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完成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制造加工。
1.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完成加工任务,并保证加工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无任何质量问题。
二、加工价格
2.1 加工单价及加工总价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2 加工费用的支付方式:甲方应当在产品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三、保密条款
3.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客户资料、商业计划等,均属于保密内容。
3.2 双方应当对保密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复制或透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产品的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当在加工过程中,对产品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配合甲方组织产品检验。
4.2 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和解决。
五、产权保证
5.1 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任何知识产权。
5.2 如加工产品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2 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加工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七、协议的效力及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批准方可生效。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
8.2 如协商无法解决,应当提交至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九、协议解除
9.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共同解除或甲方单方面解除的,应当在解除时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9.2 解除协议后,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模具等物品,并支付甲方已付但未完成的加工费用。
甲方(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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