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置设计技术规定
SDGJ2—85
主编部门:西北电力设院 批准部门:东北电力设院 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利电力部电力计划设计院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置设计技术规定》SDGJ2—85的通知
(85)水电电规字第121号
近几年来,随着电力工业的进展和高参数大机组的建设,电厂化学水处置技术 迅速进展,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为了总结最近几年来水处置设计经验和在设计中更好 地采用水处置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新功效,提高设计水平,加速电力建设,我院 组织有关设计院对原《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置设计技术规定》(SDGJ2—77)进行了 修改。修订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并邀请了有关生产、科研、 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对修订后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定稿,现颁发执 行,原设计技术规定作废。
本规定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和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管 理。希各单位在执行进程中,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如发觉不妥和需要补 充的地方,请随时函告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和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并 抄送我院。
1985年10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条 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水处置设计应知足发电厂安全运行的 要求,做到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并为施工、运行、
维修 提供便利条件。
第条 水处置室在厂区总平面中的位置,宜靠近主厂房,交通运输方便, 并适本地留有扩建余地;不宜设在烟囱、水塔、煤场的下风向(按最大频率风向)。
第条 水处置系统和布置应按发电厂最终容量全面计划,其设施应按照机 组分期建设情形及技术经济比较来肯定是分期建设仍是一次建成。
第条 本规定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600MW的新建发电厂或 扩建发电厂的水处置设计。
第条 发电厂水处置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 标准、规范及水利电力部公布的有关规程。
第二章 原 始 资 料
第条 在设计前应取得全数可利用的历年来水源水质全分析资料,所需份 数应很多于下列规定:
对于地面水,全年的资料每一个月一份,共十二份;对于地下水或海水,全年的资 料每季一份,共四份。
第条 对地面水,应取得历年洪水期的悬浮物含量和枯水年的水质资料, 以掌握其转变规律,并应了解上游各类排水对水质的污染程度;对受海水倒灌影响 的水源,还应掌握由此而引发的污染和水质转变情形;对石灰岩地域的泉水,应了 解其水质的稳固性。
第条 设计热电厂时,应掌握供热负荷、回水量、回水水质、外供化学处 理水量和水质要求等资料。
第条 应了解所选用的水处置设备、材料、药剂、离子互换剂及滤料等的 供给情形(质量、价钱、包装和运输方式等)。
第条 应了解机炉设备的结构特点,包括锅内装置型式、减温方式、凝 汽器和各类热互换器的结构及管材,发电机冷却方式,辅助起动设施等情形。必 时,可对设备制造厂提出结构和材质的要求。
第条 扩建工程应了解原有系统、设备布置和运行经验等情形。
第三章 原水预处置 第一节 系 统 设 计
第条 预处置系统应按照原水水质、需处置水量、处置后水质要求,参考 类似厂的运行经验或实验资料,结合本地条件肯定。
预处置设备出力应按最大供水量加自用水量设计。
第条 经处置后的悬浮物含量应知足下一级设备的进水要求。处置方式可 按下列原则肯定:
一、地面水悬浮物含量小于50mg/L时,宜采用接触凝聚①“接触凝聚”系指加 入凝聚剂后,经水泵或管道混合直接进入过滤器(池),或经反映器后进入过滤器 (池)。、过滤。 二、地面水悬浮物含量大于50mg/L时,宜采用凝聚、澄清、过滤,并按照原 水悬浮物的含量选择适合的澄清器(池)。当悬浮物的含量超过所选用澄清器(池)的
进 水标准时②采用机械加速澄清池时,最大允许悬浮物含量为3000mg/L,其它型式为 2000mg/L;石灰处置时,还应适当降低。,应在供水系统中设置预沉淀设施或设 备用水源。
三、地下水含砂时,应考虑除砂办法。
第条 高压及以上机组,若原水中含有较多的胶体硅,经核算,锅炉蒸汽 品质不能知足要求时,应采用接触凝聚、过滤或凝聚、澄清、过滤等方式处置。原 水胶体硅允许含量和胶体硅去除率的参考数据参见附录C(一)。
第条 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较高时,可采用加氯、凝聚、澄清、过滤处置。 当用以上处置仍不能知足下一级设备进水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过滤等有机物 清除办法。离子互换装置也可选用大孔型树脂等抗有机物污染的阴离子互换树脂。
化学除盐系统进水的游离氯超过标准时,宜采用活性炭过滤或加亚硫酸钠等方 法处置。
第条 化学除盐系统进水水质要求为: 浊度 对流 <2度 顺流 <5度 化学耗氧量(高锰酸钾法):
