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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

2024-04-15 来源:乌哈旅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大理国际物流园--元通汽车、汽配、用品商贸城主体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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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 4

4 一、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 5 二、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 6 三、 项目技术员安全职责 ...................................................................................................................................... 6 四、 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 7 五、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 8 六、 设备材料员安全职责 ...................................................................................................................................... 8 七、 项目机管员安全职责 ...................................................................................................................................... 9 八、 班组长安全职责 .............................................................................................................................................. 9 九、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 10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10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 ............................................ 11

第一节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11 第二节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 12 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 13 第四节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 15 第五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17 第六节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 19 第七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19 第八节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20 第九节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 21 第十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 22 第十二节 民工用工管理制度 .............................................................................................................................. 24 第十三节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 25 第十四节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 26 第十五节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26 第十六节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 27 第十七节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28 第十八节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 29 第十九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30 第二十节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31 第二十一节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32 第二十二节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 35 第二十三节 安全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 36 第二十四节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 37 第二十五节 安全例会制度 .................................................................................................................................. 38 第二十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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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 应急管理制度 .................................................................................................................................. 40

附表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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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按照GB/T28001—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影响生产安全的各种因素和主要环节进行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三、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领导、各职能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项目部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负责。

五、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工程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体系,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力争创建安全质量标化工地。

3、健全和完善用工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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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施工和专项技术措施,任命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

管人员不到位不准开工,组织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督促检查实施。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止“三违”现象,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施工现场公司宣传牌的设置和管理。

6、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

7、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与抢救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8、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记录见证资料。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11、组织接受内部审核、配合接受外审。

二、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3、运用于工程项目的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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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予以消除。

6、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负责迎接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对不符合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 项目技术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范。

2、参与并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与要求制订各项方案。

3、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与施工需要及时编制各重点部位危险源的专项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制订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内容,向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作业班组交底。

5、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围栏和施工用电线路、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不违章作业。 8、督促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执行,结合负责施工工程的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逐条对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9、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 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的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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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按照安全生产

保证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

5、对公司安全生产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6、对分管工程项目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的关部门或领导。

7、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实施有效控制,一旦发现紧急情况积极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五、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 2、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是相关标准、规范《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风险策划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相关条款;

3、负责对进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质量检验,防止因使用不合格的劳保用造成人身伤害;

4、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上述第2条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者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5、负责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教育培训。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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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各类安全台帐;

6、监督现场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章行为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7、参加各级组织的绩效监测(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的及时编制纠正措施并监督整改;

8、负责安全报表、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六、 设备材料员安全职责

1、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 2、负责办理采购中发生不合格品的拒收、换、退货索赔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的标识、贮存和发放管理,做到分类堆放、标识齐全,确保发放记录齐全完整,具有可追溯性,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4)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品办理退货(或调换)手续;

5、监督、检查合理安全使用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随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设施情况,确保设备安全使用,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的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7、负责对现场材料的标识。危险化学品要醒目标识;

8、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危险或重大污染情况时,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及时报告,同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危险或减少损失。

七、 项目机管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对现场的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机械设备组织好验收、保养、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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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设备的租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 对新购进、外借回现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

八、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召开班前会。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作业环境及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掌握员工身体状况,对不宜在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对新工人指定专人对其安全负责。

5、进行安全“三检查”(即班前开会了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了没有、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隐患,统一思想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6、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交班时交待清楚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7、认真履行对本班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九、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

3、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4、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努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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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素质。

6、对本岗位及活动区域内的安全负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玩忽职守人员有权举报。

7)、团结友爱、安全生产,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所有安全设施和机具。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施工项目中要实现经济效益,其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是主要的考核指标,作为指标之一的安全生产目标有其重要的意义,为此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排如下:

1、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 有效防范和遏制重伤及死亡事故发生; 2) 事故总量和轻伤事故人数继续下降; 3)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2、安全生产指标:

1) 千人负伤率:不大于6‰; 2) 千人重伤率:0.1‰; 3) 不发生死亡事故; 4) 不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分公司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

二、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作业班组配备1名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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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专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应保持稳定,不宜频繁调动。

