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政府)2016.3.28
2024-07-04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ZFHZXY-201603-01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项目名称: XXX市养老服务综合体 甲方: 乙 方:苏州乐颐养老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页共3页 协议正文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养老产业领域的专业优势,依据甲方在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和乙方企业发展战略,双方计划开展战略合作。为了明确各自权责和合作的项目内容并指导双方以后的具体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在甲方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乙方在甲方城市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有效期为:__年,即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作期限届满,由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主要负责: (1)、提供场地,用于乙方实际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及养老产业实地运营。 (2)、由甲方直接向乙方购买各类养老服务项目。 (3)、由甲方提供当地养老产业政策支持,包括各项补贴及增值服务。 2、乙方主要负责: (1)、利用甲方政府提供的场地, 由乙方出资完成乐颐养老体验中心及“养老服务综合体”所需的配套设施的建设。 (2)、乙方负责“养老服务综合体”内各类设备的投入,包括:乐颐总部自主研发的软硬件科技产品,适老化设备等。 (3)、乙方负责甲方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实际专业运营,提供各类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提供ITV电视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定位查询管理系统、视频呼叫管理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健康评估管理系统;整体养老产业规划、适老化空间规划、适老化产品规划;运营培育、人才培育;法律支持等。 第2页共3页 (4)、根据甲方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向长者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等。 (5)、可由乙方旗下全资民办非企业组织《苏州乐颐长者服务中心》承接甲方政府各类养老公益性活动,共同发展当地养老公益事业。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本协议生效后,双方经进行详细磋商,对整个合作项目的具体事项进行具体约定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2、上述约定的双方负责的事项,各方应全力配合对方完成,合作共赢。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和平协商解决。 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人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商业信誉。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 瑞奇大厦 六楼 电话: 电话: 第3页共3页 乙方: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