利用凝胶型强碱阴离子互换树脂时 <2mg/L(以 O2表示) 游离氯 化学耗氧量(高锰酸钾法) <3mg/L(以 O2表示) 游离氯 化学耗氧量(高锰酸钾法) 水温 20~35℃ 含铁量 水温 20~35℃ 含铁量 第条 本地下水含铁量较高时,应考虑除铁办法。其设计可参照现行《室 外给水设计规范》进行,并参考附录C(二)地下水除铁设计参考意见。 第二节 设 备 选 择 (Ⅰ)澄 清 器(池) 第条 澄清器(池)的型式应按照原水水质、处置水量、处置系统和水质要 求等,结合本地条件选用。澄清器(池)的出力应经必要的核算。其设计可参照 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条 选用悬浮澄清器(池)和水力循环澄清器(池)时,应注意进水温度波 动对处置效果的影响。当设有生水加热器时,应装设温度自动调节装置,使温度变 化不超过±1℃。 第条 澄清器(池)不宜少于两台。当有一台检修时,其余澄清器(池)应保 证正常供水量(不考虑起动用水)。澄清器的检修可考虑在低负荷时进行,用于短 期悬浮物含量高、季节性处置时,可只设一台,但应设旁路及接触凝聚设施。 (Ⅱ)过 滤 器(池) 第条 过滤器(池)的型式应按照入口水质、处置水量、处置系统和水质要 求等,结合本地条件肯定。 第条 过滤器(池)不该少于两台(格)。当有一台(格)检修时,其余过滤器 (池)应保证在正常供水量时滤速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第条 过滤器(池)的反洗次数,可按照进出口水质、滤料的截污能力等因 素考虑。每日夜反洗次数宜按1~2次设计。 过滤器(池)应设置反洗水泵、反洗水箱或连接可供反洗的水源。反洗方式宜采 用空气擦洗。 第条 过滤器(池)的滤速宜按表选择: 表 过 滤 器 滤 速 第条 过滤器(池)的滤料和反洗强度可参考表选择。 表 过滤器滤料级配及反洗强度表 续表 注:1)表中所列为反洗水温20℃的数据。水温每增减1℃,反洗强度相应增减 1%。 2)反洗时刻按照过滤器(池)的型式和预处置方式而定,一般5~10min。 (Ⅲ)清水箱(池)、清水泵 第条 清水箱(池)不宜少于两台(格)。其有效容积可按1~2h清水耗用 量设计。 第条 清水泵应设备用泵。当清水泵的布置高于清水池最低水位时,每 台泵应有单独的吸水管,水池应有排空办法。 第三节 布 置 要 求 第条 澄清器(池)、过滤器(池)、清水箱(池)的布置位置应按照本地气象条 件决 定,通常布置在室外。 第条 酷寒地域,澄清器(池)顶部及底部应设置小室,相邻澄清器(池)的 顶部应有通道相连。 第四章 锅炉补给水处置 第一节 系 统 设 计 第条 锅炉补给水处置系统,应按照原水水质、给水或炉水的质量标准、 补给水率、排污率、设备和药品的供给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肯定。 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时,应采用正常出力和全年平均水质,并用最坏水质对系统 及设备进行校核。 锅炉补给水处置方式,还应与锅内装置和过热蒸汽减温方式相适应。 中压、高压、超高压和亚临界汽包锅炉常常利用的汽水分离系统的携带系数可参见 附录C(三)。 第条 锅炉正常排污率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一、以化学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凝汽式发电厂 1% 二、以化学除盐水或蒸馏水为补给水的供热式发电厂 2% 三、以化学软化水为补给水的供热式发电厂 5% 第条 水处置设备的全数出力,应按照发电厂全数正常水汽损失与机组起 动或事故而增加的损失之和肯定。 发电厂各项正常水汽损失及考虑机组起动或事故而增加的水处置设备出力按 表计算。 表 发电厂各项正常水汽损失及考虑机组起动或事故 而增加的水处置设备出力 注:①锅炉正常排污率按表中1、2、3项正常损失量计算。 ②发电厂其他用汽、用水及闭式热水网补充水,应经技术经济比较,肯定合 适的供汽方式和补充水处置方式。 ③采用蒸馏补给水时,应考虑蒸发器的防腐、防垢及机组起动供水办法。 第条 高压、超高压、亚临界汽包锅炉和直流锅炉,应选用一级除盐加混 合离子互换系统。当进水质量较好,减温方式为表面式或自冷凝时,高压汽包锅炉 补 给水除盐系统可选用一级除盐系统。 固定床离子互换系统的选择,可参见附录C(四)。 第条 锅炉补给水处置采用化学除盐时,其他用汽(采暖、卸煤、燃油等) 及其他用水(机车、轮船补充水等),应与有关专业一路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研究 肯定合理供汽、供水及水处置方式。 第条 原水含盐量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弱型树脂离子互换 器、电渗析器、反渗透器或蒸发器。 第条 中压汽包锅炉补给水处置,在能知足锅炉给水和蒸汽质量要求时, 可采用化学软化化学软化系指软化或脱碱软化。系统。 第条 若用固定床除盐,当其进水中的强、弱酸阴离子比值较稳固时,可 采用阳离子互换器先失效的串联系统,现在阴离子互换树脂装入量应有10%~15% 裕量。 第条 设计除盐系统时,应在保证出水质量前提下采用能降低酸、碱耗量 和减少废酸、碱排放量的设备和工艺。排出的酸、碱废水应加以利用或设有必要的 中和处置办法。 第条 碱再生液宜加热,加热温度可为35~40℃。 第条 在除盐(软化)系统中,对流离子互换器配制再生液及置换、逆洗所 用的水,串联系统为除盐(软化)水。并联系统可利用本级互换器的出口水。 第条 逆流再生离子互换器顶压用气和混合离子互换器用气的气源,应 无油及有稳压办法。 第条 氢钠离子互换的软化水管及除盐水管宜防腐。 第条 海滨电厂钠离子互换器的再生剂可采用通过滤的海水。 第条 水处置室至主厂房的补给水管道,应知足同时输送最大一台机组 的起动补给水量和其余机组的正常补给水量的要求。 发电厂达到计划容量时,补给水管道不宜少于2条。 当补给水管道总数为2条及以上时,任何1条管道停运,其余管道应能知足输 送全数机组正常补给水量的需要。 第条 并联水处置系统,每种离子互换器有6台及以上时,设备宜分组。 第二节 设 备 选 择 第条 各类一级离子互换器的台数不该少于两台;其出力计算应包括系统 中的自用水量(由后向前推算)。 