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常见事故防范
[摘要]建筑业的劳动条件比其他行业艰苦恶劣,不仅劳动强度大,危险因素也多。如何使建筑业的经营者在作业中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如何使建筑业的经营者及管理、指挥、监察等工作能有效控制和降低伤亡事故、珍视生命,这项工作迫在眉睫。本文通过这些建筑业典型案例进行系统的综合研究分析,使从事建筑业人士能牢固地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掌握 防范事故的规律,做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建筑业常见事故,事故分析,防范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市政、住宅、商业建设及老城区危房改造等工程全面铺开,一支为社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建筑产业大军正在异军突起。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建筑业的劳动条件比其他行业艰苦恶劣,不仅劳动强度大,危险因素也多。
如何使建筑业的经营者在作业中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如何使建筑业的经营者及管理、指挥、监察等工作能有效控制和降低伤亡事故、珍视生命,这项工作迫在眉睫。本文通过这些建筑业典型案例进行系统的综合研究分析,使从事建筑业人士能牢固地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掌握防范事故的规律,做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常见的事故有: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着火爆炸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中毒伤害、坍塌伤害等。
物体击伤害事故分析
在建筑业施工中,每个工人都必须高度重视防止高位物落伤害他人事故的发生。因为发生高位落物,即使是很小的物体从十几米高处落下时,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碰到人体要害部位,也可成为致命伤害。
在建筑史上,曾发生过因高层落下三个小钉子而杀死3名工人的悲剧,叫人听了有点半信半疑,但这是真事,重温一下,对增强防范高位物落伤他人的安全意识,是大有益处。
20世纪70年代初,在北京山县某化工厂基建工地,当卷扬机将半吨重水泥砂浆斗车缓缓提上15米高的脚手架时,在地面担任指挥的某工长正仰头向上望着斗车动向,忽然他“哇”的一声惨叫,口吐鲜血,倒在工地上。事后判明死因是:当他仰头向上望时,脖颈部是放松的,嘴是张开的,这时正好从高处坠落一颗钉子,不偏不斜正坠入他的嘴中,直达咽喉内。还有其他江西和湖南的高空
钉子落下杀人的事故,这就不举这么多了。
据有关人士对这三颗钉子杀死人事故分析研究,都有一种共同的现象:三颗钉子,都是尖端朝下,扎入人体致人于死地。一般认为,有大盖头的钉子是“头重脚轻”,为什么坠落时反而轻的一头冲下呢?经试验得知:带大盖头的钉子在一定高度处于“自由落体式”时,因引起空气流变化而形成“多元正交曲线”,自然而然会使阻力小的尖端朝下,而大盖朝上,加强了伤害人体的作用力。从流体动力学观点来解释,是相符的。在土木建筑施工中,钉子使用数量之大难以正确统计,高层作业的工人在使用钉子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要引发钉子坠落伤害他人事故的发生。
在高层作业中,除了使用大量钉子外,还可能有大量的钢管、钢筋、铁板、木条、焊条以及各种工具等浮置物,若稍有疏忽而失落,都有可能导致发生危害他人性命的事故。因此,在高层作业的每一个工人,都应当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中,按规定要求做到:干活脚下清,搞好文明施工,确保他人安全。还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作业中不引发伤害他人的物落事故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分析
广西桂平市南木镇**综合楼。这个项目无施工许可、未经施工图审查、未经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009年6月15日,该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当时一名工人正在4楼物料提升机内搬运模板,地面操作人员末看清提升机内的情况即启动物料提升机,致使工人坠落死亡。
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面。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市场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面,使得安全生产工作根基不牢,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没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的监管。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前瞻性,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安全监督方法不正确,安全监督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问题查而不处、处而不严、不跟踪、不问整改结果,致使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建筑市场混乱是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
一些业主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资金不到位,规避政府有关部门监管;部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施工挂靠,根本没有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擅自承担施工任务;许多项目承包人唯利是图,不舍得在安全方面投入资金;一些地区片面理解低价中标,一味追求低价,压减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线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是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大量的安全事故表明:死亡人员大都是没有上岗证的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目前建筑业大量吸纳农民工,但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不能满足需要。在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短时间内不能达到客观要求时,坚持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对于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纠正违章操作,预防事故发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我区大部分的项目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都走过场,流于形式。职业技能岗位短时间内不能达到客观要求,企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又不到位,必然导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事故的防范
“亡羊补牢,尤未晚矣”,面对一起起安全事故,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立足防范、狠抓落实,尽职尽责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重视、再重视,落实、再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尽快得到改善。
转变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要由目前只重视对施工现场实体的监督,转变为既重视对施工现场实体监督,更重视对各方市场主体安全行为的监督。通过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的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真正“上岗”,把监督人员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角色解放出来,真正做到监督执法。
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企业对项目部检查及项目部自检情况、检查后整改是否形成管理环闭合情况、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持证上岗情况、总监到位情况、《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有关安全检查内容的制订情况、监理安全检查情况、检查后是否督促整改、整改是否到位、管理是否闭合情况、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监理例会召开情况等。
认真贯彻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注明政策。
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到工地进行检查时,也要查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要查款项的划拨情况,要查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足额地按合同约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以治理“工地乱象”为抓手,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
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工作人员,要多下工地,多下基层,要能够在现场办公、在基层办公,热点问题在基层突破,问题在基层解决。在安全工作上,要敢于坚持原则,特别是要把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切实抓好企业、项目、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目任务真正落实处。
结束语:
为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作方法上要按照“严、狠、快、细、恒”的工作要求,对待安全问题。“严”就是一切从严,严格制度、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狠”就不能软,问题狠抓不放,措施狠抓落实。“快”就发现安全隐患要快、整改要快、安全事故处理要快。能上午办完的事,就别推到下午;能今天处理的事,就别推到明天。“细”就是工作要深入细致。“恒”就是要持之以恒,坚持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务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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