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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复习资料

2021-05-02 来源:乌哈旅游
 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复习资料

模块一

考纲要求:

1.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学生观: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第一章 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概述

(一)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形成

1.素质教育观的产生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________________”转向________________的轨道。

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颁布,这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正式文件中使用“________________”概念,标志着素质教育开始成为我国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的明确的指导思想。

2.素质教育观的形成

1997年10月29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素质教育“是依据_《_________》规定的国家教育方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_______年,国家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_______教育方针,以__________________为根本宗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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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理念

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___ _____、

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素质教育。

_______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版)》,把 写进法律。

(二)素质教育的内涵

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1.素质教育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素质教育倡导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在教育中使每个人都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人,更不是只注重少数人的发展。每个人都得到发展,不仅是民主的基本理念,而且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全体学生共同的目标必然会因学习个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矛盾的解决关键在于教师对教学目标层次性的把握。让具有不同潜能的学生在同一教学空间中均有较大程度的发展,是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2.素质教育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施素质教育,是要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这要求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而且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并且要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以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素质教育是以培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也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素质教育的本质是使学生能够主动、活泼、愉快地学习,使学生在主动学习、自主探究中逐步形成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4.素质教育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从教育对所有儿童的共同要求的角度来看的。教育还要考虑到儿童的个性差异,充分发展其个性。

(三)素质教育的外延

素质教育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素质教育是连续的全方位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在外延上,甚至超越了学校范围,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四)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

______________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对知识经济向人才培养提出挑战的回应。 1.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2.____________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

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对教育来说,培养创新能力是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追求,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应试教育不仅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牺牲多数学生的发展,而且忽视甚至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因此,能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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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本质区别。

3.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传统教育以教学内容的稳定性和单一性为基本出发点,以知识记忆和再现为基本学习目标,强调掌握知识的数量和准确性,对过去知识的记忆。所以传统教育把掌握知识本身作为教育目的,把教学过程理解为知识积累的过程。在现代社会中,在教学过程中,更强调的是“___________”知识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获得结果;强调的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探究精神的形成。

实施创新教育应注意:教师是教育创新的主体,教育创新的关键在于教育思想观念的创新,应不断加强教育经验总结、理论研究,发挥理论的先导和引领作用。 (五)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

表一: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区别

教育对象 学生 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 应试教育 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素质教育 面向所有的学生 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全面进行 启发式、探究式教学,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发展性评价,评价方式多元,评价主体多元 教育目的 能力培养 只重视技能训练,忽视能力培养 重视各种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 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方法,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筛选性评价,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学生评价 价学生的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 教学内容较难,过于偏重学科体降低教学内容的深度和难度,教学内容 系,忽视综合性及应用性内容,弱化学科体系,重视综合,教不同程度存在着脱离学生生活学内容结合学生经验、联系实实际,忽视实践等问题 教育着眼点 局限于学校

二、素质教育的实施

(一)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教育要面向________________。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是要求每一位学生都必须接受的教育,从这一层面上说,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其次,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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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 注重发展性,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每个学生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并且都应得到与其潜能相一致的发展。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实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 ”的根本体现。

2.教育要促使学生______________。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的教育方针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教育要促进学生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培养。

4.教育要促进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展。

为前提。这就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要真正做到尊重学生的 ,发挥学生的 ,在教学中主要采取 、 教学,给学生充分的空间进行探索和思考,促进学生 、 、 的发展。

5.教育要培养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相统一。教育要求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是同时应该注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兴趣爱好,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

6. 教育要培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能力。

教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不教,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会,更要让学生会学,在传授知识给学生的同时,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性质

1.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

基础素质是全面性的,也是面向全体国民的。中小学素质教育就其一般性质而言,应当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和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2.小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1)小学低年级学生的特殊性:此时的儿童对是非、善恶的判断仍处于以成年人的标准为标准的阶段,对教师的权威表现为绝对的信任与服从,对老师有特殊的依赖心理。

(2)小学中年级学生的特殊性:这一阶段的学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自我意识的产生并逐渐增强,主要表现为对外界事物有了自己的判断与理解,不再无条件地信任老师,并开始关注老师处事是否“公平”。

(3)小学高年级学生的特殊性:这一阶段的学生智力获得较快发展,逻辑思维开始在思维中占据优势地位,并且他们的创造性思维也有很大发展,对新鲜事物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但持续性不强。在对这一阶段的学生进行教育时,教师要在理解学生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始逐渐放权给学生,给学生独立做事的机会,并给予指导,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以此为契机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才能,让学生获得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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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进行创新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必须要以

3.中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1)初中阶段:初中阶段是人的自我意识觉醒的阶段,因而是人的个性发展的关键阶段。

(2)高中阶段:在经历初中生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后,高中生便进入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也进入为人的终生发展奠基的关键阶段。

(三)素质教育的构成

1.德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素质教育的 ,起着指明 的作用。

2.智育:智育在向青少年传授知识、发展智力中起着主要作用。

3.体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素质教育的构成中起着 作用。 4.美育: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美育则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最佳途径。

5.劳动技术教育

6.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四)素质教育的实施策略

2010年7月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坚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这一战略主题的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1)实施素质教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2)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以“完整儿童”为培养目标 2.建立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 (1)充分发挥________作用

