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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21-06-19 来源:乌哈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工作,完善****公司采购制度和流程,降低投资和建设成本,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维护网络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先进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部门职责划分及实践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控制、规范运作、有效监督的原则,****公司省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讲究效率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采购管理模式,即由省公司统一制定采购计划,统一组织采购活动,统一规范采购结果;分公司自管项目及省公司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器材可进行单独采购。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分公司在内的工程类、

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采购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类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网络工程(含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器材、第三方软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类包含但不限于定制化软件开发、咨询(中介)服务、设备仪器的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外包等。

第三章 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

第六条 省公司成立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由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资产部、法律审计部、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工程部、监察室、采购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 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负责执行采购工作的各项程序,负责协调处理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在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参与采购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一: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第八条 采购管理部是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九条 采购招标工作组是为具体标的物的采购活动而组建的临时工作小组,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参加,其中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或工程

部、采购管理部均不得少于1人参加,其他组员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招标所涉及的采购需求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代表以及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所指定的其他代表组成。

第十条 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牵头成立相应的采购招标工作组,负责采购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依据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考察调研潜在供应商; (二)采购招标/谈判工作中采购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参与相应验收工作。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一条 采购管理部根据每年公司投资预算所涉及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大体情况,于年初完成采购方式分类目录的调整,确定不同采购对象的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的采购方式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统招统签,即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统一签订采购协议的采购;二是统招分签,即由省公司统一确定选型意见、价格等主要商务条件,并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分别采购;三是分招分签,在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单独采购。

第十三条 采购程序

(一)统招统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中明确为统招统签的,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安排,开展供应商选

择,并由采购管理部按流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采购数量、型号、价格。各采购需求单位及使用单位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售后评估。

(二)统招分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或采购计划明确为统招分签的,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安排开展入围供应商选择,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价格和有效供应时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在公司内部发布相关信息。各采购需求单位须在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范围内实施采购。各采购需求单位不得就采购价格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如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由采购管理部统一组织询价。各采购需求单位完成采购后,按月将采购的主要内容(见附件二)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

(三)分招分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明确为分招分签和省公司授权采购需求单位进行采购的,采购需求单位可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开展供应商选择,并按季度将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对于采购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货物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30万元的采购活动,或其他重大项目,相应采购文件需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方能发布,采购管理部可安排人员参与供应商选择工作。

第五章 需求管理

第十四条 在统招统签中,由采购需求部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完成预算、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后,在规定时间点前将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三)上报至采购管理部,逾期则按下一时间点上报。

第十五条 采购需求单位有突发、应急的采购需求时,可向省公司采购管理部申请应急采购。

第十六条 采购需求部门需要变更采购计划的,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以便采购管理部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合理调配相关资源。

第十七条 对于统招分签的项目,由采购管理部在每次对入围供应商重新进行统招前,将下一采购周期预计的采购数量和产品采购型号收集汇总。

第十八条 对于分招分签的项目,采购需求审批程序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六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在统招统签中,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在收到采购需求汇总表后,对各项目单位的采购需求进行汇总和整合,形成采购需求汇总清单(见附件四),并就标的物的合并分类、每个标的物的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和组长、供应商选择方式、招标中介机构、需要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的重大、

重要采购项目提出意见,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统招分签的项目,由采购管理部于年初将采购计划、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和组长、供应商选择方式、招标中介机构等提出意见,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在统招统签中,采购管理部将审批通过的采购汇总清单向各采购需求单位通告。审批通过的项目即可进入招标/谈判流程(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于未能通过审批的项目,采购需求单位可根据审批意见调整后重新申报。

第二十一条 招标/谈判结束后,由采购管理部将结果通报各采购需求单位,同时向技术研发部、财务资产部和法律审计部备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二条 对分招分签采购,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并履行采购审批流程。

第七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公司统招统签的采购,在确定中标人后,采购管理部负责填写合同审批单(见附件六),办理采购统招统签合同的审批,合同签订后及时送达需求部门,并报投资计划部、法律审计部及财务资产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招分签的采购,采购需求单位应将分招

