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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模铸钢件检验标准

2022-01-22 来源:乌哈旅游
消失模铸钢件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消失模铸钢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消失模铸钢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3.引用标准

GB /T 26658 《消失模铸件质量评定方法》 GB /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 /T 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 /T 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GB /T 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GB /T 6060.1 《铸件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GB /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T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 /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JB /T 5000.6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

JB /T 50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补焊》 JB /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JB /T 50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JB /T 5000.14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无损探伤》

4.材料检验

铸件牌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牌号: ZG230-450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C≤: 0.30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Si≤: 0.50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Mn≤: 0.90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S≤: 0.04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P≤: 0.04

残余元素: Cr≤0.35,Ni≤0.30,Mo≤0.20,Cu≤0.30,V≤0.05;但Cr+Ni+Mo+Cu+V≤1.00

热处理|退火温度/℃: 890~910

屈服强度 σ0.2/MPa: 230 抗拉强度 σb/MPa: 450 伸长率 δ5(%): 22 断面收缩率 ψ(%): 23

5.外观检验

5.1 铸件形状外观

裸视目测。要求外观轮廓清,圆角尺寸正确且过渡平滑美观;可允许外观轮廓30%以下欠清晰,圆角过渡不够平滑。 5.2 铸件表面缺陷

在正常情况下铸件表面喷丸清理后进行检查,对照标准图谱裸视目测(取最坏部分面积100mm×60mm)。

5.2.1允许表面夹杂物(夹砂、夹渣等)缺陷5点以下,直径3mm深度≤1.5mm。 5.2.2允许表面气孔数少于8点,孔径≤φ1mm深度≤1mm。 5.2.3允许铸件表面有轻微皱皮。 5.2.4允许铸件表面有轻度冷隔(对火)。

5.2.5允许铸件表面龟纹大小、深度应控制在直径≤2mm,痕迹深度≤0.5mm。 5.2.6允许铸件表面轻度粘砂(可磨修)。

5.2.7允许铸件表面金属突出物:粘结线痕迹宽度≤1mm,高≤1mm,无针刺、结瘤。

5.2.8允许有高于铸件表面轻微的浇冒口切割痕迹。 5.2.9铸件表面缺陷允许轻度焊补,焊补面积≤20%。 5.3 铸件表面粗糙度

用80%以上的表面面积的粗糙度代表铸件的表面粗糙度,现场用比较样块进行对比评定,轮廓偏距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Ra≤25μm。 5.4铸件挠曲,弯曲率见表1

表1(JB /T 5000.6 )

被检查面长度 弯曲率% 5.5铸件尺寸偏差

用卡尺、卷尺或板尺测量,根据测量8件以上铸件的同一尺寸的最大偏差值对照表2确定。

表2(GB/T6414)

铸件基本尺寸 尺寸偏差 铸件基本尺寸 尺寸偏差 5.6铸件重量偏差

用秤称量8个以上铸件重量,计算出重量平均值G0,铸件最大重量与最小重量的差值△G,计算出重量差的百分数K=△G/G0*100%,对照表3确定。

表3(GB/T11351)

铸件重量Kg 重量偏差% >0.4~1 14 >1~4 12 >4~10 10 >10~40 8 >40~100 6 >10~63 1.4 >400~600 2.6 >63~160 1.8 >600~1000 4 >160~250 2 >1000~1600 4.6 >250~400 2.2 ≤200 1.0 >200~500 0.8 >500~1000 0.6 >1000~2500 0.4

6.铸件内部缺陷

用X(γ)射线拍照铸件关键部位,在38.1mm×38.1mm面积内,根据底片和标准图谱确定缺陷

6.1铸件内部允许轻度气孔,最大直径不得大于2.54mm。

6.2铸件内部允许轻度夹杂物(渣、砂眼)最大直径4mm,最深1.5mm。 6.3铸件内部允许较轻缩松。

6.4铸件内部不允许有分热裂(晶间裂纹)和冷裂。

7.热处理

7.1外观表面应无裂纹及伤痕。采用无氧化皮。 7.2表面硬度及偏差范围: HB185+30。 7.3工件的畸变应不影响其后的机械加工和装配。

8.标志

每个铸件应做下列标志: a)供方厂名 b)铸件名称 c)生产日期

9.质量证明书

经检验合格的铸件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包括:

a)供方厂名 b)铸件名称

c)图样号或订货合同号 d)铸钢牌号和炉号 e)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f)出厂日期

10.验收程序

10.1 验收前准备

熟悉图纸资料,并准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量器具。 10.2 外观检查验收

1)按5.1至5.3项裸视目测。

2)如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备查。 6.3 数量验收

1)依据铸钢件清单,检查铸钢件的质量证明书,规格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种类、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6.4 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标准5.4至7.3项规定进行验收。

2)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加工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

3)一般验收期限为5天,特殊情况需看使用验收效果时视情况确定。 4)验收不合格的加工件,必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办理检修或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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