政府行为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障。基础教育主要是由国家举办和管理的,政府行为对基础教育具有导向、调控和约束作用。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管理,简政放权,加强指导。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与管理教育的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大__________力度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督导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其导向、激励、帮助、指导、促进的作用。

(3)提高____________科学性

教育评价具有导向、鉴定、调控和激励的作用,是保证素质教育活动朝着预期目标高效前进的重要手段。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用 代替以往的以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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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唯一标准的筛选性评价。

(4)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强调我国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多种选择和多次选择的机会,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形成和特长的发挥。

3.建立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 (1)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首先,实行_______负责制,强化校长对学校全面工作的责任和权力,确保校长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其次,认真实行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优化教师队伍; 最后,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提高校长和教师的素质

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 ,校长和教师才是素质教育的实践者。

(3)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 (五)素质教育的实施途径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因此,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发展,最终主要落实到学科教学之中。

1.教师应树立素质教育观,将素质教育的理念渗透到自己的教学工作中,通过每一堂课,乃至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来实现素质教育的教学目的;

2.教师应能够针对自己学科的特点,将学科内容与现实生活、生产实际和社会发展的相联系,建立相应的学科内容体系;

3.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从各个方面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以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学习的良性循环;

4.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从各个方面发挥自己对学生的促进作用,以身传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5.教师应针对学生的具体特点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章 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我国确定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概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是相对于旧式分工造成的人的片面发展而言的。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各方面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发展、审美情趣和个性心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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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内容

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

我国实施教育的主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内容。 (一)“以人为本”的涵义

“以人为本”是教育的生命和灵魂,是教育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诉求。“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求教育不仅关注人的当前发展,还要关注人的长远发展,更要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体现了素质教育的根本属性。

“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

(二)“以人为本”在教育活动中的理解

素质教育关注的核心就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就是要“以学生为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以 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

以人为本 必须以 为目标

必须面向

(1)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1.学生是发展的人 (2)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三、“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完整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2)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人心

不同,各如其面”,认识差异,尊重差异。

(1)学生是独立的主体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学生是责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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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4.学生是作为整体发展的人

四、“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学中的运用★★★

(一)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就是根据不同对象的特性,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方式方法进行教育和教学。

1.因材施教的前提

第一,教师要对所教的学生进行分析研究;

第二,教师必须具备分析研究学生所需的技能,包括与学生沟通的技能、分析和观察能力和学会与学生互动。

第三,教师要确保教学是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能使全体学生都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

2.因材施教的措施

第一,教学要有针对性;第二,教师要多引导、表扬学生。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学中的具体表现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把学生看作独立、完整的个体,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教师必须尊重学生,意识到学生的发展潜力,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学生的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既尊重教育规律,又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在让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又要认识到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以人为本要求尊重每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针对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提供不同的教育,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应该相信每个学生都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潜能。教师的爱是无私和公正的,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每个学生都要做到不偏袒、不偏心,不能因为学生的出身、相貌、智力等因素对学生区别对待,更不能因为个人的私利和好恶而用不同的标准对待学生,教师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人为本”要求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坚持人文的精神,即教师要把学生当“人”看,学生虽然是处于发展中的人,但是同其他成人一样具有丰富的情感,有被爱和被尊重的需要,因此,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就要认识学生的世界,走进学生的世界,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做孩子的朋友,用一颗平等和充满关怀的心来对待孩子。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要做到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但并不是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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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成人的位置上,用成年人的眼光看待学生,用成年人的标准在评价学生。教师要学会包容学生的错误,积极地接纳学生。不管是学生的可爱之处还是不足之处,教师都应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第三章 教师观

一、教师职业概述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从广义上说,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他人,都可称之为教师。从狭义上说,教师是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___________。______是学校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根本任务是___________。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职业的界定为:“教师是履行_________________,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使命。”这是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这一界定包含两方面含义: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化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2.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教师是教育者 (二)教师的职业角色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是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1.教师的传统职业角色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学生具有明显的向师性和可塑性的特点,教师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世等态度都会对学生产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

(4)管理者角色 (5)父母与朋友的角色

2.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角色★★★★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教师的专业发展 (一)教师专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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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末,__________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教师培训机构。_________是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18世纪中叶以后,随着义务教育在西方主要国家的普及,师范教育进入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发展阶段,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从一般的职业训练转向专业化的培养。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专门职业来看待。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个体专业不断发展的历程,是教师通过努力从专业理想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心理品质等方面、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发展成 为 或 的过程。

(三)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结构

教师的专业素质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师的能力素养、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1.教师的教育理念★★

教师的教育理念是教师行为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2.教师的知识结构★★★★

(1)_______________指教师所具有的任教学科的知识。

(2)_______________是指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

(3)_______________是教师在实现有目的的教学行为中所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以及相关的学科教学法知识。

(4)_______________是教师专业知识结构的基础,是指教师应具备的一般的人文知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基本的艺术素养。

3.教师的能力素养★★ (1)把握教材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组织管理能力 (4)教育机智能力

教育机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准确、快速地作出判断,并灵活机动地采取恰当有效的教育措施予以解决的能力。教师的教育机智水平是衡量其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5)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

自我反思能力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把_______________作为意识对象,以及在教学过程中,把_______________作为意识的对象,不断地对自我表现以及教学活动进行积极、主动地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

(6)教育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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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 4.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1)热爱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集中体现,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是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教师如何热爱学生?

