分小矿封闭,其巷道积水对本矿开采是一大威协。未来矿井在小煤矿附近开采时,应注意透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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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
在11轨道石门掘进至上山变平处,里程*米,开钻场进行地质打钻,钻进中遇水,水量达36m³/h,并伴有喷孔现象,经综合推断预测为上方老窑水通过裂隙流出,现已基本稳定,流量在20m³。从此判断上方老窑已开到11轨道石门水平附近甚至更低,在此水平标高进行掘进等施工时,必须做好探放水工作。
3、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为龙潭组及飞仙关组下段的裂隙含层水层。它们富水性弱但具承压性。因此,在今后开采过程中应作好疏排水工作。
4、断层导水:一般情况下,区内断层,导水性较差,仅少数断层组局部地段可能具一定的导水能力。在断层附近采煤时,应严防由于开采作用,改变断层原始状态和导水性,造成含水层水或地表水沿断层带涌入井巷。同时要防止采动影响,老窑积水通过断层裂隙、采区冒落带涌入井下。
5、封闭不良的钻孔。因前期的地质勘探工作,在井田范围内留下了钻孔,如若封闭质量不合格,有可能其他水体通过钻孔涌入井下造成突水事故。
一、防治水规划
一、建立防治水机构、明确职责 (一)、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矿党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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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
记、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安检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后勤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物资站站长、掘进工区区长、通防工区区长、机运工区区长、注浆队队长、各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中长期防治水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地测科负责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2、地测科为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全矿井上、下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分析,编制矿防治水规划。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防治水工程设计,参加防治水工程的检查验收。
3、技术科负责编制防治水措施,按防治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制定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调度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安排,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4、机电科、机运工区、机修厂负责排水设备、设施的设计和安装,确保有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保障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抽采工区负责探放水钻探所需的钻机设施,并按设计及规程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探放水施工。
6、人力资源科、财务科负责保证防治水材料、经费和人员。物资站负责防治水物资、工具、设备的采购、清查和储备。 7、生产各队组队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操作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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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相关辅助科室、队组要协助好生产队组的工作。
9、安捡科、人力资源科负责监督各单位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具体规划
经分析总结,本矿井的主要水害为大气降水、裂隙水和老窑水,因此,本矿井的防治水规划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
(一)、地面防治水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矿区内的防洪设施、抽排水系统、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矿区场地的排水系统要尽快按设计修建完成,建构筑物位置、标高要充分考虑防洪要求。场区的主排洪沟、水沟、排水涵管等要形成完善可靠的排水系统,并随时进行清理。
3、主、副、风井井口上方必须修建截水沟,并引入到主排洪沟,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4、对主井上方、风井边、风井公路旁的滑坡地段,以及办公楼场地边、洗煤厂、瓦斯站等其他存在滑坡隐患的地段,应采取卸载放坡、修建挡墙、截水沟等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严重的地段,与相关设计单位、部门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按方案明确施工单位,处理时限,及时完成防治工作。
5、雨季期间对场地主排洪沟及它上方的冲沟进行检查,要防止冲沟在矿区上方大量积水,然后溃塌的情况出现。要随时对矿区地面的低洼地段、塌陷区、裂缝进行填充压实,疏排截漏,防止水流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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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对已经与地表联通了的裂隙,应及时查明,并采取堵漏措施封闭。
6、进一步查清新增井田的水文地质条件。对井田范围内及相邻矿区造成的地面裂隙、塌陷等现象组织检查,摸清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所开采煤层上方的冲沟,要采取一定措施将地表水疏排或引离开采区上方。
7、前期勘探钻孔可能引起的导水,要加强排查,封孔不严的重新处理,防止钻孔成为导水通道。
8、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废杂物堆放在洪水、溪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二)、井下防治水
1、矿井排水系统的建设,据矿井设计,在井底设置井底水仓,矿井水自井下排水泵房+1100m水平经副斜井排至 +1290m井口,管路斜长518.8 m, 再从井口经管道进入水处理站进行净化处理。
排水设备选用MD280-43×5型水泵3台,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配YB系列,10kV,280kW矿用防爆电动机。排水管为D273×7无缝钢管2趟,正常排水时1趟工作,1趟备用,最大排水时2趟工作。
2、局部地点排水系统。根据各期的开采情况及时建立排水系统,设立水仓、排水管路。在斜下山巷道及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水沟自然排水的地点,采用临时水仓、潜水泵排水方式进行排水,在实施前,必须了解水情,研究方案,制定措施。
3、掌握矿井开采的详细资料,并及时进行测量和填图。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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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探放水工作,及时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分析,确定矿井涌水的位置及水量、波及范围,搞好水情的预测预报工作。
5、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6、调查、收集和核对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情况,在井上下图上对应标注其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并分析对本矿的影响。
7、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设60m的防水煤柱;相邻采区必须留设50m的防水煤柱;相邻工作面必须留设20m的隔水煤柱;为防止断层破碎带突水,断层两端留设煤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采掘技术员负责设计,确保安全。
8、严禁在留设的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破坏煤柱。 9、在有突水危险的区域,要设置防水闸门或防水闸墙,进行封闭隔离,以减少危险和涌水量。
10、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仓,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随时清理各巷道的水沟,保持畅通。
11、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三)、井下探放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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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放水原则
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停、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掘工作面遇到下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时,在沿空掘巷时必须及时探防水。
接近含水层、断层时。 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并有出水征兆时。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接近积水地区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2、探放水设计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相关规范进行矿井探放水设计。
探水起点的确定:为了确保采掘工作和人生安全,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限。
积水线:积水边界线(小窑采空区范围)其深部界线应根据小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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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老空的最深下山划定。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0 kpa时,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小于20m。
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积水区,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对有图纸资料的小窑,探水线至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科查的小窑,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发生透水事故。
