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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工程合同

2020-08-31 来源:乌哈旅游
自来水工程合同

篇一:自来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来水接入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

2、 工程内容:自供水管接口至甲方厂区主管道及分支管道的安装,总长度约为 3、 工程地点: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预算造价: 6、 甲乙双方工程负责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原则上工程期限为日,以甲方要求开工

之日起计算。如遇人力不可抗

拒的灾害或恶劣天气的,可顺延工期,但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双方签署确认。

2、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表》,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进度 表》执行,以保障工程的顺利竣工。

3、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承包指标:

1、 质量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达到甲方使用需求;(2)达到优良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3)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 安全标准:无任何伤害、死亡事故。

3、 进度标准:满足《施工进度表》的要求或者满足甲方的需求。

第四条 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工程中的部分材料直接采购供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2、 施工中部分材料可由甲方指定价格、品牌,乙方负责采购的方式执行。

3、 施工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

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如:抗严寒、

耐腐蚀、强耐压、使用寿命长、卫生环保)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约定的材料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 本合同项下工程由乙方直接组织施工,不得采取合约式整体转包,亦不得进行分包。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

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甲方的检查检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

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并必须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 乙方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甲方检查检验时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必须负责返

修并再次按程序验收,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

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 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7、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3日将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乙双方须同时派

人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单。 8、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

任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承包责任:

1、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居民、交通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人员、单位的关

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出现阻工或任何影响施工的行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造成相关人员或单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勤勉、谨慎义务,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铺设的管道(包括但不限

于天然气、光纤、电缆等)及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不得对此造成任何损坏,如有损坏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

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约定的要求。

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或处罚。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的损坏由乙方自 行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 1、结算方式: 。

2、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建筑行业专业发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 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专业发票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的%即¥ 元(大写: ),剩余工程总额%即¥ 元(大写:)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一年后付清。

4、款项的结算以甲方工程设备部、财务部、审计部、乙方确认签字的验收核算单为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

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施工时,施工

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防护措施费用。

3、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

任;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4、 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不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应确保从开工之

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秩序稳定;应确保不发生任何伤害、伤亡事故,如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如因乙方原因

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程整体或部分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

3、 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款项迟延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

应支付乙方应付未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行为即

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本条第1项和第3项约定除外)。守约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争议进行裁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 利。

3、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 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做出补充规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 施工进度表。 2、 施工材料清单。 3、 施工人员资质证件。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二: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1] 山窝村自来水工程维修合同 甲方: 石井镇山窝村村委会 乙方:

山窝村自来水站覆盖山窝村和王大沟组等7个组,700余人人畜吃水,始建于1997年,由于资金缺乏,年久失修,管道老化,已近三年未能供水,经村双委研究一致通过,山窝村现将自来水站工程对外承包进行维修,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窝村自来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山窝村

3、承包范围:PE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2、竣工日期:20XX年9月4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

确定顺延期限。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肆万陆仟叁百捌拾元整(¥元),PE50管1800米,每米13元,PE32管1200米,每米7元,管道铺设1800米,每米5元,球阀50个,每个10元,井下电机1台,3280元,电器安装1800元。 五、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4、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5、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米(埋管位置)。 六、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2、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3、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

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4、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款结算

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90%;扣留10%作为一年保修资金。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8月27日

篇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互联 日期:20XX-04-11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 自来水公司和 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 供水管并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 。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通过甲方及 自来水公司验收的承包方式。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 规划局和 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 ,材料及设备以甲方

审定的作为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 %,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 %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 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l)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 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

并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日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己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日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控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 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 份提交甲方存档。

第六条 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依据及共同签证为准。当工程项目变三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

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 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挖深超过 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作为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 %并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价 款 的 %。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10日内付清。

(5)以上款项时,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l)工程所需 材料和 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 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接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

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n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

(6)于每月 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

到完工清场。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办妥管道安装所有相关业务手续(不包修复路面费用),负责整个过程中关掣、驳接、管道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等手续。