第一,对学生的爱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第二,尊重与新人学生;第三,全面关怀学生;第四,关爱全体学生;第五,理解与宽容学生;第六,解放与放飞学生。

(3)团结协作 (4)为人师表

(四)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

1.福勒和布朗关于教师成长阶段的理论★★★

福勒和布朗根据教师的需要和不同时期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把教师的成长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三个阶段。 (1)关注___________

处于这一阶段的教师一般是刚入职的新教师,他们非常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关心:“学生喜欢我吗?”、“同事们如何看我?”、“领导是否觉得我干得不错?”等问题。 (2)关注____________

这一阶段教师将关注点转移向如何提高学生的成绩上。这一阶段的教师关心的是如何教好每一堂课的内容,一般总是关心诸如班级的大小、时间的压力和备课材料是否充分等与教学情境相关的问题。

(3)关注________________

处于这一阶段的教师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认识到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需要,某些教学材料和方式不一定适合所有学生。能否自觉______________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成长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2.我国学者关于教师专业成长的观点★★

我国学者认为,教师专业成长主要包括五个基本阶段,即“______________”(接受师范教育的阶段)、“_____________”(任职前一二年)、“_______________”(任职第三四年)、“更新阶段”(任职第四五年)、“成熟阶段”(任职四五年之后)。教师在经过适应之后,逐渐进入教学熟练期,能够更好的适应工作。同时,教师的专业发展会出现分化,有的不断学习、反思,称为专家型教师,有的则停滞不前。

(五)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加强教师教育、制定法律法规 、 提供经济保障、校本培训、教师的行动研究

(六)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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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结合

教师成为研究者,可以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育质量。教师参与教育研究的主要方法是教育行动研究。 2.教育反思

进行探求,从而获得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新知。

对教学经验的反思, 提出了一个教师成长的公式:经验+反思=成长。布鲁巴奇等人于1994年提出了四种反思的方法:反思日记,详细描述,交流讨论,行动研究。 3.协同合作

三、幼儿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

英国成人教育教学耶克斯利最早提出了终身学习的理念,但真正将终身学习概念化和体系化的代表人物是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终身学习是指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在学习化社会_____________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有一句名言:活到老,干到老,学到老,用到老。 (一)终身学习的意义与作用

1.终身学习是实现自我发展的途径

终身学习是教师知识更新与创新,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教师必须在教育教学中坚持做到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2.终身学习提高教师的内在素质

“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具有的终身学习观。 3.终身学习扩展教师知识,提高教学水平 (二)终身学习的要求 1.学会学习

学会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习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将是每一个人未来生活幸福和愉快的保证。 2.积累专业知识,成为学科专家

要求幼儿教师必须从单一的教学能力向多元知识储备、多种教育手段运用能力方向发展,成为“复合型”教师。这就要求教师具备以下知识:幼儿生理和心理学知识,精深的学前教育专门知识,广博的知识视野。 3.学习有关教育的知识

4.学习信息技术 四、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一)教师职业的责任★★★

1.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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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反思是指教育者将自己已有的教育实践作为思考的对象,对

2.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上授受关系,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的关系,在社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新型良好师生关系的特点是: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心理相容。 教师在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时应努力做到:(1)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2)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3)真诚地关爱每一个学生;(4)用心期待和欣赏学生;(5)能够体谅和理解学生;(6)教师要掌握良好的沟通方式。

3.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 4.开发与应用教育信息 5.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 (二)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职业的价值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其中, 为主要方面。主要体现在:

(人类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社会文明发展的促进者、人类智慧的开启者、人类崇高道德品质的塑造者。)

模块二 教育法律法规

考纲要求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

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第一章 教育基本法律法规

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1.法律、法规、政策的区别

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规不同于法律,主要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与政策的区分在于,法规的制定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政策的制定者是政党和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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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意志性:教育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2.教育法的特征 规范性:是教育主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普遍性和明确性:对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3.教育法律法规的类型

(1)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 和 (2)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 和 ; 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4.教育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

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②教育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③教育单行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④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⑤地方性法律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⑥教育规章,由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5.教育法律责任可以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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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________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______________。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我国实行的教育基本制度有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 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 业。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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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四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 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

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第七十七条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第七十九条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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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有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违法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

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_________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_________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______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二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

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_____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 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章 学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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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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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________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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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六项权利:(1) (2) (3)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

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章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待 遇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八章

第三十五条

法律责任 资格和任用

(4) (5) (6)

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 或

者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

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内,作出处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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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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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七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 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六条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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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 取得联系。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四十四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 方针,坚持 、 的原则。

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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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法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0.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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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完成调解。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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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 ;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 年提高到 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 年提高到11.2年,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 教育,基本普及学前 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 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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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第二章 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界定

定义: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概念理解几点要注意:

一些在社会的、民办的辅导学校、辅导机构中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不属于《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不受《教师法》保护。

实验员、图书管理员不属于《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范畴。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的,其成绩作废,_________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教师的法律地位

1、教师的政治地位:体现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2、教师的经济地位:“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

