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中小学岗位设置操作管理程序
为规范实施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皖人发[2009]9号和临办发[2009]79号文件精神,有关操作程序如下:
一、操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县人事部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至2010年12月底前基本结束,计划用10个月时间,分七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奠定基础阶段(2010年3月至7月) 1、宣传动员(3—4月)。
(1)召开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岗位设置有关政策,安排部署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省、市、县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政策,统一认识。 (3)组织业务培训。为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对中心(县直)学校负责人及具办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奠定基础(2010年5—7月)
为扎实有效开展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明确政策,把握实际,解决问题,为岗位设置工作奠定基础.
(1)探研政策、分析实情
①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政策尺度、标准界限和探讨有关问题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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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小学内设机构需要进一步规范,按照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标准,制定统一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管理。
③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测算,根据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省厅规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分校测算相关职级的高、中、低限额,为主岗位(教师岗位)的设置奠定基础。
(2)统一规范、解决问题
①根据设置标准,统一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教师、工勤配置,因事设岗,明确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
②根据编制和师资余缺情况,解决教师借用等遗留问题,建立正常流动机制,均衡师资配置,处理师资余额和结构化矛盾。
第二阶段:制定岗位设置工作管理方案(8月上旬)
县人事、教育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岗位设置操作管理程序,指导和管理中心(县直)学校设岗工作。
第三阶段: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2010年8月中旬—10月) 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结合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
1、根据编制、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中心(县直)学校设置总体方案,填报《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附表甲:临办发[2009]79号
文件附件5)(8
月15日前)
2、现有人员分类情况清理,填报《阜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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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登记表》(附表乙:临人发[2009]3号附件2)。(8月底前) 3、中心(县直)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9月中旬);
附件丙: 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式(见临人发[2009]3号附件3) 4、编制岗位说明书(9月底);
附件丁:岗位说明书参考样式(见临人发[2009]3号附件4) 5、制定分校岗位设置方案(10月中旬) 6、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单位申请核准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一式四份); ②岗位设置方案(一式二份);
③阜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④中心(县直)学校设岗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程序。
办理程序:县教育局审查,报县人事局核准后,核发《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第四阶段:岗位聘用(2010年11月)
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单位公布设置的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要求等事项; ②本单位在编教职工提出应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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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成立领导组织,采取推荐和公开竞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并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的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④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单位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⑤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公布聘用结果;
⑥填写《阜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并由单位负责填写《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五阶段:聘用结果认定(2010年12月中旬前)
县教育局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报县人事局进行认定。
乡镇中心(县直)学校申请认定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聘用结果报告(一式二份);
②《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一式二份); ③岗位设置方案(一式二份); ④岗位说明书(一式二份);
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二份);
⑥应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件或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⑦《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 ⑧《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七阶段:兑现岗位工资(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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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程序经人事部门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规范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予以确认,凭人事局核定的《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及《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所聘岗位等级,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二、有关说明
(1)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在报送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以及单位申请对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的材料(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方案、《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核准表》)时,应附送电子文档一份(Word、Excel格式)。
(2)岗位设置方案文本用A4纸,字体、行距、页边距等按规范的公文标准设定。
(3)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表格可从人事科下载。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对乡镇中心(县直)学校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岗位总量、类别设置、等级设置、比例控制等方面要宏观掌握,及时和人事局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严把审核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工作,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做好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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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人事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岗位工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各乡镇中心(县直)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教职工队伍的稳定。真正实现在稳定中推动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确保稳定。
(4)为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成立“临泉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402178,电子邮箱:
附件:1、附表甲:《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2、附表乙:《阜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附件丙: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式 4、附件丁:岗位说明书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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