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编号: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实现文明施工和努力打造适宜人居的精品工程,我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时,向聊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办)进行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量占工程使用水泥总量的90%以上。
二、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各项管理规定,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三、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各项政策,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价格纳入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及竣工结算 。
四、依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按照建筑面积2元/㎡的标准足额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积极配合市散办执法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的资料。
六、在办理工程竣工会签时,按要求向市散办提供详实资料。
七、若违背上述承诺,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八、此承诺书一式四份,招标、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市散办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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