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3、《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和《教师法》第四条都规定了“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法》第六条规定:“每年________________为教师节”。 三、教师的权利 (一)教师的公民权利

在这些基本权利中,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是教师一般公民权利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教师的人身权利是指包括教师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在内的一项重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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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人格权利主要是指教师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一系列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二)教师的职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做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它主要包括:第一,在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下,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第二,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6.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教师参与进修培训的权利具体包括:第一,有权参加和接受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保育教育水平;第二,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障教师进修权利的实现。

二、幼儿教师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的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育教育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计划和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全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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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关爱人格、全面发展)

4.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制止有害行为)

5.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保育教育业务水平 三、教师禁止性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上述教师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归纳起来为:教师不得歧视学生、教师不得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尊严,教师不得披露学生隐私,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五个方面。

《教师法》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学生权利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公民权

财产权

学生的权利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更是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些规定都确定了学生受教育权利上的平等性。

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方面。 二、学生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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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权利保护的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3.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家庭保护

(二)学生权利保护主体 学校保护(尊重、关爱、不体罚、安全保护) 社会保护(尊重、关爱幼儿)

法律保护

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 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三、教育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 尊重幼儿的隐私权 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模块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考纲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

1.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

2.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文件精神。 3.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问题。 教师职业行为

1.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2.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一章 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 (一)教师劳动的示范性 (二)教师劳动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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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四)教师劳动的长期性 (五)教师劳动的互动性 (六)教师劳动的合作性 二、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具有高层次性、高自觉性、承续性及示范性的特点。其具体表现为: 1.忠诚于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

3.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1997年修订)

一、依法执教。 二、爱岗敬业。 三、热爱学生。 四、严谨治学。

五、团结协作。 六、尊重家长。 七、廉洁从教。 八、为人师表。 全文(2008年修订)★★★★★

热爱祖国、人民,党领导、社会主义 1.爱国守法 教育方针、法规、权利 忠于_______,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爱岗敬业 工作负责、备课上课、作业、辅导、 (本质要求) 不敷衍塞责 全体、人格、平等公正 3.关爱学生 严、慈,良师益友 (师德灵魂) 保安全,促健康,维权益

不_ ___、______、______,不_____或_____ __ 教育规律、素质教育

《中小学教师 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道德规范》 4.教书育人 培养品行、激发创新、全面发展 (教师天职) 不以_________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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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不违背党、国家方针言行

5.为人师表: 言行举止 (内在要求) 人际关系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有偿家教、职务之便

科学精神、学习理念、视野、知识结构 6.终身学习

(发展动力) 潜心钻研、探索创新,提高教学素养与教学水平 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践行职业行为规范

1.爱国守法的践行要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理想、在实践中作爱国守法公民)

★2.爱岗敬业的践行要求 (1)珍惜和热爱自己的岗位 (2)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对学校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对学生热情关怀,尽心尽力,富有责任感。要立志奉献,杜绝敷衍塞责,全心全意地为学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毕生精力,同时需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3.关爱学生的践行要求

关爱学生最基本的要求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严慈相济是教师关爱学生的基本要求。 4.教书育人的践行要求

能否自觉地做到教书育人,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对学生有爱心;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5.为人师表的践行要求(语言修养、行为规范、树立威信和尊严)

第二章 教师职业行为

一、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一)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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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作的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在处理人际关系中的运用 (一)运用行为规范处理与学生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最基本、最突出的关系。

1. 尊重学生。(即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情感、个性差异、选择判断、个人意愿)。 2. 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注意言行举止、提高个人素质)

3.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素质教育的理念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平等的个体,教育中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应该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进步,并促进每一个学生在其原有基础上获得最大的提高。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面对不同的学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对每一个学生都要关心、爱护,不偏护、不偏袒,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

4. 教师要理解和宽容学生的错误。教师要设身处地从学生角度考虑他们的感受和行为,要体谅学生,同时对于学生身上发生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教师要以理解、宽容的心态对待,心平气和地帮助学生分析错误的原因,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批评,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二)运用行为规范处理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尊重信任家长、与家长进行主动真诚的交流、理解并尊重家长的意见和看法。

(三)运用行为规范处理与同事和领导者的关系

在处理与同事和领导者的关系中,教师要做到: 提升自身素质;尊重他人,以诚相待;尊重领导,服从安排。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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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四、《条例》对班主任工作的新要求

1. 坚持 的目标导向。

★2.注重公平,面向班集体每一个学生。班主任要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他们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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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世界,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精心设计相应的教育方案,引导、帮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要特别注意关注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班主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4.建立平等互信的师生关系。班主任要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加强沟通,做学生良师益友,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5.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成才的强烈愿望,帮助每一个学生建立不断提高进步的目标;善于发现和激励学生的每一点进步,让学生始终在成功的喜悦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 6.建立完善班级管理制度。 7.积极进行班集体文化建设。

8.指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 ★9.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10.大胆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并填好学生成长档案和记录袋。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化教育改革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创新班级管理和建设的有效模式。

模块四 文化素养

考纲要求

1、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2、了解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 3、了解一定的科学常识,熟悉常见的科学读物。 4、了解一定的文学知识和文化常识。 5、了解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 6、了解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

7、了解艺术鉴赏的一般规律,并能有效地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第一章 自然科技常识

