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录取高中学校名称:原毕业初中学校名称:
出生 姓名 性别 年月 政治入学 民族 面貌 时间 年级 高一()班 身份证号码 班级 与本人 姓名 年龄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关系 家庭成员情况 家庭经济状况 主要收入来源 户籍性质 家庭住址及邮编 特殊困难情况分类登记 特殊困难情况分类 建档立卡贫困户 是否 残疾 农村低保 农村特困供养 扶贫部门意见 民政部门意见 残联意见 是否 是否 是否 特困证明登记人姓名 联系方式 农村城镇 家庭人口总数 人均年收入 照片 工作或学习单位 受助资格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单位(盖章)年县级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 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申请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公章)年 月 日 说明:1.受助资格审核意见一栏由学校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填写。 2.特殊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本人残疾、农村低保人口、特困人员) 持此表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就读高中报名时可享受高中免学杂费政策。 3.交表时需提供学生户口簿复印件、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至少有一本通、残疾证、低保证、特困证明其中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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