三、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总人数的5‰。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

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见下页图)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教育培训,但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二、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应持证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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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计划组织实施。

五、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项目部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对新入场的员工(含民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七、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健康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健康安全规章制度。

2、二级健康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进行;教育内容有:项目部生产概况,设备、工艺特点,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等。

3、三级健康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内容有:本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示范,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八、安全员应及时对各级安全教育进行台帐登记,且在安全教育台帐上应有受教育者本人签名见证。

第二节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所属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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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检查应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果有书面回复。

三、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平时每天组织班

前会,班前会上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中的注意事项,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重点排查隐患、事故,实现文明施工,检查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组织进行。

五、安全检查内容按《十四冶建設集团安装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按《十四冶建設集团安装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核。

六、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十大台帐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直到整改完成。

七、在隐患没有消除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八、针对季节性特点(如:冬、雨、风季等)和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国庆节)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安全隐患和思想麻痹、纪律松散等现象,应按建设部、建设厅及上级单位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由项目部联合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九、施工班组进行作业前,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实施的工程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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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由施工组织总设计、各单位工程(或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分册应顺序编号。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1、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⑴、工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的工程; ⑵、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 ⑷、有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的工程; ⑸、大型群体工程或特殊、重要的工程。

3、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4、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通过,上报时应附项目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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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需报送二份,若有修改,则在修改后应再报送一份修改稿,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的需上报一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修改、检查

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交底会,由项目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者,应先提出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均应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⑴、作业班组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⑵、若有修改,是否已经经审批; 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结果。

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检查工作中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较严重者,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四节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对于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更改等原因,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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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拆除、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3、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五、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附件1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总工程师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还应当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实施。

2、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附件2所列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专业技术员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再由项目部组织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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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六、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应先提出修改方案,按原审批程序经审批后再实施,并有书面审批表。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五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为了使作业人员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以下三个层次的技术交底: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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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技术员(施工员)要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班组长每天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交底、工艺安全交底等。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主持,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由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单项作业工序交底、工艺安全交底由技术员主持,班前交底有班组长主持。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 ⑴、工程概况;

⑵、工程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⑶、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危及生命安全时应采取的应急规避措施;

⑷、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4、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⑴、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 ⑵、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实施逐级交底;

⑶、交底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⑷、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⑸、每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四、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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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交底日期见证。

五、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

六、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制度。

第六节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活动的安全生产条件,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从防护用品的管理上保证安全生产的可持续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签订施工合同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安全生产条件保证投入是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所投入的最基本资金数额,不低于施工产值的1.5%。

四、主管安全生产投入的领导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 五、每月25日前将项目部所管辖范围存在的安全生产投入明细及发票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财务审计部各一份。

六、安全生产的投入按施工产值的1.5%提取,不足部分由项目部报分公司专项解决。

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下达后,严格按计划进行实施考核,确保安技措计划按时完成。

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负责监督各作业场所的资金落实,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各作业场所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根据云南省(云建建〔2008〕206号)文及建设部(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员工购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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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部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项目实际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防止积压。

三、项目部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四、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五、采购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发放使用前应经项目质量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验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后方可入库。

七、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中,应建立发放领用台账,谁领用谁签名。安全帽、安全带等非一次性消耗品应实行编号管理,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给予更换。

九、仓管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十一、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有发票,并将发票复印件报安全生产部备案,不经发票备案的一律不得报销。

第八节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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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凉鞋,不得穿裙子和影响安全操作的服装,违者每次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3、高处作业应搭设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拴于牢靠位置。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罚。

4、在高处作业前,施工班组应向项目安全员提前报告,班组安全员会同项目安全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周边设置安全绳、作业平台跳板须用12号以上铅丝捆扎,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高处作业。

5、严禁酒后进行施工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每次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7、氧气、乙炔瓶安全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违者对操作人员每人次给予30元的罚款处罚。

8、吊装作业过程中,只能有一人进行指挥作业,指挥作业人员应具有起

重作业资格证,起重臂和起吊物下不得站人,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围栏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的所有预留洞口、楼梯口、平台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并加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2米。