一、中外科技发展史 (一)古今中国的科学技术 1.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

西汉——世界上最早的纸(甘肃天水出土)。 造纸术 东汉----蔡伦的蔡侯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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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已有雕版印刷,《金刚经》世界最早的雕版印刷品。

印刷术 北宋——毕昇——活字印刷书 元代——锡、铅活字 1.四大发明 战国——司南

指南针

北宋——磁针指南——用于航海 火药

1953——吉林长春第一汽车制制造厂

1958——第一座原子能和反应堆——原子能时代 1959——大庆油田出石油 1964——原子弹——第五个国家

1967——氢弹

2.新中国科技成就 1970——“东方红一号”人造卫星,继(苏、美、法、日)后第五国

1991——秦山核电站——第一座核电站 神州飞船——酒泉卫星发射基地 邓稼先——两弹元勋

嫦娥一号——中国自主研制的月球探测卫星 2012——蛟龙号——下潜7062米

西周——勾股定理——《周髀算经》

春秋——九九乘法

东汉——《九章算术》——中国古代第一部数学专著 南朝宋——祖冲之——圆周率后七位——《缀术》 3.数 学

明代——《算法统经》——珠算法 近代——李善兰——微积分

近代——华罗庚、苏步青——堆垒素数论和微分几何

夏朝——历法 商朝——干支纪日法 春秋——哈雷彗星

战国——《甘石星经》——我国最早的天文学专著——世界最早的星表 战国——《山海经》——中外地理认识 4.天文历法 东汉——张衡——地动仪、浑天仪

北魏——郦道元——地理著作《水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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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僧一行——子午线长度——《大衍历》

元代——郭守敬——天文仪器“简仪”——《授时历》(古代最精密历法)

明代——徐霞客——《徐霞客游记》(石灰岩溶蚀地貌) 李四光——地质力学

战国——医学分科

春秋——扁鹊——望闻问切(四诊法)——脉学之宗——《难经》 西汉——《黄帝内经》——现存最早医术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医圣

东汉 华佗——麻沸散(最早麻药)、五禽戏(最早体育保健操)——神医

《神农本草经》——现存最早的药物学著作

5.医学 《唐本草》——世界上第一部由国家编订和颁布的药典 唐朝 孙思邈——《千金方》——药王

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东方医药巨典

。 中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 《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

北朝——贾思勰——《齐民要术》(我国先存最完整的农书)农林牧渔因地

制宜生产方法

宋代——宋应星——《天工开物》——17世纪工艺百科全书 《农桑辑要》——我国现存最早的官修农书

元代

王祯——《农书》——生产工具改革(机械、水力代人力畜力) 6.农 学 明代——徐光启——《农政全书》参照西方科学知识、传统农业科学巅峰,

“中国近代科学先驱”

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农业、手工业

袁隆平——杂交水稻之父——籼型杂交水稻

战国——鲁班——土木匠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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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李春——赵州桥——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石拱桥 战国——开始建立

长城——军事工程 秦朝——西起临洮,东到辽东 汉朝——西起河西走廊,东到辽东 7.建筑学 明朝——东起鸭绿江,西到嘉峪关

詹天佑——京张铁路——我国自己设计第一条铁路

茅以升——杭州钱塘江大桥——我国自己设计第一座双层铁路、公路两用桥

梁思成——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 (二)近代世界的科学成就

古希腊——阿基米德——杠杆定律、浮力定律(又称阿基米德定律) 波兰——哥白尼——《天体运行论》——太阳中心说

意大利——伽利略——近代科学之父——开创近代科学(实验方法) 德国——开普勒——行星运动规律《开普勒三定律》

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万有引力定律和牛顿三定律(海王星发现) 达尔文——《物种起源》——进化论——否定了神创说 瓦特——蒸汽机——第一次能源革命——蒸汽时代 英国 开尔文——热力学——绝对温标

法拉第——近代电磁学的奠基人——电磁感应学说,发现电场和磁场的关系 霍金——黑洞理论

帕斯卡——国际单位压强以此命名为单位——“帕”

法国 居里夫人——研究放射性现象——镭和钋元素——诺贝尔奖第一位女性得主。

欧姆——经典电磁理论中的欧姆定律——电阻单位为欧姆。 德国 普朗克——量子假说

魏格——“大陆漂移说”——“地学上的哥白尼”。 西门子——电动机、发动机

爱迪生——发明大王———电力时代

摩尔根——发现染色体的遗传机制——“现代遗传学之父”。 美国 莱特兄弟——飞机

贝尔——电话

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和光速不变原理 瑞典——诺贝尔——安全炸药——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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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门捷列夫——化学元素周期表 意大利——伏特——伏特电堆、电池

蒂姆·伯纳斯·李——万维网的发明者,互联网之父

二、天文常识

1948——美国——伽莫夫——宇宙起源的大爆炸学说。 光年——天文学中的距离单位 太阳——距地球最近的恒星 三、地理常识

地球——地壳、地幔和地核三部分——七分海洋71﹪,三分陆地29﹪ 地图——比例尺、图例和注记——内容就越详细,所选用的比例尺就应该越大、 海底——大陆架、大陆坡、大样底——大陆架上开发海洋资源 尼罗河——世界上最长的河 贝加尔湖——世界上最深的湖 里海 ——世界上最大的湖

