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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在管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帮助下的学生组织。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为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经学生委员会协议商讨后制定《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是管理学院的学生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党支部、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团委的领导和指导帮助。
第二条 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为把管理学院建设成具有影响和富有特色的学院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院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学院民主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学院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学院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六)紧扣时代脉搏,引导和组织广大同学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同学的自强、自主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七)紧扣管理的特色,发挥自己的特长,走向社会,创造社会价值
二 、成员
第一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我院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和条例;
4、遵守文明校园建设的规定,遵守学生会制定的各项制度; 5、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种活动。 第二条: 对成员自身的要求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2.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教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
3. 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
4. 学生会成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上应以身作则,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 学生会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组织活动,并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6. 学生会成员应准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无故迟到者给予点名批评,无故未参加视为一次未参加学生会活动;
7. 各部门应制订好本部门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确实可行,效果显著;
8. 各部门在需要联系或通知其它部门或班级时应及时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9. 各部门每组织完一次活动,应由主要负责人写出一份书面的总结,内容应包括主要参与者,活动内容及活动的经验.教训,交至办公室存档,作为期末德育评定依据; 10. 学生会成员欲退出学生会,须写出申请,经系学生会批准后给予公布。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暂行总则)
为了加强我院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我院为己任,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 考核范围:
团总支、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各班的全体班团干部及各正规社团、协会的学生干部。 二、考核目标: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 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院、校争荣誉。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 80分,奖励分20分。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项:(总分 80分) 德:( 15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能:(15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文字写作能力强。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勤:(20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学院、团总支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班会、团会),并整理记录。 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绩:(30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不定期通过维权调研中心进行民意调查,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 5、学习成绩:(占10分)
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记10分。 ⑵平均分在75分以上记8分。 ⑶平均分在60分以上记6分。
⑷平均分在60分以下记0分。 (二)奖励分项:(总分 20分)
1、本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受到院级表彰者加3分。 2、通过自身努力为院、校争得荣誉者加3分。
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4、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 5、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者加2分。 6、是党员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加2分。
7、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三)减分项: 1、例会:迟到一次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2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2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1分。 5、有一门不及格减2分。
6、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2-5分。 7、受校、院点名批评者减2分。
8、学生干部所在宿舍不达标扣2分。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淘汰: 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或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考勤旷到累计3次者。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附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并要有老师或主席团成员签字方可生效。两次请假作一次缺席,三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或找不到人者,如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 三、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4、能经常向团总支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四、对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交一次,要由常委会检查。 五、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2、各部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能废话连篇。 七、评分标准 以80分为基准分 (一)加分项:
l、学习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获一等奖学金者加20分;二等奖学金者加15分;三等奖学金者加10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院、系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10分。被评为“文明宿舍”每次院级加 15分、系级加10分。
3、积极向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得到院、系的肯定的(如:献爱心等),每人次加 10分。
5、勇于对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5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二)扣分项: 1、开会、值班及学生会开展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 10分;迟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2分;公假、病假不扣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2、若有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3、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
4、现宿舍有违章用电的(如:电热棒、电饭炉等),发现一次扣5分;所在宿舍被点名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
5、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10分。 6、学期综合测评低于班前50%者扣5分。
(三) 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70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60分者,写检讨书并贴于办公室内;低于50分者,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四)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委员负责监督并执行。考核分每月公布于办公室内,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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