10、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摆放在居住环境,且距氧气、乙炔安全距离应大于10米,距离5米以内不得进行电焊、氧割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11、不得在施工区域焚烧杂物及取暖,违者罚款500元/次。

第九节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二、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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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措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三、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四、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要求必须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五、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六、各单位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有公章。

七、当日未使用完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明日还要使用,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八、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第十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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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逐级上报,如果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者,除责成补报外,责任人员应受处罚。

四、发生工伤事故,死亡事故立即内上报,重伤事故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将事故经过及简要分析进行书面快报。

五、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六、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七、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八、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事故调查的规定: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取证。

2、对重伤事故报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取证。

3、死亡事故由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死亡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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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安全生产部、政工部、人力资源部积极负责配合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

十、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要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十一、轻伤事故的调查报告,由项目部、分公司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事故报告书、本人自述各一份、旁证材料两份、伤情证明(病情)、首诊病历;

十二、重伤事故的调查报告,由公司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写出报告,并报建设集团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

十三、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十四、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部或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五、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节 民工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招用农民工应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招用,所招的农民工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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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三证齐全。

二、分公司及项目部使用农民工、临时工应建立管理台帐,内容应有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所用民工、临时工的用工单位应与务工者本人订立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有用工期限、工资待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四、所用民工、临时工在上岗前应项目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应有台帐、记录,并有务工者本人签字见证。安全教育内容应在记录中详细反映。

五、在用的农民工,项目部应每月按时足额为其缴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上报安全生产部。

六、项目部所用民工、临时工每月应向人力资源部上报登记备案,备案内容为:

1、用工协议; 2、用工期限; 3、工资待遇标准;

4、农民工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十三节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必须每周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班组长应每天召集班前会,班前会上安排工作,并结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各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组织班组成员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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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组工作的全过程。

五、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树立搞好安全生产的信心。

第十四节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征求防火管理人员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

三、施工现场应制订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五、临时设施及焊割作业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第十五节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设置大门并挂有七牌二图,七牌:工程概况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电话牌、安全生产管理牌、消防保卫管理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卫生防疫管理牌、环境保护管理牌、二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组织机构图。

二、机具、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有序,并有明显标记。

三、工地施工用电及配电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临时排水保持畅通。

四、施工现场的设备、场地、物品必须勤打扫,保持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污物、做到工完场清,活完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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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危险区域要有醒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垃圾应分类存放,垃圾清运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订立协议或合同。

七、属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磁盘、废晒鼓、废电池、废墨盒等,应统一由专人收集保管,统一处置。

八、项目部对职工、民工加强安全文明卫生的教育,教育民工增强法制观念,遵章守纪,敬业爱岗,注重安全,讲卫生、讲文明。

第十六节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清楚辨别危险源、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的所有施工现场、生产区域、生活、办公场所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三、本制度规定了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四、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六、项目负责人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七、项目施工员根据项目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 (GB2894—1996)的要求。

八、项目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工程情况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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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孔洞口、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

十、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分公司安全部门统一保管。

十一、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十二、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十三、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十四、项目部门每月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七节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证在用施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工作及超负荷运行。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限位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大型设备、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操作。

三、每台设备都有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操作规程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四、实行一机一闸,不允许一闸多机,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及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五、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定期保养,保持设备完整、清洁、并建立运转台帐。

六、下班或人离开设备时,应做到拉闸断电,无遮雨设施的要做好遮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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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租用或搬迁到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如需在现场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项目设备员、质量员、安全员和施工班组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设备验收应有设备验收单,参加验收的人员均应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八、施工设备的采购、入库、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节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专(兼)职计量员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规定其岗位职责。

2、计量员按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做好项目部的计量器具台帐、使用记录,保管好计量器具及其附件、附有的合格证、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凡购进或租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计量员应根据计量器具的彩色标识、检定证书及实物来确认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其测量不确定度在检定要求范围内。

4、确认不合格证的由项目部兼职计量员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经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退货或索赔。