德雷克海峡——世界上最深、最宽的海峡——南美大陆和南极洲之间 四、理化生常识 DNA——遗传微粒

基因——DNA中最小的遗传单位 克隆技术——无性繁殖 水生——陆生 生物进化 物种由少至多 简单到复杂 低等到高等 五、当代高新科技

信息的快速传输——信息高速公路 全球定位系统——GPS 纳米——尺度单位,新性能

第二章 中外文学知识

一、中国文学

《诗经》——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 《尚书》——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

西汉——《战国策》——刘向——国别体史书 孔子——《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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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左传》——我国第一部记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国语》——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体史书

老子——《道德经》

孙子——《孙子兵法》—— 我国第一部军事著作 孟子——亚圣——《孟子》

庄子——《庄子》(《庖丁解牛》《逍遥游》《齐物论》) 屈原——我国第一位爱国主义、浪漫主义诗人——《离骚》 吕不韦——《吕氏春秋》

司马迁——《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班固——《汉书》——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孔雀东南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我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 ,汉 曹操——《观沧海》《短歌行》《龟虽寿》《苦寒行》《蒿里行》 曹丕——《燕歌行》——中国现存最早的保存最完整的文人七言诗 曹植——《名都篇》《白马篇》《洛神赋》

干宝——《搜神记》——我国最早的神话(志怪)小说集。

陶渊明——五柳先生(不为五斗米折腰)——古代第一位田园诗人——《桃花源记》 郦道元——《水经注》——地理学著作

刘义庆——《世说新语》——我国第一部笔记体小说集 刘勰——《文心雕龙》——我国第一部诗歌理论著作 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

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苏辙、欧阳修、王安石、曾巩 王维——唐代第一个大量写山水诗的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李白——诗仙——浪漫主义诗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杜甫、李杜 唐代学 杜甫——诗圣——三吏三别

白居易——香山居士——《秦中吟》《卖炭翁》《琵琶行》《长恨歌》(文章合为时而著) 杜牧、李商隐——小李杜

李煜——千古词帝——《虞美人》(最后一首)、《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浪淘沙》

韩愈——《师说》、《马说》——古文运动 范仲淹——《岳阳楼记》《渔家傲》

欧阳修——六一居士——《醉翁亭记》《秋声赋》,《六一诗话》是我国第一部 苏轼——东坡居士——豪放派——《赤壁赋》《石钟山记》《题西林壁》《水调歌头》《念奴娇》(大江东去)、《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 苏洵——《嘉佑集》《六国论》

王安石——“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改革家——《游褒禅山记》《伤仲永》《泊船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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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号放翁——《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书愤》《示儿》《钗头凤》最高产的诗人 李清照——婉约派——《武陵春》《如梦令》《声声慢》《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 辛弃疾——号 稼轩——《摸鱼儿》《永遇乐》《清平乐》

秦观——婉约派——《鹊桥仙》,“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晏殊——婉约派——《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

柳永——婉约派——北宋第一个专业词人——《雨霖铃》(寒蝉凄切)

司马光——《资治通鉴》——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体通史,与《史记》被誉为“史学双璧” 文天祥——伟大的民族英雄——《正气歌》《过零丁洋》《指南录》 元杂四大家——关汉卿、郑光祖、白朴、马致远

关汉卿——我国第一位戏剧家——《窦娥冤》《望江亭》 马致远——曲状元——杂剧《汉宫秋》、散曲《天净沙•秋思》

王实甫——《西厢记》——元代剧本中最长的一部,也是元剧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郑光祖——《倩女离魂》 白朴——《梧桐雨》《墙头马上》 高明——《琵琶记》——南曲之祖

钟嗣成——《录鬼簿》——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为剧作家树碑立传的戏剧史作品 施耐庵——《水浒传》——我国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罗贯中——《三国演义》——我国第一部长篇历史章回小 吴承恩——《西游记》——长篇章回神魔小说

汤显祖——《牡丹亭》又名《还魂记》——取材于《杜丽娘暮色还魂》 冯梦龙——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 洪昇——《长生殿》——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 蒲松龄——柳泉居士、聊斋先生——《聊斋志异》 吴敬梓——《儒林外史》——讽刺文学、抨击科举制度 曹雪芹——《红楼梦》——古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长篇古典小说 中国现代、当代主要作家及作品

鲁迅—周树人“寄意寒心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狂人日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呐喊》《彷徨》等 胡适——《尝试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新诗集 周作人——《故乡的野菜》《乌篷船》、《苍蝇》

矛盾——《子夜》、《蚀》《白杨礼赞》——《子夜》是我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杰作 叶圣陶——中国文学史上最早写童话的作家——《稻草人》 朱自清——《背影》《荷塘月色》

冰心——诗集有《繁星》《春水》,散文集《寄小读者》

郭沫若——《屈原》《虎符》《蔡文姬》《女神》(浪漫主义诗集,新诗运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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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达夫——《钓台的春昼》——《沉沦》是中国第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 田汉——歌词《义勇军进行曲》——经聂耳谱曲后定为国歌。 闻一多——《红烛》《死水》 林语堂——《京华烟云》