(14)乙方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于 前通过 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向甲方提交 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15)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部门、地区公司及乙方

现场共同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6)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

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18)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还给甲方。

(19)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

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l)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 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影响甲方竣工验收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中途擅自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所有资料,并在此期

篇四:供水工程合同 供水工程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指:甲方项目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项目。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承包范围: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第***种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⒈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仅工程量增减在± %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⒉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包干范围:。

⑵包干风险系数 %,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 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⒊可调价格合同 调整因素:

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 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

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

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向发包人计取。 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 ⒊工期奖:。 ⒋其他:。

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

工程量调整方法:

⒈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 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面约定。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⒈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超过%,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⑵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

工程量的减少超过%,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 ⒉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

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 %,超过部分进行补差。补差方法:。

⒊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

⑴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日数为准。

⑵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引起管理费、利润的调整:。 ⒋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

⑵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

项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

⑶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⑷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

⑸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 ⒌暂定价的调整

⑴暂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⑵暂定项目费用调整方法:。 措施费的调整

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等。

篇五: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巴彦农场 施工单位:孟庆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0一0年四月 巴彦农场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 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巴彦农场 乙方: 孟庆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巴彦农场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场部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PE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5月20日 2、竣工日期:20XX年6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贰拾捌万圆整(¥元),总工程量约为3500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

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80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价格不便。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E管,管径2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管道压力10Kg,支管道管径为1寸,管壁厚毫米以上,进户管径为4分,采用同材质管件熔接。 第七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米(埋管位置)。 第八条 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

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7、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九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

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结算

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付总造价的20%;施工进度完成50%付 30%;施工完工后付30%;验收合格后15%;扣留5%作为回访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篇六:(范本)

小区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合同编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完 范围自来水工程,包括\\自来水管道主环、主要干道自来水管道、各支路管道(不含入户表后管道)的制作安装以及室外消防栓、给水阀门井、水表井等工程。

2、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验手续,并保证验收通过、通水。 3、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前期各种相关手续,保证各种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承诺水费收入取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

二、工期要求

1、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及完工。如甲方要求提前工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材、物。

2、 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外)。 三、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 采用总价包干: ,包干价 含 。 六、变更洽商

1、 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

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 后生效。

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

七、质量与检验

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

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 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

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

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八、工程竣工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

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

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在10天内, 从现场移走所有施工设备、剩余材料

以及各类建筑垃圾和临时设施,保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5、 竣工图由乙方免费负责编制。 九、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审核 1、付款方式: 2、变更洽商

3、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使用手续后,乙方

交出现场、提交完整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帮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政府部门备案后进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单位审核,审核完毕,三方盖章签字。

4、进度款的审核结果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 十、保修

1、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

的有关规定,对交付

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

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 保修金额为结算总价的10%,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修金的支

付按照保修范围及保修时间结算支付。 十一、双方责任 1、 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 性负责;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

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乙方工作

(1) 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

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

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出现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5)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保证工程通过验收、通水。 十二、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防护措施费用。

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三、工程保险

1、 乙方机械、现场施工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投保。

并且向甲方出示保险单据和支付本期保险费收据(或由甲方投保,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乙方任何人残废或受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 少损失。 十四、违约。

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

法履行,违约方承

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

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篇七:自来水建设工程合同书 自来水建设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甲];泉眼岭乡西泉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孙喜生 职务;村主任

承包方[乙]; 王云龙男岁 现住泉眼岭乡 东泉村一社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让全村老百姓高质量又放心的自来水,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后,并经甲方两委会研究决定将自来水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辖区内六社至十社的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总户数约在 户至 户间。 二.费用计算方法

每个安装户按人民币600元标准计费,工程总费用约人民币元[壹拾伍万元整]左右。 三.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总体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施工款支付给乙方。 四.权利和 义务

1.乙方于施工前先行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给甲方,待20XX年正式开栓供水及所有用户能正常饮

水时,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物的安全责任自负,出现事故

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相关施工纠纷时由甲方工作人员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4.除自然天气影响施工外,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工,否则甲方有权从转包费中扣款。5.乙方不得在签字本合同后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有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五.施工期限

