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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2020年最新]

2022-07-15 来源:乌哈旅游
中国ABC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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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中国ABC国际结算业务的风险分析3.1中国ABC国际结算产品的特性ABC国际结算产品指中国

ABC所开办的以信用证、托收、承兑和汇

,是一种以国际间债务的清偿和国际间资金,业务范围涵盖贷款发放、外汇买卖、衍生产

,业务构成具有较高

款为主要载体的国际间资金清算业务口方银行与出口方银行等结算对象综合性,业务流程较为复杂3.1.1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的要求开给出口商(受益人)的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业务也是当前国际贸易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以开证行的银行信用代替进出口进出口双方的商业信用,在处理业务时不仅要遵循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UCP600)、《跟

(URC525),还要熟悉和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

流动为基础的国际间资金收付活动。由于国际结算业务涉及进口商、出口商、进品交易、征信调查、资产评估、保险、抵押担保等银行业务泛、结构复杂、预测困难等特点。

,决定了中国ABC国际结算业务风险具有来源广

外贸、外汇管理政策,与汇款、托收业务相比,信用证业务的操作更为复杂、环节也较多。根据信用证是否有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再加具同等付款保证,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支取方式的不同,可将信用证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议付和承兑四种类型;根据付款期限的不同,可将信用证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3.1.2托收

托收是国际结算业务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收付,是债权人委托银行向债务人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属商业信用,银行按照客户指示办理业务,对托收款项能否收回不负责任,银行和进出口商均应根据国际商会万方数据13

单据,托收业务被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业务根据进出口业务方向分为进口代收与出口托收两种,根据交单方式分为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和无偿交单。光票托收可分为普通光票托收、立即入账、最终贷记等方式。3.1.3外汇汇款

汇款是银行按汇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划付给境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最为普遍使用的汇款方式是电汇,按资金流向又可分为电汇汇出汇款和电汇汇入汇款。电汇汇出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以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方式,将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国外代理行,汇到客户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电汇汇入汇款是银行根据国外代理行通过发出的汇款指示,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业务。

3.1.4国际结算的方式选择

国际结算方式的合理选择对于进出口商降低结汇成本、规避风险和安全收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信用证结算以银行信用为依托,风险最小,适用于与境外陌生交易对手的交易,但开证成本高、制单要求复杂、收汇周期较长;

SWIFT、电传等

URC522《托收统一规则》办理托收业务。根据是否附带有商业

托收结算亦风险可控,但不再以银行信用为保障,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付款的决定权在进口方手中,交易成本较信用证低,收汇速度需视进口方承付情况而定;电汇结算最为快捷,但出口单证不通过银行中介而直接寄于境外交易对手,出口商有“钱货两空”的风险,适用于有长期良好信用合作历史的交易。3.2中国ABC国际结算业务的风险现状和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实际相一致,目前中国

ABC办理的国际结算业

ABC

务主要集中在国际货物贸易项下的结算,也包括少量非贸易结算。目前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能保持银行结算业务对企业国际贸易的相对独立性,虽然国际结算发端于国际贸易,属于是国际贸易的资金支付环节,从维护国际惯例、国际商会相关规则及国际法的角度出发,并为保障银行经营利益和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只应对自身的结算服务和银行信用负责,而不是对企业的贸易行为和商业信用负责,以防银行被卷入进出口双方的贸易纠纷之中,蒙受信誉和经营利益上的损失。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对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银行之所以能够为万方数据14

客户提供国际结算支持,在于其金融知识专业性、科技服务水平、专业的国际结算业务系统及电子设备、遍布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网络,确保了企业资金的快速、安全清算和划拨,以及高效地进行账户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伴随着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和国际金融的深化,银行凭借其优势地位和能力,开始为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和资金融通服务,为银行带来了除单纯资金清算和划拨服务之外的高额利益,该类业务也逐步成为银行营销企业、抢占结算业务市场份额的重要方式。目前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对信用保证和融资业务都十分重视,着力提高银行的资信等级,不断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融资类业务主要是应收账款的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减免开证保证金等。

国际结算方式的科学的、合理的、正确的选择,宏观而言是关系到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贸易货物和应收账款的安全,也关系到银行的经营效益和融资款项的及时收回,国际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中需要有不断的进化和完善,结算业务产品的功能设计必须不断创新,产品的风险控制同样需要不断强化。目前自觉遵照有关的国际惯例、规则和法律的规定,使(UCP600)、《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ABC采用的

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在开展国际结算业务时,应当

ABC的国际结算业务不断向国(URR525)、《托收统一规则》

际银行统一标准接轨。要高度重视例如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RC522)等惯例规则以及我国票据法的学习,并根据本行业务、机构、客户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结算业务具体操作规程,在与境外银行发生结算纠纷时能有效运用相关惯例、规则和法律进行对外交涉,解决纠纷,能有效维护自身的信誉和合理利益,并确保企业客户免受损失。

由国际结算业务的特性引发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将是在国际结算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电汇汇出汇款风险

主要有外汇管理政策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交收风险。银行业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单据,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处理业务。(二)电汇汇入汇款万方数据15

ABC

主要是操作风险,业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一般情况应该以“收妥头寸”为解付原则,汇款解付需坚持“谁款谁收”的原则,以公司为收款人的,只能办理入账;以个人为收款人的,须交验有效身份证件。(三)出口跟单托收

需要严格按照出口商指示合理谨慎地处理业务,防止疏忽、过错造成损失。(四)进口代收

需要严格按照境外托收行指示合理谨慎处理业务,在客户没有办妥付款、承兑手续之前,妥善保管好单据。(五)进口开证

ABC作为开证行,风险主要表现在付款后能否及时从申请人(进口商)处得到偿付,避免形成银行垫款。根据风险存在的不同环节,分为客户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单据和条款风险、法律风险等。银行开出信用证即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银行必须付款,如果客户付款资金不到位,银行需垫付。(六)出口审单索汇