张天翼——儿童文学作家——《大林与小林》《宝葫芦的秘密》 张恨水——《金粉世家》《五子登科》《纸醉金迷》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贺敬之——《白毛女》——我国第一部新歌剧

老舍——《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我这一辈子》——“京味小说”的开创者 艾青——《大堰河----我的保姆》《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北方》《光的赞歌》《向太阳》 曹禺——《雷雨》《日出》《原野》——《雷雨》被公认为是中国现代话剧真正成熟的标志 夏衍——改编的电影剧本有《祝福》《林家铺子》《我的一家》——报告文学《包身工》 巴金——“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爱情三部曲”(《雾》《雨》《电》) 阳朔——《荔枝蜜》

赵树理——《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 孙犁——《荷花淀》《芦花荡》《白洋淀纪事》 沈从文——《边城》《湘西》 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围城》

张爱玲——散文集《流言》、短篇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长篇小说《十八春》 戴望舒——雨巷诗人——《雨巷》《断指》 卞之琳——《断章》 曲波——《林海雪原》

刘心武——《班主任》《钟鼓楼》——《班主任》被认为是“伤痕文学”的发轫作 梁晓声——《雪城》《一个红卫兵的自白》《父亲》《今夜有暴风雪》 路遥——《平凡的世界》 霍达——《穆斯林葬礼》 陈忠实——《白鹿原》

贾平凹——《古炉》《秦腔》《浮躁》《废都》——《秦腔》“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舒婷——朦胧派——《双桅船》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红高粱》《丰乳肥臀》《檀香刑》《蛙》《生死疲劳》 北岛——《回答》《结局》《一切》“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二、外国文学

《荷马史诗》——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

《伊索寓言》(《埃索波斯故事集成》)——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寓言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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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助产术

古希腊罗马 柏拉图——《理想国》《法律篇》 欧里庇得斯——《美狄亚》 奥维德——《变形记》 斯宾塞——《仙后》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包括《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 四大喜剧有《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 笛福——《鲁滨逊漂流记》——“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 拜伦——《唐璜》——“讽刺现代社会积弊”的百科全书。

弥尔顿——《失乐园》,其与《荷马史诗、《神曲》并称为西方三大诗歌 雪莱——《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西风颂》《致云雀》《自由颂》 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荒凉山庄》《艰难时世》 萨克雷——《名利场》 伏尼契——《牛虻》

拉伯雷——《巨人传》——法国长篇小说的发端

莫里哀——《伪君子》《悭吝人》《吝啬鬼》《太太学堂》(古典戏剧诞生) 卢梭——《爱弥儿》《社会契约论》《忏悔录》

雨果——《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笑面人》《海上劳工》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

小仲马——《私生子》《金钱问题》《茶花女》《半上流社会》《放荡的父亲》 福楼拜——《包法利夫人》——描述爱玛的悲剧 司汤达——《红与黑》——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 巴尔扎克——《人间喜剧》《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 法国

《人间喜剧》——“资本主义社会的百科全书”

莫泊桑——短篇小说巨匠——《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 都德——《最后一课》 鲍狄埃——《国际歌》

罗曼·罗兰——《约翰·克里斯朵夫》——诺贝尔文学奖——用音乐写小说

马克吐温——《百万英镑》《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探险记》 欧·亨利——《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叶子》《警察与赞美诗》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 西奥多·德莱塞——《嘉莉妹妹》《珍妮姑娘》

海明威:迷惘的一代——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

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获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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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与《荷马史诗》《神曲》齐名的史诗性巨著 海涅——《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

普希金——“俄国文学之父”、“俄国诗歌的太阳”,《致恰阿达耶夫》《致西伯利亚的囚徒》《茨冈人》

果戈理——讽刺喜剧《钦差大臣》——长篇小说《死魂灵》 陀斯妥耶夫斯基——《罪与罚》 契诃夫——《变色龙》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

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长篇小说《母亲》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肖洛霍夫——《一个人的遭遇》《静静的顿河》获诺贝尔文学奖 瓦西里耶夫——《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但丁——《神曲》——“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薄伽丘——《十日谈》——欧洲文学第一部现实主义巨作 彼特拉克——《歌集》

文艺复兴前三杰——但丁、薄伽丘、彼特拉克 文艺复兴后三杰——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 塞万提斯——西班牙——《唐吉可德》

安徒生——丹麦——《安徒生童话》(《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 易卜生——挪威—— 《玩偶之家》《公民公敌》

泰戈尔——印度——《吉檀迦利》获诺贝尔文学奖《飞鸟集》《新月集》《园丁集》

诗歌《人民意志》被定为印度国歌 贝克特——爱尔兰——《等待戈多》——荒诞派戏剧

第三章 中国传统文化常识

一、古代天文历法

二十四节气歌谣:“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八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五更:我国古代把夜晚分成甲、乙、丙、丁、戊五个时段,用鼓打更报时,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称五夜。

一更又称黄昏、一鼓、甲夜——19 -- 21点; 二更又称人定、二鼓、乙夜——21 -- 23点;

三更又称夜半、三鼓、丙夜——23 -- 次日凌晨1点; 四更又称鸡鸣、四鼓、丁夜—— 1 -- 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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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又称平旦、五鼓、戊夜—— 3 -- 5点。