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3、探放水安全措施
1)打钻前必须明确探水眼的位置、方位、倾角、眼数、孔深,严格按探放水设计施工。
2)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慎重确定探水地点,避免在危险区内安设钻机。安设前先将钻机附近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冒顶和片帮伤人。
3)打钻时必须有一个技术员及以上的领导在现场指挥,负责打钻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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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钻时必须有一名瓦检员和一名安检员在现场,负责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打钻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探水时的各项记录及各责任人签字记录。
5)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清楚发生透水的各种预兆。 6)透水预兆: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出现裂隙渗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7)对掘进打眼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室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8)检查流水路线和人员撤退、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矸、物料、矿车等阻塞,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9)探水时调度室必须及时掌握探水情况,确保探水各项工作的安全实施。 4、井下排水要求
井下的顶板水、底板水、老空水造成影响时,必须进行排水,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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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泵:必须有同能力的备用水泵、检修水泵,水泵工作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机电科负责水泵的安装调试及正常运转;
2)管路:必须管径相同的备用管路且畅通无阻,能配合水泵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水泵及检修水泵相适应,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备用水泵;
4)矿井主排水系统必须由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5)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主水仓的有效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6)排水设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7)井下各个水仓、水沟必须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煤泥,保证不影响排水。
5 、发生水害事故应急措施
1)水害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立即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按预案进行抢险救灾。
2)发生水害事故后,队长负责清点人数,告知工人们不要慌及撤离路线。
3)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情况紧急时,可抓牢棚梁、棚腿,防止被涌水冲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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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值班领导。 5)水害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地点、涌水程度、现场被困人员情况等,利用电话或其它联络方式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向受威胁区域人员发生警报通知。
6)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增加时,作 业人员立即佩用好隔离式自救器,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带防护器具的情况下,进入灾区。
7)调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排水设备,加快排水速度,降低矿井涌水量水位。
8)如因突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示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9)加强灾区的通风,为避难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煤矿防治业务工作会议
(一)防治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得到进一步提高,掌握 我矿防治水总体格局。
水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水害事故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较大。
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目前煤矿防治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煤矿防治水管理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 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突出现场管理,不断强化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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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
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水 害事故,努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规定。
上级部门提出的“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进”防治水新工作方法实现了由被动防治向主动探采的转变,为现在煤矿防治水工作措施和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煤矿水害防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掌握和克服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调查和地面、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等工作,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有关图件,图件内容要真实可靠并实现数字化。要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探放水成果、探放水预测预报等有关基础台帐,为我矿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可行的探放水及治理方案,杜绝危险状况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一系列防治水制度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10项制度,大力实施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专家会诊等一系列专项制度措施,完善煤矿防治水管理、技术等自身水害防治各类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管事、管安全,实施制度保障、重典治安;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负责”责任制,建立“业务保安、环环相扣”的防治水安全共管机制,实施了探放水激励机制和防治水作业优先机制;建立以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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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为主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专家提措施,部门搞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防治水工作新格局并具体实施,克服开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使防治水工作必将成为全矿安全防范的重点。
(四)做好我矿防治水基础资料,力争探放水手段多样化,把防治水规定落到实处。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发展观。要正确对待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自觉增强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形成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煤炭产业结构,积极探索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夯实煤矿防治水工作基础,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为我矿防治水工作提供的有利条件。
(五)强化体系建设,突出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
今后,我们要按照国家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防治水专家会诊制度,突出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提高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为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奠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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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和煤矿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我矿防治水工作水平,为我矿安全生产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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