离子互换器再生次数应按照进水水质和再生方式肯定。正常再生次数可按每台 1~2次每日夜考虑。当采用程序控制时,可按2~3次考虑。 第条 除盐设备可不设检修备用,但当一台(套)检修时,其余设备应能满 足全厂正常补给水量的要求。 对凝汽式电厂,离子互换器可不设再生备用,由除盐水箱贮存再生时的需用水 量。对供热式电厂,当水处置设备出力小时,可设置足够容积的除盐水箱贮存再生 时的需用水量,当出力较大时,可设置再生备用设备。 第条 离子互换剂的工作互换容量,应按照选用的离子互换剂、互换器的 形式、再生剂种类、再生水平、原水离子组成、处置后水质要求等因素,按厂家提 供的产品性能曲线肯定或参照类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必要时也可经实验肯定。离 子互换剂性能曲线参见表C(五)。 顺流及对流离子互换器的设计参考数据,参见附录C(六)、(七)、(八)。 第条 并联除盐系统与氢钠软化系统中的除二氧化碳器,在电厂最终建成 时,不宜少于两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知足正常补给水量的要求。 第条 除二氧化碳器宜采用鼓风式,有条件时也可采用真空除气器。 除二氧化碳器风机在室外吸风时,宜有滤尘办法。除二氧化碳器的排风口,宜 设汽水分离装置。 第条 除盐(软化)水泵及并联系统中的中间水泵应设备用。 第条 中间水箱的有效容积,对单元制系统,应为每套水处置设备出力的 2~5min贮水量,且最小不该小于2m3;对并联制系统,应为水处置设备出力的 15~30min 贮水量。 第条 除 盐(软化)水箱的总有效容积宜为: 一、凝汽式发电厂,其水箱的总有效容积为最大一台锅炉最大持续蒸发量的 150%与离子互换器再生期间所需贮备的水量之和。 二、供热式电厂,当补充水量较大,水处置设备按“需要“需要”指水处置设 备运行流量是按照外部需要而调节的。”调节流量时,为1h的水量。当补充水量 较小时,水处置设备按“供给“供给”指水处置设备运行流量是固定的,不随外部 流量变更而转变。”调节流量时,水箱的容积要知足调节和机组起动的需要。 第条 对流离子互换器及并联系统采用程序再生的顺流离子互换器,应设 再生专用泵。 第条 对化学除盐系统,应考虑检修离子互换器时有装卸与寄存树脂的 办法。 第条 无垫层阳、阴离子互换器之间及混合离子互换器出口,应设置树 脂捕捉器。 树脂捕捉器宜有反冲洗水管。 第三节 布 置 要 求 第条 水处置设备宜布置在室内,当露天布置时,运行操作处、取样装 置、仪表阀门等,应尽可能集中设置,并采取防雨、防冻办法。 第条 常常检修的水处置设备和阀门等,按其结构、台数、起吊件重量, 宜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起吊设施。 第条 离子互换器面对面布置时,阀门全开后,通道净距宜为2m。两设 备间的纵向净距不宜小于(如设备本体为法兰连接时,净距可适当放大)。设备 台数较多时,每隔必然距离应留有通道。 第条 水处置车间的动力盘,应与设备维持适当距离或布置在单独小间 内。 第条 运行控制室的面积,应按照水处置设备出力、表盘数量等不同情形 肯定。室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并有足够的值班场地和检修通道。室内不该有 穿越管道。 水处置设备采用程序控制时,宜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第条 水处置室宜设运行分析室、检修间和茅厕等。采用程序控制 时,应设仪表维修间。 第五章 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置 第条 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置,宜按冷却水质量、锅炉型式及参数、汽 水质量标准、凝汽器结构及其管材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及必要的核算后肯定。 一、由高压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以海水冷却和由超高压汽包锅炉供汽的 汽轮机组以海水或苦咸水冷却时,可每两台机组装设一套能处置一台机组全数凝结 水的精处置装置。 二、由亚临界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每台机组宜装设一套能处置全数凝结 水的精处置装置。 三、由直流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每台机组应装设一套能处置全数凝结水的 精 处置装置。必要时可设置供机组起动用的专门除铁设施。 四、当采用钛材制造的凝汽器时,由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可不设置凝结 水精处置装置。 凝汽器管材可按SD116—84《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选用[参见附 录C(九)]。 第条 凝结水精处置系统中的除铁过滤器和离子互换器的设置,按下列原 则肯定: 一、供机组起动用的除铁过滤器,可两台机组合用一组过滤器,且不设备 用。 二、对于体外再生的混合离子互换器,对由直流炉供汽的汽轮机组,每单元可 设一台备用设备;由亚临界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且当混合离子互换器采用氢 /氢氧型运行方式时,可不装备用设备。 三、对于由超高压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离子互换器可每两台机组设一台 备用设备;对于由高压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离子互换器不装备用设备。 凝结水精处置设备的设计参考数据,参见附录C(十)。 第条 凝结水精处置系统应装设: 一、当过滤器或离子互换器运行压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装设能保证通过所需凝 结水量的自动调节旁路阀。 二、凝结水精处置装置前后的管路排水阀。 三、离子互换器后的树脂捕捉器。 