社日是古代农民祭祀土地神的节日 干支纪年法:六十年又回到甲子。

二、山水地理

三山是指安徽黄山、江西庐山、浙江雁荡山

五岳:即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 五湖: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安徽巢湖、江苏太湖、江苏洪泽湖 四海:即东海、西海(现今的黄海)、南海、北海(现今的渤海) 长江三峡:即瞿塘峡、巫峡、西陵峡

四大名园:北京颐和园、河北承德避暑山庄、苏州拙政园、留园

四大石窟:甘肃敦煌—莫高窟、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河南洛阳—龙门石窟

江南三大名楼:湖北武汉—黄鹤楼、湖南岳阳—岳阳楼、江西南昌—滕王阁 七大古都:安阳、西安、南京、洛阳、北京、开封、杭州

西湖十景:苏堤春晓、曲苑风荷、平湖秋月、断桥残雪、柳浪闻莺、花港观鱼、雷峰夕照、双峰插云、南屏晚钟、三潭印月

三、风俗礼仪 (二)伦理风俗

伯(孟)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在古代贵族,男子的字前通常要加伯(孟)、仲、叔、季来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男性,构成男子字的全称,如仲尼父、叔兴父等。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 仁、义、礼、智、信。 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三从四德: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六亲:父、母、兄、弟、妻、子 四、其他常识

2.【四书五经】四书指的是《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而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简称为“诗、书、礼、易、春秋”,在之前,还有一本《乐经》,合称“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本书也被称作“六经”。 3.【北宋四大书法家】苏轼、米芾、黄庭坚、蔡襄 4.【四大名旦】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

5.【四大美女】沉鱼西施、落雁王昭君、闭月貂蝉、羞花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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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大名绣】产于中国中部湖南省的“湘绣”,中国西部四川省的“蜀绣”,产于中国南部广东省的“粤绣”和产于中国东部江苏省的“苏绣” 7.【中国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火药

8.【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9.【诗经】“六义”:风、雅、颂、赋、比、兴

10.【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是乾隆皇帝亲自组织的中国历史上一部规模最大的丛书。该书包括经、史、子、集四部。

11.【四大名著】罗贯中——《三国演义》、施耐庵——《水浒传》、吴承恩——《西游记》、曹雪芹——《红楼梦》

12.【四大神话故事】女蜗补天、共工触山、后羿射日、嫦娥奔月

13.【民间四大传说】牛郎织女、孟姜女哭长城、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

14.【三省六部】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15.【春秋五霸】齐桓公、晋文公、楚庄公、秦穆公、宋襄公 16.【战国七雄】赵、魏、韩、齐、秦、楚、燕

17.【汉字六书】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18.【书法四体】真(楷)、草、隶、篆 19.【文人四友】琴、棋、书、画 20.【国画分类】山水、花鸟、人物 21.【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 22.【岁寒三友】送、竹、梅 23.【京剧四行当】生、旦、净、丑 24.【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25.【希腊神话众神】宙斯、阿波罗、雅典娜、潘多拉、普罗米修斯、斯芬克司

模块五 基本能力 第一章 信息处理能力

考纲要求

1.具有运用工具书检索信息、资料的能力。 2.具有运用网络检索、交流信息的能力。

3.具有对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存储和应用的能力。 4.具有运用教育测量知识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的能力。

5.具有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设计、制作课件的能力。 直接法(顺查法、倒查法、抽查法) 一、文献检索的方法 追溯法

循环法(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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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测量与数据分析 1.测验的种类:

按测验的目的分类:诊断性测验、形成性测验、终结性测验 按解释分类和方法分类:常模参照测验、目标参照测验 2. 试卷质量分析一般从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进行。

第二章 逻辑思维能力

考纲要求

1.了解一定的逻辑知识,熟悉分析、综合、概括的一般方法。

2.掌握比较、演绎、归纳的基本方法,准确判断、分析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 3.准确而有条理地进行推理、论证。

一、概念 概念间的关系

二、判断(命题)

模态判断

判断 简单判断

非模态判断

复合判断

三、逻辑基本规律 (一)同一律 (二)矛盾律 (三)排中律 四、三段论

(1)三段论及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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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言判断:例如:既要跑得快又要不犯规。

选言判断:例如:或者你参加比赛,或者我参加比赛。

假言判断:例如:如果今年高考试卷难度提高了,那么录取分数线可能会降低。

负判断:例如:并非所有人都是坏人。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中项。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

在三段论中,大项通常用字母P表示,小项用字母S表示,中项用字母M表示。这样,上述推理的一般公式可以表示为: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S都是P。

★(2)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a.在一个三段论中,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b.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

c.大项或小项如果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d.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前提之一是否定的,结论也应当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须是否定的。

e.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必然是特称的。

第三章 阅读理解能力

考纲要求

1.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概念的含义。 2. 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句子的含意。

3. 具有筛选并整合图画、文字、视频等阅读材料信息,并运用于保教工作的能力。 4. 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5.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第四章 写作能力

考纲要求

1.掌握文体知识,能根据需要按照选定的文体写作。 2.能够根据文章中心组织、剪裁材料。 3.具有布局谋篇,安排文章结构的能力。

4.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能够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增强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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