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产品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在XX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建立合作,就新疆地区XX产品的相关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1.1甲乙双方共同推进XX产品,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使XX产品产品成为人人赞誉、欢迎的独特产品(服务)。
1.2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和安全的服务,提供高效、智能、精准的社区综合服务,成为中国第一的XX产品。
.
1.3提升合作各方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合作各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合作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双方分阶段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2.1、甲方在全疆各地州推广应用XX产品,乙方全力提供甲方所有关于水表相关支撑,包含水表功能开发、优化升级、维护等。
2.2、乙方按甲方要求研发XX产品。乙方协助甲方申请专利。
2.3、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XX产品供货商。
2.4、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的模式共同推广合作产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实现上述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下:
3.1、甲方负责市场推广及定价。乙方按甲方需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通过验收的XX产品。乙方需要合理控制成本。
3.2、乙方提供的水表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水表应有第三方机构进行质检,同时乙方应做好维护服务,对有质量问题或瑕疵的水表及时更换,如水表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
3.3、甲方不得将乙方开发技术向第三方组织或个人进行泄露,不得将乙方产品进行私自解剖,复制或交给第三方组织、个人进行解剖,复制。
3.4、甲乙双方在XX产品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中,提供信息支持、资源共享等便利条件,并积极协调处理好合作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
3.5、甲乙双方需积极配合工作,需要对方支持时需及时回复(如XX产品需求对接及研发、抄表系统、试点搭建工作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3 年,即自 2018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未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对在协商、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所有涉及合作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XX产品项目信息、市场资源信息、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5.2、本保密条款不因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 1 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其他
.
6.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确认。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6.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开始生效。
6.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ZH竖4-20180801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