四、补充离子互换树脂的接入口。 第条 凝结水精处置设备宜布置在汽机房或其周围。 第六章 冷却水处置 第条 冷却水处置系统的选择应按照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肯定: 一、冷却方式、水源水量及水质; 二、全面考虑防垢、防腐及防菌藻的处置; 三、节约用水; 四、药品供给情形; 五、环境保护要求等。 第条 直流冷却系统如有结垢偏向时,可按照具体情形采取稳固办法。 第条 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采用冷却水池时,若是 V>60(V——冷 却水qV池容积,m3;qV——循环水量,m3/h),可按直流冷却系统考虑。 第条 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在排污法不能知足防垢要求时,可采用下列 方式防垢: 一、加酸法。药剂宜利用硫酸。 二、加阻垢剂法。药剂可采用三聚磷酸盐、六偏磷酸钠、有机阻垢剂等。 三、加炉烟法。此法可利用炉烟中的二氧化碳;当燃料中可燃硫较高时,也可 利用炉烟中二氧化硫来防垢。采用加炉烟法时,应考虑烟气的除尘、加烟设备及管 道、沟道的防腐和水塔的防垢等问题。 第条 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在原水暂硬高和需要提高浓缩倍率以达节水 目的时,可采用补充水石灰处置或离子互换(弱酸氢离子互换等)处置。 第条 敞开式冷却系统必要时可采取去除补充水悬浮物的办法或采用冷 却水的旁流过滤。 第条 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置可采用中断加氯法或投加其它杀微生物 剂,但宜 采用低毒、低剂量易降解并与阻垢剂、缓蚀剂不彼此干扰的药剂;受菌藻 污染严峻的补充水,宜对补充水进行持续加氯处置。 第条 在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时,可采用加阻垢剂、缓蚀剂及杀微生物 剂的综合处置、旁流处置等。 第条 应按照冷却水质选用适合的凝汽器管材,请参照附录C(九)SD116— 84《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选用。 第条 当循环冷却水中硫酸根太高时,应考虑硫酸盐对水工构筑物的侵 蚀问题。水对混凝土侵蚀性的判定标准请参照TJ21—77《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地质勘探规范》的有关部份进行。 第条 当循环冷却水采用较高浓缩倍率时,应考虑硫酸钙、硅酸镁和磷 酸钙等的结垢问题。 第条 为抑制凝汽器铜管侵蚀,宜设置运行中硫酸亚铁涂膜处置设施。 第七章 给 水 处 理 第条 中压机组的锅炉给水宜采用氨化处置。 高压及以上机组的锅炉给水和装有凝结水精处置设备的超高压及以上机组的 凝结水,宜采用氨、联氨处置。 未进行凝结水精处置的超高压机组,凝结水可只采用联氨处置。 第条 氨及联氨的加药设备,宜别离设置。 应设备用加药泵。布置在一路的一组加药泵(小于四台),可合用一台备用泵。 几台机组合用一台加药泵时,加药泵出口管道上应装设稳压室,每根加药管上 应装设转子流量计。 氨及联氨的配制可用凝结水(除盐水)。 第条 氨及联氨加药设备宜布置在主厂房的单独房间内。室内应有通风, 加药设备周围应有围堰和冲洗设施,并应考虑有适当面积的药品贮存小间。 第八章 锅 内 处 理 第条 汽包锅炉应设置磷酸盐处置设施。 第条 锅内加药泵应设备用的。布置在一路的一组(小于四台)泵,可设置 一台备用泵。 第条 磷酸盐溶液宜当场配制。当药品耗量较大时,也可集中配制。 第条 磷酸盐可采用干法贮存,配制溶液应有搅拌设施。 配制溶液应用除盐(软化)水。 磷酸盐溶液输送管道应考虑避免低温过饱和结晶的办法(如蒸汽伴热等)。 第条 磷酸盐溶液应进行过滤,也可在搅拌器或溶液箱中或出口处设过滤 装置。 第条 锅内加药设备宜布置在主厂房内便于管理、环境清洁的地方。加药 设备周围应设有围堰和冲洗设施。地面应能防腐和防渗。 锅炉露天布置时,加药设备应布置于室内。 第九章 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置 第条 热网补给水,一般采用下列方式供给: 一、锅炉排污扩容器后的排污水。 二、当水量较小时,采用通过除氧的锅炉补给水。 三、当水量较大时,宜单独设置处置系统。此系统可采用钠离子互换处置,并 经除氧。 第条 以生产回水作为锅炉补给水时,应按照水质污染情形,考虑生产回 水的处置办法。如暂不能采取办法时,可在设计中预留未来增设水处置设备的条 件。 生产回水中含有油质时,应要求用户进行初步除油使水中含油量低于10mg/ L。 第条 需要处置的生产回水,其处置方式应按照污染情形肯定:可采用单 独的处置系统或与锅炉补给水归并处置。 第条 不需处置的清洁生产回水,应接入在热力系统中设置的监督水箱。 第十章 药品贮存和计量设备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条 药品仓库的大小,应按照药品消耗量、运输距离、包装、供给和 运输条件等因素肯定,一般按贮存15~30d 的消耗量设计。 当药品由本地供给时,可适当减少贮存天数;当用铁路运输时,还应知足贮存 一槽车(或一车辆)容积加10d 的药品消耗量。 第条 药品贮存间宜靠近铁路、公路,干贮存堆积高度宜为~2m, 并有必要的装卸设施。 贮存间应有相应的防水、防腐、通风、除尘、采暖、冲洗办法,对于纸粉贮存 间还应有防火、防爆办法。 第条 各类溶液箱的有效容积,应能贮存很多于8h运行的需要量。 各类交替运行的计量箱、溶液箱的有效容积,应知足4~8h持续运行的要求。 第二节 石 灰 系 统 第条 按照水处置系统、容量、本地药品供给情形和计量设备的型式, 可采用高纯度的粉状石灰或块状石灰。 第条 采用高纯度粉状石灰及氧化镁粉时,干贮存及干法计量,可利用 气力输送或机械输送。乳液用泵输送。 第条 采用块状石灰时,宜按下列原则考虑: 一、块状石灰宜采用湿存。配制石灰乳的搅拌器不宜少于两台,采用机械 搅拌。 二、加药宜用泵计量,每台澄清器(池)设两台泵,其中一台备用。石灰乳含量 为2%~3%。 三、输送石灰的吊车,应采用地面操作的直线单轨抓斗吊车或桥式起重机,吊 车运行速度不宜过快。 