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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监理)

2021-06-15 来源:乌哈旅游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 号:

工程名称: 表 号:(津市政C1-6)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总体交底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一、本工程拟定控制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起重伤害;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模板工程; 6.高处坠落; 7.触电; 8.三宝四口和临边; 9.机械伤害; 10.物体打击; 11.车辆伤害; 12.火灾和爆炸; 13.坍塌; 14.其他伤害; 二、本工程初步拟定的重大危险源 1.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18.12米; 2.钢筋笼吊装; 3.基坑开挖降水工程; 4.拆除基坑支撑系统; 5.高支模; 三、本工程初步拟定的重点控制方法与措施 1起重伤害: 1.1一般规定 ⑴ 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

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本人签字确认。起重吊装设备应证件齐全,并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按照已经批准的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架空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⑵现场构件应由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及吊车摆放位置(实施过程中,要有专人对吊车摆放位置进行检查确认)。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1.2 起重机 ⑴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⑵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⑶作业中变辐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⑷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⑸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⑹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⑺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基坑边汽车吊作业时必须远离围护结构不准停在冠梁上进行吊装作业。 ⑻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1基坑支护与降水前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2

2.2支撑牢固,验收合格。要符合施组或专项方案要求。 2.3本工程采用大口井降水,按抽水试验布置井位。 2.4审核降水施工方案及可能出现的事故应急预案,控制降水的水位高程,水位控制在槽底1m以下,确保土方开挖。 2.5潜水泵安装必须做到一台水泵一个闸箱,基坑降水电源线不得随意乱拉,防止交插作业造成触电。 2.6降水期间须加密观测孔隙水压力,流量大小观测。 2.7降水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2.8为确保降水施工现场应配备发电机,防止突然停电,淹没基坑。 2.9深基坑降水工程要做到: (1) 电源保证。 (2) 排水保证。 (3) 井管保护。 (4)抽水泵备用降水过程中要有备用泵及时更换,泵的启动系统要切实可靠。 (5)电缆保护。 3土方开挖工程: 3.1.土方开挖前确保按设计和已批准的方案施工,深基坑开挖要有安全技术论证,专家会审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3.2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防护栏杆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有警示灯。进入基坑应翻牌,人员上下走爬梯,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3.3坑、槽、沟边缘3米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其他杂物,并距边缘1米处设截水沟,材料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3.4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两人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米。 3.5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2米以上无条件放坡,必须设固壁支撑,并经安全验算。 3.6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距台阶边坡底角安全距离。 3.7土石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3

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和机械、物资,严禁填筑坡角下站人,划定危险区域设专人监护。 4脚手架工程: 4.1脚手架进场必须“三证”齐全,现场查验 钢管壁厚、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材质及丝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等。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2施工前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4.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巡视检查支架搭设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4检查支架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支架搭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防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 4.5检查支架搭设底部是否设置垫板,可调底座底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钢板厚度不得小于5mm。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调节螺母咬合长度不得小于6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4.6模板支架底层纵、横向水平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或等于350mm,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0.7m。 4.7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米时,支架四周从底部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4.8当支架高度大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米。 4.9模板支架搭设应按施工方案弹线定位,放置底座后应分别按先立杆后横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 4.10脚手架系统不得与其他辅助工程系统相连接,严禁不同种类的脚手架混搭。 4.11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布置警戒线,有人监护。 5模板工程: 5.1检查施工现场模板的支设与拆除是否按照模板施工方案执行。 5.2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5.3拆除模板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经过监理审批。 5.4基坑内模板吊装、运输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护。 4

5.5施工作业人员要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 6高处坠落: 6.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6.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6.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6.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6.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禁止向下抛掷物件。 6.6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6.7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6.8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6.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7触电: 7.1在供电电源为三相四线制的电力系统,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开。 7.2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的TN-S系统。 7.3因现场变压器容易超过100KVA,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测试要有记录。 7.4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做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5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现场配备发电机,要求自备电源和外电源进行连锁,并设独立的接零保护系统。 7.6配电线路电缆过路时架空或穿管埋入地下,送电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供电。 7.7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安装天津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闸箱,铁皮箱体并有明显可见断路点的隔离开关。 7.8手持式电动工具如振捣棒、除锈机、蛙式夯等设备,使用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应为15mA、0.1S。 7.9要求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准一箱多用。 7.10交流电焊机现场使用频率很大,要求开关箱必须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5

7.11宿舍照明要求使用安全电压36V。 7.12夜间施工照明,使用低热量照明灯时外壳必须做保护接地。 8三宝四口和临边: 8.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层的外侧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要求系安全带。 8.2楼梯口设置1.2m高防护栏杆。 8.3预留洞口、坑、井等要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采用贯穿与混凝土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放防护栏杆。 8.4建筑物出入口搭设顶部设置双层硬防护的安全通道,防止打击事故。出入口处防护棚宽度不小于3.6m,长度不小于5m。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网封严。主要出入口处张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建筑物上料口周围2.5m范围内,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两侧用钢管绑扎两道1.2m防护栏,并设挡脚板。 临边 8.5基础施工阶段深基坑边缘设两道栏杆防护与立网全封闭; 8.6平台边必须设临边围栏:两道防护栏杆与立网全封闭; 8.7基坑爬梯及休息平台边须设置两道栏杆与立网全封闭; 8.8已成孔的桩(地连墙)周边要进行防护,防护一定可靠。 8.9泥浆池周围要进行防护,要防止泥浆外溢。 9机械伤害: 9.1一般要求: ⑴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并确保使用安全,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⑵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⑶内业资料应有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机械设备台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人员名册及操作证书;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6

