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在编员工绩效考核机制,配合学校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两级管理,充分发挥绩效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构建幸福和谐校园、和谐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一)奖励绩效津贴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统筹兼顾管理、工勤、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等各类工作岗位人员,合理制定考核标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按照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对绩效考核与津贴分配执行分类实施、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统筹协调、两级管理的原则。
(三)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形成一个员工与管理层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公司享受奖励绩效津贴的在职在岗事业编制员工以及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部门主任评估部属员工,分管领导复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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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制度,各部门在不低于公司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细则),负责对本部门在职在岗事业编制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二)部门需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细则)和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报送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
(三)公司领导班子是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 四、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工作按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运输服务、幼教服务等岗位类别分类实施,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出勤状况、工作态度、任职能力三各方面,根据部门类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权重,具体如下:
各类员工考核权重比例表:
考核项目 部门类别 出勤考核 50% 60% 60% 业绩考核 30% 20% 20% - 2 -
态度考核 20% 20% 20% 经营管理类 餐饮服务类 物业管理类
运输服务类 幼教服务类 60% 40% 30% 30% 10% 30% 员工考核总得分=出勤分+能力分+态度分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考评因素和要点进行调整,但未经与办公室协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通过前,不能擅自调整考评结构和要素赋分。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和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1。 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定量考核为主,设定考核量表,对员工当年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 “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考核等级 考核总分 优秀 85分及以上 合格 60—84分 不合格 60分以下 2。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考核结果经过部门比例控制,经分管领导批准,在向办公室申报考核结果时,注意以下几点:
(1)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在编员工总数的20%; (2)在编员工总数不足5人的部门,与其它部门合并评比;
(3)考核列入优秀或不合格者,必须同时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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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并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 (2)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管理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 (3)虚报成果、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4)以权谋私,侵害他人权益,后果严重;
(5)无视工作纪律,擅离职守,或工作不尽责、办事推诿,给单位和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6)长期请假,当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绩效考核;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体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的原则。在每名员工的奖励绩效津贴年底核拨月标准中提取5%作为优秀员工的奖励基金,按员工的考核成绩对员工的奖励绩效津贴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1。 优秀员工:按比例上调奖励绩效津贴; 2. 合格员工:奖励绩效津贴不作调整;
5. 不合格员工:不予发放当年年底的奖励绩效津贴。 六、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一)员工自评:按照“考核权重表”,员工进行自我评估; (二)部门负责人评估: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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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管领导复核:分管领导对考核结果评估,并最后认定。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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