该工程期限约40天,即从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五款之约定施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五万元整;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款之约定,也须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给乙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须认真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分执一份,交乡经管站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自行协商议定。 甲方[盖章];泉眼岭乡西泉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在场人;

合同签订时间;二0一一年 日月 篇八: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日照市自来水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

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办公楼外自来水供水管道的安装 建设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楼外自来水管道安装工 程

工程地点: 迎宾路14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自来水公司和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甲方供水管并

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甲方的成

本安装涉及和建设。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包工

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通过甲方公司验收的承包方式。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甲方同意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 工程量按实签证。

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 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

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 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 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0%,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30%在结算 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甲方所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

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30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进度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时,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

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第六条 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

工程包干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伍拾贰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依据及共同签证为准。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预付备料款;

(2)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0%;

(3)以上款项,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

必须承担质量责 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 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XX年2月15日 20XX

年2月15日乙方:日照市自来水公司 篇九:工程合同(自来水施工合同) 工 程 合 同 立合同单位:

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xxxxxx施工用水装表工程委托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根据有关规定与双方意见,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及编号:xxxxxxxx工程(工程编号:xxxxxx)。

二、 工程地点:xxxxxxxxxx

三、 工程图依据:本工程依据甲方委托函设计。乙方严格按图

施工,有关工程变更,应持有效文件。

四、 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造价经乙方提出的施工图

预算,现

经甲方审核,确定为人民币:xxxxxxxxx(其中含水表报装费¥元,设计费¥xxx元),采取预算包干。 五、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编号:xxxx)和预算书。

六、 工程材料: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购自运,并承担保 管责任。

七、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及市水务

集团管道施工工程有关标准,有关质量、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 工程结算、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执行国家定额和市水务

集团相关定额标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

方一次性支付100%工程款。

九、 工程期限:本工程定于甲方100%工程款到帐后五天内开

工,工期定为十天。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进程,双方现场认定,工期顺延。

十、 工程验收、交付:本工程竣工验收执行市水务集

团管道施

工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后即由乙方管理。 十一、 本工程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 开户行:账号: 帐号: 税号: 行号: 开户行: 纳税人识别号:行号: 代表: 代表: 经办: 经办: 20xx年xx月 日

篇十:自来水工程承包合同

同家庄镇段庄村人畜饮水工程管道铺设合同 甲方:同家庄镇段庄村 法人代表:吉俊民

乙方:合阳县长胜五金水暖经销部 法人代表:吕小刚 为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彻底改善全村饮水条件,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经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20XX年在全村安装自来水。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招投标,决定将自来水工程承包给合阳县长胜五金水暖经销部,法人代表吕小刚(以下简称

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包形式

村内自来水外所有工程(以用户为准)乙方包工、包料。 二、 安装范围

村内用户供水的主管道、分管道至水笼头、水表、阀门等。

三、 管道类型

塑料PVC管料,主管管道直径为100,分管道75,管道连接用一切配套。 四、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必须先进、实用、高效、节能。 2、工程所用管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不得出现断裂、漏水、堵塞现象,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3、管道进尺深度为80-1米以上。

4、保证用户用水充足、均匀、畅通、低费用。 5、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乙方在材料及安装质量出现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重新安装。 五、工程造价

自来水外工程造价为260户全部安装,总付工程款306580元。 六、开工日期:

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5月25日,工期45天。 七、付款方式

1、开工付20%。2、中途付款50%。3、通过验收试水合格一次结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同家庄镇段庄村人畜饮水工程 管道铺设资金决算表 工程总投资339580元。

1、主管道3000米,直径75,每米56元,共168000元。 2、水表1套,260户,每套235元,计61100元。 3、安装费260户,每户55元,计14300元。 4、机械开挖费3000米,每米元,计25500元。 5、村主管道直径为100,长米,每米175元,计37680元。

6、劳务费660工日,每工日50元,计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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