分签采购的合同按季度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省公司统签的以及在省公司备案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采购结果不符的重大变更,使用单位必须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所有省公司统签的合同由采购管理部按照《****公司招标采购合同编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编号并归档。

第二十七条 采购管理部负责根据合同约定和合同执行情况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付款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审批通过后由财务资产部付款,如遇特殊情况延期支付的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

第八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采购管理部可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采购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从而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产品的质量检测分为采购前检测、产品到货检测、现场抽检等。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部有权就下述情况做退换货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供应商做出相应的处罚。

(一)产品检测不合格或与采购前送检样品质量有严重出入的;

(二)抽检合格批次或者合格率未达到公司相关规定的。

第九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供应商选择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续标采购和协议供货等方式。各类方式的适用范围参见《****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内容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与我司合作情况、供应商评价信息等。供应商数据库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三十三条 实行入围供应商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价制度。需求和使用单位根据不同的采购产品定期向采购管理部提交供应商评价信息。对于合同执行期间临时出现的重大供货质量、服务、维保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对供应商的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质量、价格水平,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合同履行情况。其中各类项目的评价内容如下:

(一)工程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在建过程中的阶段评价和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总体评价。阶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进度,阶段性验收情况,施工各方沟通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诉讼情况等。总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款结算情况,工程总体竣工验收情况,相关档案材料移交情况,验收后保修情况,施工各方沟通协调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及诉讼情况等。

(二)货物类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的及时性、产品交货及验收时间、产品质量及稳定性、价格水平、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响应故障的时间及解决问题能力、人员配备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三)服务类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的及时性、价格水平、各项服务完成进度、质量、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第三十五条 采购管理部负责根据对供应商的不同评价结果与存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沟通,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理。供应商评价结果将作为与该供应商签订后续合同或其今后参与我司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在公司采购活动中,相关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三十七条 省公司将对分公司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在分招分签中采购价格水平明显偏高,或在统招分签中进行二次谈判的分公司,省公司将收回其相应采购品的单独采购权。

第三十八条 在实施统招采购的过程中,不得将纳入统招范围采购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逃避统招采购。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省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省公司将追

究其单位领导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监察室负责对各类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察,采购管理部及各采购需求单位有责任根据监察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数据,否则将依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分招分签采购管理办法,并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另有规定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二:统招分签物资采购及库存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 附件四:采购需求汇总清单 附件五:采购品供应目录清单 附件六:合同审批表

附件一:

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收集、整理和审核采购需求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对可以合并采购的标的进行整合,发挥省公司规模采购的优势。 根据采购需求拟定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方式、推荐招标代理机构,并报送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 组织修订采购文件中的商务部分(例如投标人基本资质、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售后服务要求、评标打分办法等),报送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 组织修订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书。 确定招标前需测试的项目,并组织测试工作 发布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和谈判等 对招标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情况、合同执行的情况,需求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 对供货产品实施验收及抽检工作,对以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或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执行合同规定等行为造成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提出惩罚措施建议,报送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 协调处理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具体问题。 对采购管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可以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质询或审查 管理公司招标评委专家库,并按年度进行更新,并报送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 对招标采购审批的文件等进行编号、存档。 向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职能部门 采购管理部 财务资产部、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工程部 采购管理部 技术研发部/工程部 技术研发部、财务资产部、法律审计部、采购管理部 技术研发部、工程部 技术研发部、工程部 采购管理部 工作职责 负责 参与 负责 参与 1 2 3 负责 4 5 6 负责 负责 负责 7 采购管理部 投资计划部 财务资产部、技术研发部、工程部、监察室、采购管理部 采购管理部 监察室 采购管理部 采购管理部 采购管理部 负责 负责 8 参与 9 10 11 12 13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附件二:

**********************股份有限公司 统招分签物资采购及库存情况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 采购设备\\器材品名 填报日期:

型号\\规格 本月采购量 填报单位:

采购单价(元) 采购总价(元) 月末库存量

附件三:

**********************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序号 采购标的物 类型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标的物 所属项目 名称 所属项目 编号 供应商 项目预算 选择方式 总额(万元) 是否测试 是 负责人及否 一般 紧急 联系方式 紧急程度 计划采购招标时间 推荐 供应商 备注 1 2 3 … 注:1、供应商选择方式可申请: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延续采购、协议供货; 2、本表需附所申报采购标的物所属项目的立项审批单(对于从经营费用中列支的服务类预算,需附年初报送公司财务资产部的经营费用预算明细);

3、备注栏中不够填写的可另纸说明,维保的采购须在备注栏中说明维保产品的合同金额以及到保日期; 4、本表由申报部门(中心)或分公司填报后盖章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

附件四:

**********************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汇总清单

采购标的物 采购标的物 所属项目编号 是否测试 紧急程度 申请供应商 负责人及 计划采购 推荐 联系方式 招标时间 供应商 项目预算 部门 选择方式 是 否 一般 紧急 总额(万元) 公告发招标 布 中介机构 是 否 申请单位: 汇总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采购预算 (万元) 所属项类型 数量 目名称 备注 … 投资计划部意见: 财务资产部意见: 技术研发部意见: 采购管理部意见:

附件五:

**********************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品供应目录清单(参考格式) 编码 采购品 主要质量指标 采购方式 入围供应商 最高限价 有效期限 备注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附件六: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审批表 承办部门 项目内容 摘 要 合同总价 承办日期 合同编号 经办人 部门主任 意 见 会办部门 审核 法律审计部审核 分管领导 意见 法律顾问 意见 总经理 批 示 附:合同文本

**********************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公平竞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公司权益,防范腐败,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控制、规范运作、有效监督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的招标活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招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供应商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

第五条 ****公司招标活动必须接受公司监事会、纪委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招标归口管理及日常事务执行机构。采购管理部在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一)拟订、完善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

(二)向招标领导小组上报招标计划和邀请供应商名单; (三)拟订招标方案,组织并提交招标文件,筹备招标会议;

(四)组织开标会并负责记录;

(五)为评标会议服务,对发标及中标结果予以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和通知;

(七)负责招标文件档案管理;

(八)监督和检查下属各单位招标、评标规定执行情况,负责处理不按公司制度进行招标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成立招标监督组,由法律审计部和监察室组成,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是泛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以及续标采购、协议供货在内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公司或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司或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直接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询价是指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也可通过书面方式询价。

(五)单一来源谈判是指向唯一供应商直接谈判购买商品的采购方式。

(六)续标采购是指沿用上一次采购结果,继续与原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的方式。

(七)协议供货是指通过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在供货有效期内选择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采购方式。

第九条 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一)工程类:单项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

(二)货物类:单项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三)服务类:单项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第十条 公司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采购金额较小(达不到公开招标预算合同金额的); (二)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三)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四)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求部门紧急需要的。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一)采购金额较小(达不到公开招标预算合同金额的); (二)产品规格标准统一; (三)产品供应市场竞争充分; (四)价格透明度高且变化幅度小。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一)经充分论证后,其他选择无法替代,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由于技术延续性等方面的因素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第十三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采用续标方式采购: (一)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近期内(与前次采购时间不超过半年)采购商品市场行情未发生有利变化;

(二)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保证供应符合采购需求的商品;

(三)经过供应商后评价,供应商在上一次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或正处于合同履约阶段尚未开展后评价;

(四)本次采购量未超过前次采购量的十分之一的。 第十四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一)相对标准化、价格浮动不大、品种规格相对单一,容易清算的产品;

(二)短时间内需要进行多次大宗采购;

(三)拟选取的供货商应当是具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大企业。

第四章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与管理

第十五条 原则上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的,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第十六条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接受我司委托,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第十七条 采购管理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其主要管理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