第三节 凝聚剂及助凝剂系统 第条 凝聚剂及助凝剂的品种、剂量大小应按照原水水质(pH值、碱度、 浊度、有机物含量)、药品来源、处置后水质及运行要求[水温、混合及澄清器(池) 型式等],经烧杯实验肯定。 凝聚剂剂量可采用下列数据: 硫酸亚铁 ~L 三氯化铁 ~L 硫酸铝 33~77mg/L 聚合铝 ~L 溶液中药剂含量 <10% 第条 固体凝聚剂及助凝剂可采用干贮存,对大、中容量电厂,凝聚剂 也可采用湿存方式。 药剂的溶解,可选用循环搅拌或机械搅拌方式。 第条 凝聚剂及助凝剂可采用计量泵加药,在泵的入口宜装滤网。 第四节 酸 碱 系 统 第条 酸碱贮存设备应靠近运输线,当运输线距水处置室较远时,在其 周围宜 设贮存或转运设备。 贮存设备宜很多于两台,并应考虑有安全、检修及清洗办法。贮存槽地上布置 时,其周围宜设有必然容积的耐酸、碱防护堰,当围堰有排放办法时,其容积可适 当减小。 第条 酸碱再生液宜用喷射器输送,有条件时也可采用计量泵。 第条 计量器的有效容积应知足最大一台离子互换器一次再生用量。 当离子互换器台(套)数较多,有两台(套)互换器同时再生时,计量器的台数应 能知足其同时再生的需要。 混合离子互换器宜专设一组再生设备。 第条 盐酸贮存槽宜用液体石蜡密封,或在排气口装设酸雾吸收器。浓 硫酸贮存槽排气口宜装设除湿器。 盐酸计量器排气口应装设酸雾吸收器。 第条 装卸浓酸、碱液体,宜采用负压抽吸、泵输送或自流,不该用压 缩空气直接挤压槽车。 当采用固体碱时,应有吊运设备和溶解装置。 第五节 盐 系 统 第条 盐湿贮存槽宜很多于两个。 第条 饱和盐溶液应过滤。这可在盐槽底部设慢滤层或专设过滤器进 行。 饱和盐溶液箱的有效容积,应知足一台最大钠离子互换器一次再生的需要 量。 第条 盐液系统设备和管件,应防腐。 第六节 氯 系 统 第条 氯的设计用量应按如实验数据或相似条件下运行经验的最大用量 肯定。 第条 加氯机应有指示瞬时投加量并有避免氯、水混合物倒灌入液氯钢 瓶内的办法。 第条 加氯间的位置宜靠近氯的投加点。加氯间内的采暖设备不宜靠近 氯瓶或加氯机。 第条 钢管中液氯的气化可采用液氯气化器或淋水加热的方式。 第条 加氯间应与其它工作距离开,并应设下列安全办法: 一、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 二、加氯水泵、动力盘等不宜与氯瓶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三、加氯水泵应联锁并有靠得住电源。 四、加氯间应备有带氧气瓶的防毒面具。 五、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加氯间外。 六、采用防腐灯具。 七、加氯机喷射用水源,应保证不中断并维持水压稳固。 第条 氯气和水混合物的管道及配件、阀门,应采用耐侵蚀材料。 第条 液氯钢瓶的贮量应按本地供给、运输等条件肯定,可按最大用量 的7~30d考虑。 第条 加氯间内应设置起重、称重设施。 第条 加氯间的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强制通风设备。 二、与常常有人值班的车间和居住房间维持必然的安全距离。 第十一章 箱、槽、管道设计及防腐 第条 水箱(池)应设有水位计、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污管、呼吸 管及 人孔等,并有便于检修、打扫的办法。必要时,还应装设高低水位警报装置。 第条 真空除气器后的水箱,应有密封办法;超高压、亚临界汽包炉及 直流炉的凝结水箱,宜采取与空气隔离的办法。 第条 酷寒地域的室外澄清器、水箱及管道阀门,应有保温防冻办法。 第条 管道布置应力求管线短、附件少、整齐美观、扩建方便、便于支 吊,并宜采用标准管件和减少流体阻力损失。 对于衬胶管、塑料管和玻璃钢管,应适当增多支吊点。 第条 室内跨越人行通道的管道,其净高应不低于2m,横跨离子互换 器间的净高不宜低于4m。管道布置不得影响设备起吊,也不宜挡窗。需要运输设备 的通道净高,应知足设备输送的需要。 第条 动力盘、控制盘的上方,不该布置管道(尤其是药液管)。 第条 由水处置室至主厂房的管道,可采用通行管沟、不通行管沟或架 空敷设。通行管沟净高不得小于,通道净宽不得小于。 管沟及沟内管道,应有排水办法。 第条 常常有人通行的地方,浓酸、碱液及浓氨液管道不宜架空敷设, 必需架空敷设时,对法兰、接头等应采取防护办法。 第条 浓硫酸、浓碱液贮存设备及管道应有避免低温凝固的办法。 第条 石灰系统的阀门宜采用铁质旋塞,管内流速不宜小于s; 自流管坡度不宜小于5%;管道宜减少弯头、死区、U形等;管道的弯头、三通 和穿墙处应设法兰,水平直管不宜太长(不大于3m),必要时在拐弯处以三通代替 弯头,以便拆卸、清洗。 石灰乳管道系统,应有水冲洗设施。 第条 手动操作阀门的布置高度不宜超过。高于2m的应有阀门 传动装置或操作平台,阀杆的方向不得向下。 第条 装流量孔板或加药孔板的管道安装位置应符合热工仪表的要 求,孔板前直管段长度应大于15~20D(管径),孔板后直管段长度应大于5D。孔 板应装设在便于维修的地方。 第条 凡接触侵蚀性介质或对出水质量有影响的设备、管道、阀门、排 水沟等,在其接触介质的表面上均应涂衬适合的防腐层,或用耐侵蚀材料制造。 各类设备、管道的防腐方式,可参见附录C(十一)。设计中应注明设备及管道 防腐的工艺要求。同一工程中不宜选用过量的防腐方式。 第条 不宜采用地下混凝土(内壁衬玻璃钢)制的浓酸、浓碱池。 第条 设有防腐层的设备及管件,设计时应考虑防腐施工的安全与方 便,并应注意在防腐前完成所有焊接工作。 第条 酸贮存计量间的地面、墙裙、墙顶棚、沟道、通风设施、钢平台 扶梯、设备管道外表面,均应采取防腐办法。地面应有冲洗排水设施,室内应有通 风设施,并非得装设电气操作箱,照明应采用防腐灯具。 碱贮存计量间的地面、墙裙及沟道应防腐,地面应有冲洗排水设施。 第十二章 水处置系统仪表和控制 第条 水处置系统仪表、控制水平和方式,应按照电厂容量、机组自动 化水平、水处置系统和出力和自动化设备元件供给情形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 定。 第条 水处置系统自动控制的内容宜考虑设有原水温度自动调节、自动 加药、澄清器的自动排泥、过滤器(池)的自动反洗、水箱液位自动调节、碱加热温 度自动调节及离子互换器的程序再生等。 对整套水处置设备的运行,可采用按“供给”控制或按“需要”控制设计。 