审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关键是按照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操作,及时安全收汇,避免疏漏和差错,尤其是我行提供贸易融资情况下,更要注意开证行风险、客户风险、和单证条款风险。3.3国际结算业务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分析

自2008年四季度以来,我国各类外贸进出口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均遭受受到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的严重影响,

ABC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环境趋于

恶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也相应加剧,业务的风险管控亟待加强。国际货物贸易市场的波动加剧了国际结算中的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由于国际结算业务中交易货币的种类众多

,且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具有内生性的特点

,汇率

极易发生变动,如果银行缺乏健全的风险预测与反馈体系性就自然会升高。若银行与企业进行交易的货币汇率持续走高万方数据16

货币兑换过程中的损失。

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中,国内众多外贸企业的境外交易对手均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付款时限拉长的问题,而这类问题往往通过寻求单证瑕疵的手段来将压力和风险转嫁给国内企业和银行。一般而言,单据如果存在实质性的不符点,就意味着作为信用证业务基础的贸易背景存在问题,也意味着信用证业务风险加大。由于信用证业务具有产生于贸易合同但又独立于贸易合同的特点,且开证行在信用证项下履行付款、承兑或议付的义务,不受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或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提出的要求或抗辩的影响;也不受可能作为其销售合同的约束,这就是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因此不法商人就利用这一

\"独立抽象性原则\"

以不发货、发假货或提交假提单进行诈骗活动,在有不符点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接受不符点以骗取银行对远期汇票的承兑最终达到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在此情况下,经办行必须提高警惕,采取切实的风险防范措施。外贸单据审核制度的缺陷和复杂的结算规则

,加剧了国际结算尤其是信用证类业务的风险。中国农业银

,涉外单据审核制度不够完备,相关从业人

,不

,危及经营安全。外汇结算业务

行在外汇结算业务方面经验较为欠缺能合理把握审核原则

,发生汇兑损失的可能

,且银行对此判断

,承担了

不足,就将导致银行需要在外汇市场上以高价买入结算货币支付给企业

员对单证制度和国际惯例的把握不够到位,无法很好地处理复杂的结算流程

,增加了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

涉及的单证数量众多,既有进出口双方开出的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还有质押

,

在银行的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和海运提单提单等。由于涉外单据审核制度的缺陷从业经办人员缺乏单据审核经验

,在鉴别票据真伪、条款合理性、持票人签字、

,加大了业务的操作风险。在,一旦处置欠妥,就会直接影响资,如国际商会的《跟单托收统一(UCP600)、《银行间偿付规则》

开票银行名称和票据印鉴方面不能准确把握和辨识办理结算业务时,还要经历较长的业务操作链条金的安全。国际结算通常还要遵循一定结算规则规则》(URC5 2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RR525)

来处理业务,这些规则对结算的流程、使用的结算单据、结算条款的订立、结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此类繁杂的条款对银行国际结算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操作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复杂的操作规程很容易引起经办人员

,

的工作失误,从而引发国际结算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如信用证单据要求中经常会出现“软条款”,即结算单据中附加的各种限制付款、交货、支付款项的条件如信用证要在交付某一单据后才能生效万方数据17

原件等条款。这类有别于一般条款的“软条款”限定了结算方付款的条件难以被发现,一旦发生上述事件按期回收甚至出现损失。

3.4中国ABC现行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3.4.1对结算企业客户的信用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信用风险与银行经营绩效紧密联系,国内其他一些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相比中国ABC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起步较晚,功能有限,无法对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信用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地管理、跟踪和监控

,不能应对存在于进出口方银

,仅能在事后,信用风险明显上

,

;经营现状反映

行之间、银行与进出口商之间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信用风险。由于信用建设的不足,银行无法有效知悉企业资信程度、经营现状、财务情况等信息进行调查,阻碍了信用信息的传递升。银行要了解和分析多种信息

,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

,

,国内银行结算资金和提供的融资款项可能无法

,通常

,承兑需要在发货后向卖方邮寄全套单据

,如资信状况决定结算方按合同付款的主观意愿

良好的信用记录一般代表结算方能遵守合同协议、按时解付款项

影响结算方按期发运货物的客观条件,开工和运营状态良好的出口商按期交付货物的可能性更高;财务状况代表银行为结算方提供融资或信用担保时银行资金的安全程度,对于积压应收账款较少、资金链运作正常的结算方出口融资或贷款时的风险相对较小。

外贸企业的资信状况决定了银行业务的风险性,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动和供求变化导致了贸易风险,成为大多进出口商客观上无法履约的最主要因素。外贸活动中交易的一方不履行合约,就会导致对手一方风险升级,进而使对进出口商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的经营风险升级。很多进出口企业存在管理缺位、开立多家外币账户办理结算、贷款和融资等现象,其资信状况欠佳,可能会在套取银行资金后挪作他用。甚至还有一部分企业与外商串通,向银行申请开立没有真实背景的信用证,利用汇率变动撤证后赚取汇差,对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产生影响。进出口贸易从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都是一种商业信用,不仅要考虑到进出口商的资信能力,还要考虑到贸易商品的质量、交货、市场行情、汇率变动等因素,万方数据贸易过程中又会出现贸易纠纷和索赔,出现贸易风险。因此,进出口企业双方的经营能力,进出口货物的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市场行情和汇率变动情况以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到贸易是否顺利完成。

,ABC为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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