(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选聘,以及暂停、恢复、解聘、增补等管理。

(三)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与评价管理。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用、评价和资格管理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章 招标流程

第十九条 公司采购需求审批通过后,采购管理部组建临时采购招标工作组,启动招标流程。招标基本流程为:提出招标申请并拟定采购文件审批(见附件),招标,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条 采购招标工作组负责拟定采购文件,经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报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同时向公司监察室报备。

第二十一条 采购招标工作组应依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文件。

第二十二条 严禁编制采购文件的工作人员为特定供应商定制商务、技术要求,从而由此产生采购文件的排他性、指向性和倾向性,引起不公正竞争。

第二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需要发布采购公告的须在政府指定媒介和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内部单一来源谈判可由采购管理部直接将谈判文件发给供应商。

第二十四条 采购管理部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采购招标工作组和采购管理部负责内部谈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评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 (二)坚持实行科学评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坚持为安全生产服务,对必备证件不全、证件无效或不能满足供货期或工期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六条 由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出具书面评审意见或谈判纪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管理部负责将专家评审意见或谈判纪要提交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中标人应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则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若同一招标项目需确定多名中标人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事项,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

第二十八条 招标/谈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管理部将结果通报各采购需求单位,同时在财务资产部、法律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

第三十条 中标人如放弃中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则视为放弃中标。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授权同意后,从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推荐的其他中标候补人中按名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第六章 评审专家的选定

第三十一条 为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所有招标活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之规定成立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

第三十二条 委托外部公开招标时,评标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内部招标时,所有评标专家须在开标前24

小时内确定。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由5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包括技术、财务和法律评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开标前保密。

对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项目,在确定评审委员会名单时,省公司委派代表由采购管理部推荐,监察室抽取,报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同意后通告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谈判小组以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为班底组成,经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已进入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由采购招标工作组更换:

(一)本人或近亲属与投标人存在劳务关系的; (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在项目过程中提供过咨询服务,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三)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的;

(四)其他不适于担任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的。 第三十五条 招标活动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即同一人员只能参与同一招标项目供应商推荐、评标、定标三项工作中的一项,其它两项工作不得参与。

第七章 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三十六条 所有参加公司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均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七条 委托外部招标机构招标时,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

第三十八条 公司内部组织招标时,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资证审查组负责。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负责审查。均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内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办法和要求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于各投标人在公司内外招标活动中的表现情况,采购管理部应有详细记录,对中标人的资信情况、履约情况、投标承诺情况等进行追踪管理;对个别未中标人的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对资信较差、不认真履约和干扰招标工作的投标人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分别向招标监督组和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进行信息反馈。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建立招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第四十一条 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可采取查阅资料、

现场监督、受理投诉或者其他技术手段等方式对招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向有关当事人调查了解,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在招标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力求实现最佳性价比的招标结果。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和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准入资格,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有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经济赔偿损失。

(一)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参与投标的;

(二)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或者相互串通抬价、操纵投标价格的;

(三)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服务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评审

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不当干预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正常评标活动的; (七)未中标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诬陷中标人或无证据、编造虚假信息进行反复申诉、扰乱正常招标秩序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拆后转让给他人的(招标文件中有约定的除外);

(九)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招标文件中有约定的除外);

(十)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十一)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十二)未取得招标代理资格或者超越代理资格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

(十三)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或者资料的;

(十四)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法律审计部及其它职能部门举报和投诉,有关部门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或省市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省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采购文件审批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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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审批单

采购招标审批单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标的物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统招统签 采购预算金额 □发布 □不发布 审批内容 拟参与评审或谈判 专家人数 拟供应商选择方式 采购招标工作组组长 意见 人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其他: 采购方式 □统招分签 □一般 □紧急 是否发布公告 紧急程度 □采购文件 □编制说明 □测试方案 □其他 技术部/工程部意见 采购管理部意见 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意见 公司领导 意见 注:1、审批文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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