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对策
作者:王绍燕
来源:《读书文摘(下半月)》2017年第05期
摘 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极大的威胁,多数重要的遗产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但由于我国长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加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法律的手段进一步确定相关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法律保护机制,增强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困境;对策
引言: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发展历史,拥有众多的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类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瑰宝。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以及文化体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强,加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危险,而在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过程中,法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笔者将结合我国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情况,深入展开调查研究,分析其中的利弊,并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当前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1.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成就。随着人们逐步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到其对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开始采取措施逐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国际上开始制定相关规定的是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各国开始进行实践的指导性文件。我国参照该公约,于2000年云南省通过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了我国第一次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尝试和探索。之后,相关部门也不断的进行探索,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的保护。
2.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缺陷。虽然我国政府开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力度,但是,在实际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近年来,在国际的新闻中,屡屡可以看到一些国家在争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形式位阶太低,多数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且多为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够。另外,由于缺乏具有較高法律效力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制度,使得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一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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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者类似的案情根据不同的地方法规得到的判决结果出现冲突,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存在的困境
笔者通过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并将相关的实践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归纳为以下三点,具体如下。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制度不完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传承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整个保护过程中的关键与核心。而要更好地保护传承人的权益,首先应该合理的评估传承人的地位,但我国关于传承人地位的认定标准是十分不合理的。此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承人的地位不易确定,且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增加了传承人选择的随意性,不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不完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一定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人们丧失了对其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更由于一些非物质文化传承方式不完善,在传承规范上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人死艺亡”的现象出现。此外,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地区,当地政府也只重视对文化资产的开发利用,更多的为了经济利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的现代化形式的改造,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其应有的历史价值。而在法律制度规范方面,缺乏保护标准,缺乏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
3.政府干预力度与民间传承之间不协调。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逐步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越来越重视,国家和政府也作出了一系列的努力。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方面,在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处于消失状态,政府并未能及时地给予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民间的文化傳承,使文化在传承上改变了特性,不利于其本来面貌的保存。 三、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对策研究
1.制定文化传承人的法律评估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要想对其进行很好地保护,必须加强对文化传承人权益的有效保障,并进行区分对待。具体来讲,对于某些工艺和技能的文化遗产,应该制定传承人相应的入选条件和标准;对于一些群体性的文化遗产,应加大财政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对于除此以外的文化遗产,应通过法律加强宣传,强化民众对其的认知度和重视度。
2.通过法律赋予文化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对于一些有重要价值且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其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人进行保护工作。其次,通过法律手段赋予文化传承人相应的权利,提高其法律地位。最后,在赋予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进一步为其规定相应的义务,保证文化传承人能够合理有效地传承文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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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政府干预与民间传承之间的关系。在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过程中,需要政府通过法律进行有效、合理地干预和指导,通过法律明确政府在保护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实行间接引导和调整,把握好政府干预与民间传承之间的关系。 四、结论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中重要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璀璨结晶,而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的现象逐步恶化,因此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文化传承人的保护,规范文化传承的方式,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林德.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分析[N].人民日报,2016-09-11. [2]徐志清.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J].历史学,2016. [3]张宇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J].现代社会,2016. 作者简介:
王绍燕(1969—),女,汉族,山东烟台人,副教授,任职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研究方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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