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具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的相关约定,明确报销依据与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由公司报销费用的培训人员 第三条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培训
(1)公司组织的培训费用一般情况由公司承担
(2)对于上岗资格证书,初审费用由本人承担,在为公司服务期间涉及的复审费用由公
司承担,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复审导致原资格证书失效,需重新办理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2)若公司安排培训后,员工因个人原因经公司批准未参加而损失的费用由员工和公司
各承担一半;否则费用必须由该员工承担
第五条 员工个人参加的外部培训 (1) 每年个人参加培训费用的报销额度
培训分类 总监及以上 2000元以内 本岗位专2001—5000元 业及素质 5001-9999元 技能培训、1万—2万元职称培训 (含) 2万元以上 100% 90% 80% 70% 职位 部门经理 90% 80% 70% 60% 主管 80% 70% 60% 50% 普通员工 70% 60% 50% / 60% 50% 40% / (2) 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必须在培训之前先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备案的培训人力资源
部有否决权.凡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的培训,在其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和学费收据,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3) 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力资源部
认可的其它费用。
(4) 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仪器购置费、交通食宿费、文具费、辅助资
料费(期刊)费、打字(复印)费。
(5) 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或在本公司任职满2年者,如因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
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部分费用,但预支部分不得超过可报销额度的80%,但如果该课程的培训未通过考核或未取得应有证书,则预支费用必须在一个月内全额归还。
第三章 服务期限的约定
第六条 员工培训服务期约定期限表
培训费用/次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 200-500元 500-1000元 1000—2000元 2000—3000元 3000-5000元 5000-1万元 --- 职 位 主管级人员 --—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一般职员 2个月 1万元以上 备注:
双方协商 ★ (1)“★\"一般不予批准培训,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期。
(2)培训的费用指公司出资和报销的总费用,其中包括由于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用
等支出。
(3)由人力资源部建立专门台帐,记录所有已发生的培训费用,每次提请费用报销的日期即
为服务开始日期.
(4)服务期的约定协议是由人力资源部公布本规定,并在员工培训前事先再次告知和阅读
本协议。
第七条 凡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自动延长至服务期限。 第八条 不履行服务期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
(1)如员工未完成服务期要求离开公司的,除按劳动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外将按未服务
完期限比例折算培训费赔偿给公司,未服务完期限培训费用折算公式为:
第一次培训费用 ×
第一次培训服务期-已完成的服务期
+……+第N次培训
第一次培训服务期
(2)在未满服务期时,公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或终止(中止)合同的情况之下要求
员工离开公司的,员工个人不承担已发生培训费用.
第N次培训服务期-已完成的服务期
费用×
第N次培训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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