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一、按点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服从领导安排。 二、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期间使用的工具要及时放回原处,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杂物清理干净。 四、要厉行节约,公司材料不准浪费,已经发现有浪费材料者,视情节给以罚款
或辞退处理。
五、按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出勤,每天上班自动划到,设全勤奖(如: 25 天全勤,上满 25 天奖励 100 元,请假 3 天含 3 天以上,全勤奖不再发放)。
六、工作服从、分配听指挥,按时按量完成当班任务。不准出勤不出力,磨洋工。一旦发现出工不出力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工作期间必须身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按要求佩戴相应劳保防护用品。
七、产品制造时应按公司下达的工艺技术文件的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生产任务的执行必须有公司的书面文件。制作时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的,做好相关记录。
八、制作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由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序。生产人员
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要负责, 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其责任, 相应处罚工资的 10%,经质 检人员检查确认当月生产人员工作时的产品质量合格,奖励其当月工资的
10%。
九、车间生产人员正确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好设备。每天下班前整理好设备。设备使用时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赔偿相应的费用。设备使用管理当月良好,奖励其工资的 10%。
十、每半年考评一次,考评各方面合格的人员前三名,奖励工资的 10%。年终考评第一名奖励工资的 20%。每次考评最后一名发放基本工资。
十一、本制度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按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不足之处,查看公司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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