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退库。
责 任:物料退料人员、仓库管理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生产车间及仓库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凡需退仓库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简称物料)必须经质管部门的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人办理退库手续,填写《退料申请单》(REC-WL-006-00) 2.己打上批号的包装材料及受污染的原辅料不得退库
3.仓库管员对剩余的退库物料,应认真检查物料的名称、数量是否准确无误,外观是否受污染。如无问题,将其存放单独货位、贴上退料标签。
4.对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如胶瓶)除按规程3.来办理退仓手续外,还应注明
该物料曾经包装过何品种,以便日后对应发放,防止交叉污染药品。 5.仓管员应及时填写库存货位卡和物料总帐。 6.下次发料时,应优先发放退库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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