5、计量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应由持有专业上岗证的人员来操作。 6、计量器具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接近检定期或在有效期内发现有失准时,应及时通知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送检委托单》与实物一起报送分公司专职计量员进行检定、校准或外委检定、校准。

7、正常磨损已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鉴定后报废,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的计量器具,要落实责任及责任人,须报废处理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废。

10、由外单位调入或租用的计量器具,计量员应验证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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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产品合格证书; ⑵ 使用(技术)说明书; ⑶ 检定合格证书和校准合格证书。

如无检定(校准)合格证书的应重新检定(或校准)后方能使用。

第十九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使用班组,应当严格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5日内,应在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项目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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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六、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八、项目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二十节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一般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二、高空作业搭设的爬梯、脚手架、塔吊、操作平台在施工设备上的所有附属装置,总称为安全设施。

三、管理职责

1、 项目部设备员在新购施工设备选型时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确保新购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有效。

2、设备使用班组在验收设备时应同时验收安全防护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有效性。

3、 设备使用的班组长或安全员应所使用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效和完整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整改或报告项目安全员,通知有关专业人员修复。

4、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须检查防护设备的情况,确保防护设备的完好,操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操作安全防护设施失效、部分失效、缺失的设备。

5、 任何人员不得有停用、拆卸等影响安全防护设备正常使用的行为。 四、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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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有稳定性和安全系数及使用寿命,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有惯性冲撞的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3、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有锐利的边缘。

4、 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5、 当设备的电源偶然切断时,制动、夹紧动作不应中断,电源又重新接通时,设备不得自动启动。

6、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尽可能配置监控装置。

7、 控制器应与安全防护设施联锁,使设备运转与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起作用。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并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二十一节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使每个员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对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各职能人员对本业务范围的防火工作负责,各班组长是本班的防火责任人、各工种岗位应对本工种岗位防火工作负责,各级负责人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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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结合起来,使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

二、各施工班组,要贯彻公司防火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班组的实际情况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术,对本部门进行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违章作业和操作,立即停止作业,责令其整改。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不断完善消防设施,保持性能良好。

四、项目部员工在生产工作和一切活中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火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扑救,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扑灭火灾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

五、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八小时消防、法规知识学习,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进入项目部的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防火教育,每年不少于四小时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灭火训练。

六、电焊工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气焊操作规程,焊接场地周围不准放油类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有压力和易燃易爆物品容器上焊补;各种安全阀、减压阀、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可靠,氧气瓶内剩余氧气压力低于0.5公斤时,应立即调换,防止乙炔倒入氧气瓶内产生燃烧,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熄灭火种。

七、电工要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完好,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立即修复,临时线应严格控制,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并符合安全要求,用完立即拆除。使用易燃易爆的物品,应远离明火、导线、电炉等引火设备,使用电炉、电铬铁等电热工具,在中途离开和工作结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以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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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组长在管理作业安全的同时,必须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并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项目员工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箱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检查。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废料、生活区等区域。

4、施工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要进行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7、定期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能力。

8、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有记录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保存记录。

9、食堂环境、炊事员应每天打扫,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除食堂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10、项目部要定时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食堂炊事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具。

11、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扑救,对违反安全消防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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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堵塞漏洞,加强对加工场地和安装现场的安全控制,根据国家《关于危险性作业建立审批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项目部危险作业性较高的作业有:高处作业、大件吊装、临时用电作业、交叉作业、焊接、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及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等危险作业等。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2—5米为一级高处作业,5—15米为二级作业,15—30米为三级作业,大于30米为四级作业。

一、危险作业实行先审批后作业,不经批准不得作业的原则。凡要进行危险作业时、项目部先应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对策、制定防范措施、明确项目中安全工作负责人,提出《危险作业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申请要包括作业的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危险作业的审批,要按照公司“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性相对较小点的危险性作业,由作业所在分公司、项目部填报《危险作业申请表》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项目安全员备案。二、三、四级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性大的作业,由作业所在分公司、项目部填报《危险作业申请表》由项目经理审批后交安全生产部审批备案,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专业技术安全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标准、规定,安全生产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的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的规定。