凝 汽式电厂宜采用按“供给”控制方式;供热式电厂的控制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 定。 第条 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或单套(台)设备出力100t/h及以上 的离子互换器再生应采用程序控制;其他情形下离子互换器再生采用程序控制时, 每台每日夜再生次数宜为2~3次。 第条 当采用气动阀门时,应具有靠得住的气源。 第条 水处置系统与热力系统化学监督所用仪表,应按照机组型式、参 数、系统特点、运行监督方式及自动控制程度等因素肯定。选用化学监督仪表时请 参见附录C(十二)。 选用仪表时应随时注意产品的更新情形。 第十三章 汽 水 取 样 第条 汽水系统的取样点,参见附录C(十三)、(十四)。 第条 取样管材一般采用不锈钢。 第条 选用的取样冷却系统及冷却水源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样冷却器应有足够的冷却面积。冷却后取样水温度低于30℃,最高不 超过40℃。 二、对200MW及以上机组,可采用集中式汽水取样分析装置。 三、冷却用水应保证系统不结垢、不污堵、不侵蚀。 当采用闭路循环系统时,应采用软化水或凝结水(除盐水)。 四、每一个取样器用水量,可参照表规定选用。 表 各取样冷却器的用水量 浸管式取样器样品流量按30~40L/h,入口冷却水温度按20℃计算。双重套 管取样器样品流量为18~30L/h,入口冷却水温度不超过33℃,压力不小于 ×105Pa。 第条 取样冷却器的布置位置如下: 一、热力系统的汽水取样冷却器,应布置于主厂房运转层,并应考虑便于运行 人员取样及通行。 二、除氧器给水箱出口管的取样冷却器,应尽可能靠近给水箱。 三、露天布置的锅炉,汽水取样冷却器应有防雨办法或布置于室内。汽水取样 冷却器处应有照明。 第十四章 化 验 室 第条 化验室所用仪器规范、数量及化验室面积,应按照机组参数、容 量等条 件,参照部颁定额标准肯定。 第条 化验室的布置应与煤场、有污染的药品库等维持较远距离,不该 有振动、噪声等影响,要光线充沛,通风良好。 热量计、精密仪器等仪器分析室宜设空调装置。 设计还应注意化验室对建筑、照明、水源、采暖、通风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按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如此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需”;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形下均应如此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该”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第一应如此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附录B 本专业常常利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表B1 常常利用单位名称和符号 续表B1 附录C 设计参考资料 (一)原水胶体硅的允许含量和胶体硅的去除率 1.高压、超高压和亚临界机组,原水胶体硅的含量超过~L时,宜 考虑去除胶体硅的办法。 2.不同处置方式,胶体硅的去除率如下所列: 接触凝聚、过滤60% 凝聚、澄清、过滤90% 凝聚一级除盐加混床>90% (二)地下水除铁设计参考意见 1.除铁系统的选择应按照原水中铁的形式和数量、处置后水质要求,并参照水 质相似厂的运行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肯定。 地下水中的铁质常以二价铁的形式存在,通常采用曝气、过滤法除铁。 2.曝气、过滤法除铁可按下列条件选择: (1)曝气、天然锰砂过滤,适用于原水中重碳酸型铁的含量小于20mg/L、pH 值不小于时。 (2)曝气、石英砂过滤,适用于原水中重碳酸型铁的含量小于4mg/L,曝气后 pH 值大于7。 3.曝气设备应按照原水水质及曝气程度的要求选定,可采用接触式曝气器或压 缩空气装置。 4.接触式曝气器的淋水密度,可采用5~10m3/(m2·h)。 5.采用接触式曝气器时,填料层层数可为1~3层。填料采用塑料多面空心球 或粒径为30~50mm的焦炭,每层填料厚度为300~400mm,层间净距不宜小 于600 mm。 6.曝气器下部的水箱容积,可按15~20min处置水量计算。 7.采用紧缩空气时,每立方米水的需气量(以升计),宜为原水二价铁含量(以 mg/L计)的2~5倍。 8.天然锰砂滤池滤料的粒径、厚度及滤速可按表C1肯定。 表C1 滤料的粒径、厚度及滤速 9.滤池垫层的粒径和厚度,可按表C2肯定。 表C2 滤池垫层的粒径和厚度 10.重力式除铁滤池的冲洗强度和冲洗时刻,可按表C3肯定。 表C3 重力式滤池的冲洗强度和冲洗时刻 11.压力式除铁滤池的冲洗强度和冲洗时刻,可按表C4肯定。 表C4 压力式滤池的冲洗强度和冲洗时刻 (三)中压、高压、超高压和亚临界压力汽包锅炉 常常利用汽水分离系统的携带系数 表C5 中 压 汽 包 炉 表C6 高 压 汽 包 锅 炉 表C7 超高压和亚临界压力汽包锅炉 (四)固定床离子互换系统选择 表C8 固定床离子互换系统 注:①表中所列均为顺流再生设备,当采用对流再生设备时,出水质量比表 中所列的数据要高。 ②离子互换树脂可按照进水有机物含量情形选用凝胶或大孔型树脂。 ③表中符号:H——强酸阳离子互换器;Hw——弱酸阳离子互换器; OH——强碱阴离子互换器;OHw——弱碱阴离子互换器;D——除 二氧化碳器; H/OH——阳、阴混合离子互换器。 续表C8 注:①表中所列均为顺流再生设备,当采用对流再生设备时,出水质量比表 中所列数据为高。 ②表中符号:H——氢离子互换器;Na1、Na2——一级或两级钠离子 互换器;D——除二氧化碳器。 (五)对流、顺流再生阳、阴离子 互换树脂工作互换容量图 1.阳离子互换树脂HCl对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1。 2.阳离子互换树脂 H2SO4对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2。 