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作业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种变更的适时性进行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管理变更的批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和生产设施管理的变更。
4.2 技术安全部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
4.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变更提出计划申请,对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与识别,并实施归口管理。 5.管理要求 5.1 变更类型
5.1.1 工艺、技术、作业过程变更
5.1.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5.1.1.2 原料介质变更。
5.1.1.3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5.1.1.4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1.1.5 操作规程的变更。 5.1.1.6 工艺参数的变更。 5.1.2 设备设施、环境变更 5.1.2.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5.1.2.2 安全设施的变更;
5.1.2.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5.1.2.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1.2.5 作业环境变更。 5.1.3 人员、机构、管理变更 5.1.3.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5.1.3.2 人员的变更; 5.1.3.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5.1.3.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1.3.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5.2 变更程序 5.2.1 变更申请
5.2.1.1 各部门在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需要变更时,先制定实施计划,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5.2.1.2 实施计划中要对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充分辨识、评估,确定控制措
施。
5.2.1.3 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和技术安全部书面同意。
5.2.2 变更审批
5.2.2.1 各主管部门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5.2.2.2 审批时充分考虑更后所产生的风险是否可控,控制措施是否到位。 5.2.3 变更实施
5.2.3.1变更批准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2.3.2变更实施时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擅自更改控制措施。 5.2.4 变更验收
5.2.4.1 变更实施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2.4.2 变更安全设施,在投用后应经技术安全部书面同意。重大安全设施变更的,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记录
6.1 变更申请表
6.2 变更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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