三、作业班组是危险作业的主体,负责危险作业申请及报批后的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危险作业申请表》中的内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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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作业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保证安全措施到位,直接指挥项目的实施,项目安全员负责危险作业的检查工作。

四、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实施中涉及到多个班组的,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协调会进行危险性和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明确项目中安全工作负责人。

五、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作业,有特种作业内容的,其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并及时报审批部门。

七、危险作业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公司通报批评并进行罚款。

第二十三节 安全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确保项目部对安全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二、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实际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三、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定期对各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对相关安全资料(如危险源识别、评价等)进行收集整理,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编制成册,以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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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分公司安全副经理批准,审核批准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各报一份到安全生产部备案。

六、项目部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台帐,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为: 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和制度、规定、实施细则等; 5、安全方面检查记录、台帐、整改和处罚通知、整改记录等; 6、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记录。

第二十四节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内外的最新安全信息,做好重要安全信息的快速反映工作,处理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资料员兼职安全信息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每月将本项目的安全信息在25日前报安全生产部信息员。 四、如有重大安全信息(如分公司、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重要安全文件、通知等,各单位应在当天报送。

五、安全信息员应每天浏览国家建设部、云南省建设厅网站,收集有关的安全信息(文件、会议通知、培训、最新版本的标准、规程规范等)。

六、安全信息员收集到信息后,应于当天将收到的信息报部长及主管领导审阅。

七、安全信息报送应尽量利用公司的局域网以电子信息报送,个别情况下可用传真形式报送,上报的安全信息应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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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节 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认真分析和总结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要点,紧紧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查找和弥补不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为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职能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三、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精神,回顾、总结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工程项目研究布暑,提出工作对策、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通报上次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或隐患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3、结合项目工作实际,针对具体施工项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安全工作任务;

4、各专业施工班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做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督办检查,并在下次例会上通报决议和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参加并进行签到,做好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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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四、项目部现有特种作业包括: 1、 电工作业; 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 塔吊作业; 4、 高处作业; 5、 脚手架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周岁;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安全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项目部每年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九、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十、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项目部保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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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作业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接受上级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二、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特种作业岗位,如需要调离,需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节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管理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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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三、应急管理机构

1、领导机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组织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办事机构

应急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工作机构

应急办公室依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预案演练和实施。 四、 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项目部要针对施工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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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五、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事故有可能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的,事故发

生地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分公司(或项目部)经理,分公司(或项目部)经理应立即组织救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3.1、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现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组织各专业救援人员,调集救援器材实施救援,并有权向公司或政府职能部门申请救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 应急结束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5、善后处置

(1)、认真核对参加事故救援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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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

(4)、若发生死亡事故,妥善安置死亡人员的家属,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及总包、监理、业主单位,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配合做好死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6、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7、 信息的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六、应急保障

项目部根据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按总体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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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照 片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胸 卡 号: 出生年月: 工程名称: 文化程度: 进厂(场)时间: 工 种: 家庭住址: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人 受教育人 一级教育 年 月 日 直级教育 年 月 日 三级教育 年 月 日 注: 1、三级教育属哪一级教育的,教育内容由哪一级填写; 2、三级教育为:公司级安全教育、分公司(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按第五章第一节要求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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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安全检查记录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参加检查 人员签名 发现主要安全 隐患及不安全 问题 整改措施和 整改时间 及整改人 检查单位领导 签 名 接受整改单位领导签名 45

附表4: 隐患整改通知及回复单

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名称: 检查单位 隐患内容及整改意见: 检查负责人: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整改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复查人: 年 月 日 复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此表填写一式两份,复查完毕后检查单位一份,受检单位留存一份; 2、此表应配合安全检查记录或检查评分表一起使用,才有依据。

检查时间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6

附表5: 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单位名称或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隐患名称及简要描述 整改措施 通知 时间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人 验证人 验证完成情况 备注 填表人: 审核: 47

附表6: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

工程 名称 交底 日期 参与 人员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人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注意事项 附件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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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专项安全方案台帐

单位名称或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专项安全方案名称 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班组 监控人 实施持 续时间 备注 49