装合同(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验收记录表。 ⑷采购、租赁及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查验,严禁使用淘汰产品。 ⑸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检修、故障排除、清理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停机、切断电源、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9.2 大型机械 9.2.1 挖掘机 ⑴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油路、电路、转向、制动和动力输出等部位,确认各部位良好有效、灵敏可靠后才能作业。 ⑵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禁止挖掘机转动,铲斗内严禁站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铲斗落下时,注意不要冲击车架和履带,铲斗接触地面时,禁止转动。 ⑶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专项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 ⑷挖掘机作业时,必须注意作业范围内是否有人,必须服从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和安全负责人员的指挥。 ⑸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⑹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9.2.2 装载机 ⑴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油路、电路、转向、制动和动力输出等部位,确认各部位良好有效、灵敏可靠后才能作业。 ⑵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道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⑶铲斗内严禁站人。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作业范围内是否有人,必须服从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和安全负责人员的指挥。作业后机械应按规定保养。 ⑷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铲斗,关闭发动机。在铲斗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铲斗垫稳。 7

9.2.3空气压缩机 ⑴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 ⑵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⑶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得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⑷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⑸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9.3中、小型机械及内业 9.3.1一般要求: ⑴采购、租赁及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查验,严禁使用淘汰产品。与租赁单位签定的租赁协议必须有安全管理要求。 ⑵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⑶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和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⑷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⑸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或操作室内。 ⑹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检修、故障排除、清理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停机、切断电源、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移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⑺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空气压缩机等固定式机械应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 ⑻在潮湿地区或金属框架上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使用Ⅱ类双重绝缘电动8

工具,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参数为15m A×0.1S。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9.3.2 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9.3.3 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9.3.4 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9.3.5 木工圆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9.3.6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9.3.7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9.3.8钢筋冷拉机: 保证钢筋穿如压滚间有3mm之内的间隙,调直钢筋末端要有80cm余量,停机将调直筒前端的导孔松开,在开机。让钢筋通过调直筒以防伤人,完工后要拉闸断电,将设备、场地打扫干净。 9.3.9钢筋弯曲机: 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防护罩紧固可靠,作业中不得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更不得加油或清扫。 9.3.10交流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开关箱,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0米,不准有接头。 ⑴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作用。电焊机应设防雨设施,雨天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⑵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作业区周围及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不9

得有易燃物品,并设专人监护。 ⑶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安全措施。在进、出口处设通风设备。焊工与焊件应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9.3.11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9.3.12桩机:应定期进行年检,并取得准用证,施工前应针对作业条件和桩机类型编写专项作业方案。 9.3.13场内机动车辆及土石方机械:要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检修要有记录。 9.3.14混凝土泵车:不得在高压线下作业,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作业地点应平坦坚实,定位后应支起支腿保持车身水平与稳定,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砼浇注人员不得在布料杆下方作业。 10物体打击: 10.1在物体打击易发生的区域设置警戒区,警戒区应由专人负责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穿越警戒区或在其中。 10.2尽量避免在同一垂直面进行高低空交叉作业,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能阻挡上面坠落物体的隔离层,否则不准施工。 10.3设置防护隔离措施,防止飞溅物伤人。 10.4起重机械下不准站人或穿行。 10.5戴好安全帽防止物体打击,支护防护网(罩)也是防止伤人的有效措施。 11车辆伤害: 11.1加强车辆的管理,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开车。 11.2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11.3通过道口时,要提高警惕,降低车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1.4要加强综合治理,车辆管理部门及企业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大职工和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 12火灾和爆炸: 12.1易燃易爆危险处要有严禁烟火及禁止闲人进入等标志。 12.2要及时办理动火证。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管理。要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2.3在可燃气体存放处,作业时先测定气体浓度进行通风、换气、除尘、有去除静电10

等必要措施。 12.4各种机具应有不发生火花的措施,防止燃烧引起爆炸和二次爆炸的危险性。 12.5施工作业前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3坍塌:严格遵守国家规范,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利用混凝土结构来做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开挖遵循先中间后两边,两侧留够反压土,合理放坡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开挖深度进行施工。杜绝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4拆除基坑支撑系统:专项方案要经过审批,施工前要有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有监护人。临时用电和拆除设备检查无误,方可分段进行拆除混凝土支撑、围檩、系梁。拆除需要2台50吨(可视工作情况而定)汽车吊,混凝土支撑、围檩、系梁在拆除前,应搭设平台,下层进行加密架体搭设,上铺模板。破除采用钢锯或手砂轮切割、人工风镐剔凿配合,破除时将每道支撑切成几段,用吊车调走。 15其他伤害: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 交底人: 被交底人(监理人员): 被交底人 (施工管理人员): 注:第 页共 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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