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资格证,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凿岩爆破工作。
2、严格执行火工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作业,不违章操作,按设计施工。 二、凿岩前的准备工作:
1、到达作业地点后首先要拉好良好的照明,检查撬好顶帮浮石,检查支护是否牢靠,检查所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
2、施工天井和漏斗时,必须检查好梯子和操作台是否牢固。
3、检查工作面有无盲炮和残药,发现有盲炮、残药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①、用水冲洗;②、装起爆药包点火起爆;③、距盲炮眼0.3米以上打平行眼起爆。严禁打盲炮眼、残药炮眼或掏出、拉出起爆药包。
4、下掘竖井,要处理好井筒内和吊盘上的浮石,检查吊盘、软梯是否良好,操作人员必须从人行梯子上下,严禁乘坐吊桶。
5、检查好凿岩机具、风绳、水绳等是否完好。
6、掘进设有中心点和腰线的平巷及天井,要观测好中心腰线,并在作业面画上标志。 三、凿岩工作注意事项:
1、要牢固连接风水绳,防止脱落伤人,坚持湿式凿岩,开动凿岩机时要先给水后给风,停机时要先停风后停水,禁止打干眼。
2、凿岩时必须随时处理顶帮松动的浮石,禁止带浮石作业不准用凿岩机代撬棍去顶浮石,禁止在活动的岩石上打眼。
3、天井凿岩工凿岩前必须用高压风对天井进行通风,确认毒气不超标后方可上天井进行凿岩作业,凿岩及装药过程中出现停电及空压机故障不能正常供风时,必须从天井上下来,到空气疏通较好的场所等待,不准在天井上等待。凿岩时要做到“三勤”:耳勤听、眼勤看、手勤动。随时注意检查凿岩机运转、钻具和工作面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后再作业,要防止顶帮掉浮石、钎杆折断、风水绳脱机等伤人事故的发生。
4、凿岩时操作工应站在凿岩机侧面,不准全身压在或两腿骑在气腿子上面。在倾角大于45度以上的天井或采矿作业时,操作工不准站在凿岩机的正面;打下向眼时不准全身压在凿岩机上,防止断钎伤人。风水绳只能从岩工一侧通过,不准从两腿中间通过。
5、凿岩过程中,任何人不准在风机的侧面或前面停留,不准从风机钎子上部下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绳接头是否松动。
6、退钎子时要手扶钎子和机器,禁止随意从上往下扔钎子,以防伤人。 7、在同一炮孔内不准用两种以上直径的钎子头凿岩。
8、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凿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好安全防护网。 9、在不安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在一个矿房同时凿岩。 10、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面对炮眼,主机手和助手两人要配合好。
11、凿岩结束后,将岩机、钎子要整齐的放在架上,风水胶管盘好上挂,竖井、斜井、天井凿岩结束后应备好岩机和风水绳。
四、装药爆破工作注意事项:
1、严禁单人装药,边凿岩,边装药,边装药边点炮。禁止用金属器械捣实药包和炮泥,禁止用炮棍压紧或冲击药包。
2、坑内爆破时必须把所有进入爆破区的出、入口挂上爆破警戒牌,并通知非爆破人员撤出爆破危险区,炮响后负责挂设通风不良警示牌,并开启通风除尘设施。
3、在同作业面、同爆破时间内,禁止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线,禁止使用不合格导火线。
4、在点炮时禁止随意割断装入炮中导火线,导火线点燃后,不准用脚踏、石头压或增加任何压力,点炮时发现导火线过速,应立即撤离现场。
5、在有淋水和有涌水的作业面装药时,起爆药包和导火索要有防水措施。
6、两个地点爆破互相影响时,必须等一方炮响完后,另一方面再爆破,禁止一人同时起爆两个相邻的工作面。 7、采场爆破前要先检查采场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8、天井毛石积压过高,安全出口空间太小不畅通,安全棚子和支柱不牢固禁止放炮。
9、严禁人员进入溜井、漏斗内处理堵塞和放炮,漏斗以上堵塞爆破时应用木杆、铁管等捆扎炸药包往上送。 10、任何工作面一律用非电起爆一次点火爆破,采场点炮个数不得超过5组,采场炸大块不得超过一炮。 11、两个对穿工作面的间距达15米,禁止在同一时间内爆破,间距在7米时,必须停止其一方的爆破工作,天井贯通离人行道5米时,应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在爆破期间进入。
12、凿岩工对当班使用的剩余爆破器材退回火药库,严禁私自存放。 13、常见的故障有牵头、钎杆、卡钎故障:
预防(1)为防止产生钎头碎片,开孔时应该先给风,后给水,无水不钻孔。
(2)、钎头磨顿时,应及时更换。
(3)、钻孔时应根据岩石的硬度使用钎头,坚硬的岩石使用新的钎头容易产生碎片。 (4)、提高钎头合金片质量,不使用焊接不合格的合金钎头。 (5)、凿岩时推进力要适当,过大会造成顶弯钎杆或断杆。
(6)、新的钎头直径大小与已钻孔直径不相应而造成卡钎时,应更换与炮孔大小相适应的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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