附表8: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台帐

单位名称或工程项目名称:序号 防护用品名称

型号和 规 格 数量 入库时间 领用时间 领用人 备注 主管领导: 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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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奖 表彰 奖金额 惩 罚金额

单位或 姓 名 奖 惩 事 由 备 注 51

附表10:

违章罚款通知单

处罚人姓名 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存根)

被处罚人姓名 处罚金额 违章事实描述: 被处罚人签字: 处罚人: 违章罚款通知单

单位名称: (被处罚人收执)

被处罚人姓名 处罚金额 违章事实描述: 处罚人姓名 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签字: 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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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单位名称:

伤亡事故快报表

年 月 日 时 分 发生地点 法人代表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事故发生的企业(包括总、分包企业) 企业名称 总包: 分包: 经济性质 资质等级 主管部门 业别 法人代表 事故伤亡人员 人;其中: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姓名 伤亡程度 用工形式 工种 级别 性别 年龄 事故类别 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必须说明在从事何种工程时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在现场或工种部位及起因)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53

附表12: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 事故简况:

1、事故发生单位: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类别: 5、事故性质: 6、 事故伤亡情况: 7、 伤(邙)者:姓名: 性别: 年龄: 8、 经济损失: 9、 事故现场处理情况: 二、 事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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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3: 事故单位 事故地点 事故时间 安全事故报告书

事故类别 报告时间 事故起因 事故主要经过 受伤部位 分公司经理意见 分公司 意见 安全生产部意 见 主管领导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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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4:

单位名称:

伤亡事故情况登记台帐

休工天数 事故主要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 起止 合计 姓名 性别 年车间或 龄 班组 工种 及 级别 事故 时间 事故 地点 受伤部位 及程度 伤亡 类别 注:1、登记范围为职工、民工及实习、代培人员,凡休工一天以上者(经伤)均必须登记; 2、重伤和死亡登记后,还应附事故处理结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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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5: 伤亡事故报表

单位 事故类别 合计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伤 火 灾 高处坠落 坍 塌 冒顶片帮 透 水 放 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职工人数 千人负伤率 因工休工日 经济损失(万元) 交通事故死亡 连续无死亡日 连续五重伤日 合 计 合 计

填报单位及编码: 年 月份 业别:建筑安装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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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6:

单位名称及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 称 施工地址 班组名称 施工部位 工作内容及安全交底内容: 班组安全活动日记

出勤人数 工作时间 人 天 班组长: 年 月 日 上岗检查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班组安全员: 年 月 日 天气: 58

附表17: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电话 项目副经理 电话 质量员 材料设备员 电话 电话 安全员 统计资料员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铆工班长 电工 59

电话 电话 焊工班长

附表18:

消防纪律牌

1、施工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征求防火管理人员的意见。

2、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

3、施工现场应制订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4、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5、临时设施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6、职工宿舍内用电应由专业电工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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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9:

安全生产纪律牌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2、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凉鞋,不得穿裙子和影响安全操作的服装。

3、高处作业应搭设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吊笼,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拴于牢靠位置。

4、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的操作平台、吊笼,周边设置安全防护绳。

5、严禁酒后进行施工作业。

6、氧气、乙炔瓶安全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作业点不得小于10米。

7、吊装指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起重臂和起吊物下不得站人。

8、施工现场的所有预留洞口、楼梯口、平台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并加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米。

9、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摆放在居住环境,且距氧气、乙炔安全距离应大于10米,距离5米以内不得进行电焊、氧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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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

文明施工纪律牌

1、施工场地设值班看守人员。 2、扰民施工不得超过夜间11时,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经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章守纪,敬业爱岗,注重安全,讲究卫生,做文明公民。 4、工地上不得嬉戏、打闹。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箱,垃圾做到分类存放。

6、不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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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1: 有毒有害废弃物清单

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废弃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存入地点 拟处理时间 备注 收集管理人: 63

附表22: 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备注 64

附表23: 在用民工花名册

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姓名 性年别 龄 所从事 工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注:备注栏内注明到场时间,离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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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4:

机械设备标识牌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本厂编号 维修人 验收人 66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安装单位 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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