3.阳离子互换树脂 HCl顺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3。 4.阳离子互换树脂 H2SO4顺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4。 5.阴离子互换树脂 NaOH 对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5。 6.阴离子互换树脂 NaOH 顺流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见图C6。 图C1 对流式盐酸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进水中钙(镁)离子浓度相等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1%~3%;层高为 时,工作互换容量约降低1%~2%。 p硬为进水硬度与含盐量之当量比(后同)。 再生剂比耗=再生剂用量/工作互换容量(后同)。 图C2 对流式硫酸二步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进水中钙(镁)离子浓度相等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1%~3%。 图C3 顺流式盐酸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图中虚线表示水中强酸阴离子浓度(c强)的极限;若是所查得的工作互换容 量点落在与进水c强相对应的虚线上方,则表示在该条件下周期平均出水Na+浓度 将大于500~800μg/L,相应的一级除盐水电导率将大于5~10μS/cm。如该 出水水质不合要求,应提高再生剂用量或改用对流式。 进水中钙(镁)离子浓度相等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1%~3%;水温增(减)10 ℃,或碱度/含盐量值增(减),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减少)约3%。含盐量为1 mg·eg/L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约3%。 图C4 顺流式硫酸一步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同图C3的全数注文。若是采用分步再生,工作互换容量能够明显提高。 图C5 对流式氢氧化钠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20℃再生时,工作互换容量降低约10%;用40%工业碱时,工作互换容 量可提高约3%~8%。进水SO2-4/强酸阴离子为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1%~ 2%。本图适用于进水 HSiO-3/总酸度<的情形。 图C6 顺流式氢氧化钠再生工作互换容量图 注:20℃再生时,工作互换容量降低约10%,出水SiO2浓度提高;用40% 工业碱时,工作互换容量可提高约3%~8%。本图适用于进水H2SiO3/总酸度<的 情形。 (六)顺流离子互换器设计参考数据 表C9 顺流离子互换器设计数据 注:(1)运行滤速上限为短时最大值。对于强酸阳、强碱阴离子互换器来讲, 当进水水质较好或采用自动控制时,运行滤速可按30m/h左右计算(以后同)。 (2)硫酸分步再生时的含量、酸量的分派和再生流速,可视原水中钙离子 含量占总阳离子含量的比例不同经计算或实验肯定,当采用两步再生时:第一步 含量%~1%,再生剂用量不要超过总量的40%,流速7~10m/h;第二步含 量2%~3%,再生剂用量为总量的60%左右,流速5~7m/h,采用三步再生时: 第一步%~1%,流速8~10m/h;第二步含量2%~4%,流速5~7m/h; 第三步含量<4%~ 6%,流速4~6m/h。每一步用酸量为总用酸量的1/3。 (3)离子互换树脂的工作互换容量应按照厂家提供的工艺性能曲线肯定, 当没有时可参考本表数据。 (4)置换流速与再生流速相同。 (七)对流离子互换器(逆流再生)设计参考数据 表C10 对流离子互换器设计数据 注:(1)大反洗的距离时刻与进水浊度、周期出水量等因素有关,一般约10 ~20d进行一次,大反洗后可视具体情形增加再生剂量50%~100%。 (2)顶压空气量以上部空间面积计算,一般约~(m3·min), 紧缩空气应有稳压装置,“无顶压”方式数据暂不列入。 (3)为避免再生乱层,应避免再生液将空气带入离子互换器。 (4)硫酸分步再生时的浓度、酸量分派和再生流速可视原水中钙离子含量 占总阳离子的比例不同经计算或实验肯定。采用分步再生的技术条件参见表C9。 (5)再生、置换(逆洗)应用水质较好的水,如阳离子互换器用除盐水、氢 型水或软化水。阴离子互换器用除盐水。 (6)离子互换树脂的工作互换容量应按照厂家提供工艺性能曲线数据肯定, 当没有数据时可参考本表数据。 (八)对流离子互换器(浮动床)设计参考数据 表C11 对流离子互换器设计数据 注:(1)最低滤速(避免落床、乱层)阳离子互换器>10m/h,阴离子互换器> 7m/h。树脂输送管内流速为1~2m/s。 (2)硫酸分步再生技术条件参见表C9。 (3)本表中离子互换树脂的工作互换容量为参考数据。 (4)反洗周期一般与进水浊度、周期出水量等因素有关,反洗在清洗罐中 进行,每次反洗后可视具体情形增加再生剂量50%~100%。 (九)《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SD 116—84(节录) 3 凝汽器用管材 目前供凝汽器选用的国产管材,主要有含砷的普通黄铜管、锡黄铜管、铝黄铜 管、白铜管和钛管等。 表1 冶金部1978年公布了我国凝汽器用黄铜管和白铜管的标准。标准中规定的管 材品种及其主要成份如下。 黄铜管(YB716—78标准) 品种:国产黄铜管的品种和牌号列于表1中。 主要成份:黄铜管的主要成排列于表2中。 表2 白铜管(YB713—78标准) 品种:国产白铜管的主要品种和牌号列于表3中。 主要成份:白铜管的主要成排列于表4中。 表3 表4 除符合上述“冶标”的凝汽器管材外,目前正在试用的管材有以下两种: a.钛管; b.白铜 B10管。 与上述国产凝汽器管材品种相当的入口管材也可选用。国产管材牌号和国外品 种的对照关系见附录 B(本规定未列)。 4 凝汽器管的选材技术规定 几种管材的耐侵蚀性及其适用范围 H68A管 H68A 管是在H68管成份中添加微量砷制成的。由于黄铜中的微量砷能有效 地抑制黄铜的脱锌,因此,H68A管的耐脱锌侵蚀性能比H68管要强得多,其主 要侵蚀形式为均匀侵蚀,利用寿命比H68管要长。目前,不含砷的H68管已不推 荐利用。但H68A管在轻度污染的冷却水中,也会出现层状脱锌与溃蚀,一般只用 于溶解固形物<300mg/L、氯离子<50mg/L的清洁冷却水中。 HSn70-1A管 HSn70-1 管是连年来国内外在淡水中利用较普遍的管材。为了进一步提高其 抗脱锌的能力,在HSn70-1管成份中添加砷,即为“冶标”的 HSn70-1A管。 HSn70-1A 管一般利用在溶解固形物<1000mg/L,氯离子<150mg/L的冷却水 中。 HSn70-1A 管在表面有沉积物或表面有碳膜等情形下,容易发生点蚀。 HAl77-2A 管 HAl77-2A 管在清洁的海水中是耐蚀的,一般推荐在溶解固形物>1500mg/L或 海水的冷却水中利用。 HAl77-2A 管耐砂蚀的能力差,在悬浮物及含砂量较高的海水或淡水中,会发 生严峻的入口管端冲洗和由异物引发的冲击侵蚀,侵蚀表面呈金黄色,侵蚀坑呈马 蹄形,并有方向性。采用硫酸亚铁成膜处置,能有效地减缓HAl77-2A 管的冲击 侵蚀。也可用改良水工设施,降低水中含砂量的方式,减缓铜管的冲击侵蚀。 HAl77-2A 管表面附有有害膜时,往往会在短时刻内出现侵蚀;在管材安装不妥 或机组有振动时,HAl77-2A 管容易在淡水中发生应力侵蚀破裂和侵蚀疲劳损 坏;在污染的淡水中,HAl77-2A 管也不耐蚀。因此,HAl77-2A 管一般不推荐在 淡水当选用,也不宜在浓淡交变的冷却水中利用。 B30管 B30管具有良好的耐砂蚀性能和耐氨蚀性能,适用于悬浮物和含砂量较高的海 水中,并适于安装在凝汽器空抽区,可避免凝汽器管汽侧的氨蚀。 B30管在污染的冷却水中会发生点蚀和穿孔,在初期保护膜形成不良及表面有 积污的情形下,也容易发生孔蚀。因此,B30管应利用在流速较高及含氧充沛的冷 却水中,采用海绵球清洗能明显提高B30管的耐蚀性。 选材的技术规定 应按表5中所规定的水质和流速条件选用各类管材。 表5 ①1500mg/L~海水是指这一范围内的稳固浓度。对于浓度交替转变的水质, 需要通过专门的实验和研究选定管材。 在采用以上规按时,还应考虑下述因素的影响: 水中悬浮物和含砂量的影响。 冷却水中的悬浮物和含砂量对管材有影响,表6列出了各类管材所允许的冷却 水悬浮物和含砂量。 上述含量的规定,是指在悬浮物中含砂量百分比较高的水质,对于含砂量较少、 含细泥较多的水,允许含量可适当放宽。 H68A 和HSn70-1A管在采用硫酸亚铁处置时,悬浮物的允许含量可提高到 500~1000mg/L。 表6 水质污染的影响。 目前国产的凝汽器管,一般只适用于下述清洁程度的水中: [S2-] 当水质污染程度超过此限时,应按如实际情形采用加氯处置、海绵球清洗、硫 酸亚铁处置或限制排废等办法,以减少其影响。 对于2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空抽区布置在中间部位的凝汽器和空抽 区铜管已有氨蚀的凝汽器,其空抽区推荐采用 B30管。 钛管对氯化物、硫化物和氨具有较好的耐蚀性,耐冲击侵蚀的性能也较强, 可在受污染的海水、悬浮物含量高的水中及在较高流速下利用。目前钛管的利用经 验不足,对其较易发生振动、吸氢、生物积污引发铜管板侵蚀等问题尚待进一步研 究总结,且价钱较高,选历时,应通过专门的实验和经济比较,并通过上级电业管 理部门批准。 B10管在清洁的海水中也较耐蚀,但缺乏耐冲击侵蚀的利用经验,选历时也 应通过专门的实验肯定。 为避免水中悬浮物在管内沉积,引发管材的沉积物侵蚀,还应注意低水流 速的影响。对于黄铜管,冷却水在管内的最低流速,一般不该低于1m/s,白铜管 则一般不该低于s。 5 管板的选用 对于溶解固形物<2000mg/L的冷却水,可选用碳钢板,但应有防腐涂层。 对于海水,可选用 HSn62-1板或采用和凝汽器管材材质相同的管板。 对于咸水,按照条件可选用上述任一种材质的管板。 HSn62-1板的化学成排列于表7。 表7 (十)凝结水精处置设备的设计参考数据 体外再生混合离子互换器设计采用数据 运行流速 (m/h) 90~120 树脂比例①(阳、阴) 体外再生混合离子互换器阳、阴树脂比例建议参照以下条件选择: a.氢型混合离子互换器及当污染物主要为侵蚀产物(凝汽器泄漏率低),且凝结 水含氨、pH值高时,阳∶阴宜为2∶1; b.铵型混合离子互换器及冷却水为淡水时,阳∶阴宜为1∶1; c.冷却水为海水、高含盐量水时,阳∶阴宜为2∶3。 树脂粒度(mm) ~ 混合空气[m3/(m2·min)]~(p=×105~×105Pa) 正洗流速(m/h) 60 正洗水耗(m3/m3树脂) 20 再生设备设计采用数据 空气擦洗[m3/(m2 ·min)]~4 擦洗方式② 脉冲进水气: 反洗进气1~2min 擦洗用气源可选用罗茨风机或罗茨风机与紧缩空气并用。 正洗进气2~3min 空气压力×104Pa 擦洗次数: 起动 30~40次 运行 20次 反洗分层流速(m/h) 10~15(15min) 反洗树脂流速(m/h) 阳阴树脂各为10~15(15min) 再生液药剂含量(%) Hcl 4 NaOH 4 再生时刻(min) 阳 30 阴 30~60 再生流速(m/h) 阳4~8 阴 2~4 再生比耗(kg/m3树脂) 阳阴树脂各为100 (十一)各类设备、管道防腐方式 表C12 各类设备、管道的防腐方式和技术要求 C12续表 注:当利用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衬胶应利用半硬橡胶。 (十二)化学监督仪表选用参考表 表C13 化学监督仪表的规范和测点位置 续表C13 (十三)汽包锅炉汽水系统取样点 表C14 汽包锅炉汽水系统取样点位置 续表C14 (十四)直流炉汽水系统取样点 表C15 直流炉汽水系统取样点位置 续表C15 本规定主要编制者:金久远、曲玉珍、潘有道、李仲鲁、袁维颖、沈凌霄、 丁兆令、安炳仁、顾承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