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财务审计 ............................................. 3 一.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 3 二. 应收\\预收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 4 三.其他应收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 6 四.固定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 7 五.无形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 8 十. 生产成本审计目标和程序 ................................... 13 第二部分: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南 ................................ 19 第三部分:符合性测试方法 ...................................... 22 一. 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 ....................................... 22 二. 成本发生、购置与付款循环测试: ........................... 23 三. 仓储与存货循环测试: ..................................... 25 四. 工薪与人事循环测试 ....................................... 25 五. 融资与投资循环测试 ....................................... 26 六.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符合性测试 ............................... 26 第四部分:内控制度审计方法 .................................... 28 一. 总 则 ................................................... 28 二.内部控制的范围、措施及方式 ................................ 29
三.审计的内容和依据 .......................................... 30 四.审计程序、方法和要求 ...................................... 31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结合社会审计的一般方法,制定本工作手册,以作为日常工作之指引。
第一部分:财务审计 一.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2. 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3. 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4. 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2. 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3.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4. 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帐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帐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帐的应作相应调整;
5. 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6. 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作出记录;
7. 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帐户的进帐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8. 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9. 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0. 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二. 应收\\预收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应收\\预收帐款是否存在;
2. 确定应收\\预收帐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 确定应收\\预收帐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4. 确定应收\\预收帐款是否可收回,坏帐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
5. 确定应收帐\\预收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6. 确定应收帐\\预收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1. 核对应收\\预收帐款明细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2. 获取或编制应收\\预收帐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是否正确。
3. 分析应收\\预收帐款的帐龄及余额构成,选取帐龄长、金额大的应收款项,要求审计对象提供追偿清欠记录,以及未审计日工仍未能偿付原因和债务人偿付能力评估。
4.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坏帐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经授权批准。
5. 抽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如有,应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6. 对于用非记帐本位币结算的应收\\预收帐款,检查其采用的汇率及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7. 分析应收帐款明细帐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8. 分析预收帐款明细帐余额,对于出现借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9. 验明应收\\预收帐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三.其他应收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
2. 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 确定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4. 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可收回; 5. 确定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6. 确定其他应收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1. 核对其他应收款明细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2. 编制或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是否与总帐、明细帐核对相符,并标明截止审计日已收回或转销的项目;
3. 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项目,检查原始凭证或签发询证函加以求证; 4 对于长期未能收回的项目,应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可能发生坏帐损失; 5 审查转作坏帐损失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并办妥审批手续;
6 分析明细帐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7 验明其他应收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四.固定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
2. 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确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4.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政策是否恰当;
5.确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清理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6.确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清理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检查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凭证手续是否齐备,对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等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暂估入帐,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检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 3. 实地抽查部分新增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实际存在;
4. 抽查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5. 检查本年度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正确及时入帐; 6.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销是否查明原因并经适当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 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长期挂帐,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8. 复核固定资产保险范围、数额是否足够;
9. 获取租入(含融资租入)、租出固定资产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 调查年度内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未使用、不需用的起止时间,并作出记录;
11. 了解并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复核本年度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
12. 检查涉及固定资产购置约定的资本性支出;
13. 验明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五.无形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存在; 2. 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 确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增减变动及其摊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4. 确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政策是否恰当; 5. 确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6. 确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
细帐和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2. 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3. 检查以接受投资或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分别与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一致;检查取得无形资产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
4. 检查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方法,并复核计算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 验明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六.短期借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短期借款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短期借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3. 确定短期借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的短期借款;
3. 对年度内增加的短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进行核对; 4. 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
额;
5. 检查年末有无到期末偿还的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6. 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如有未计利息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7. 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验明短期借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七.应付/预付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应付/预付帐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应付/预付帐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3.确定应付/预付帐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应付/预付帐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选择应付/预付帐款重要项目(包括零帐户),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 3. 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决定是否再次函证;
4. 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 检查决算日后应付帐款明细帐及现金日记帐、核实其是否已支付;
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5. 检查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应付/预付帐款:
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确认其入帐时间是否正确;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帐款明细帐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帐时间是否正确。
6. 检查应付帐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7. 检查预付帐款,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8. 检查应付/预付帐款长期挂帐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9. 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0. 验明应付/预付帐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八.其他应付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其他应付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其他应付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3. 确定其他应付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和编制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帐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 3. 检查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4. 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帐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5. 验明其他应付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九.未交税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应计和已缴税金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未交税金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3. 确定未交税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未交税金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查阅被审计单位纳税鉴定或纳税通知及征、免、减税的批准文件,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计税基础、税率,以及征、免、减税的范围与期限,确认其年度内应纳税项的内容;
3. 检查应缴营业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4. 检查应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5.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应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否
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6. 检查除上述税项外的其他税项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7. 核对年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的认定数是否一致,如有差额,查明原因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8. 确定本年度应缴纳的税款,检查有关帐簿记录和缴税凭证,确认本年度已缴税款和年末未缴税款;
9. 验明未交税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十. 生产成本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产品生产成本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产品生产成本是否取得合法单据并及时入帐;
3. 确定产品销售收入发生额是否符合会计核算和集团内部会计准则规定; 4. 确定产品生产成本在会计报表和内部管理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正确。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表,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检查生产成本是否分开发项目、分成本项目归集统计;
3. 抽查生产成本的原始凭证(发票、施工合同、计量支付单据),并追查至记帐凭证及明细帐,确定生产成本是否真实,记录是否完整;
4. 检查内部管理报表的产品生产成本是否按“实际+预计”方法计算;预计方法是否符合流程规定;
5. 生产成本总额与项目成本预算对比,检查成本总额是否发生超支现象; 6. 复核“完工率”(内部管理指标)计算是否准确;
7. 与资产负债表及内部管理报表核对,检查报表列示数值是否准确;
十一.产品销售收入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审计目标
1. 确定产品销售收入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产品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及时入帐; 3. 确定产品销售收入发生额是否符合会计核算和集团内部会计准则规定; 4. 确定产品销售收入在会计报表和内部管理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正确。 (二)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 检查内部管理报表是否按“实际+预计”方法计算;预计方法是否符合流程规定;
3. 将本年度的销售收入与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计划完成情况;
4. 抽查销售业务的原始凭证(发票、销售合同),并追查至记帐凭证及明细帐,确定销售收入是否真实,销售记录是否完整;
5. 实施截止日测试,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与退货记录,检查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无跨年度现象,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项目应予以调整; 6. 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帐款的函询程序,查明有无未经认可的大额销售;
7. 检查销售退回与折让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8. 检查以外币结算的产品销售收入的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9. 验明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在损益表上和内部管理报表中列值是否正确。
十二. 产品销售成本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产品销售成本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只品销售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产品销售成本在会计报表和内部管理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准确。 (二) 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表,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与生产成本进行核对,复核按项目归集的销售成本总额是否正确; 3.复核销售成本的结转,是否与销售收入配比;
4. 复核内部管理报表中的销售成本的结转是否按内部会计准则要求计算; 5. 验明产品销售成本是否在损益表和内部管理报表列示准确。
十三. 期间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期间费用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期间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期间费用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产品期间费用明细表,检查其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将本年度期间费用与年度费用预算进行比较,考核年度费用预算完成情况;
3. 对各项费用,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必要时,对产品费用实施截止日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的现象,对于重大跨期项目,应作必要调整; 4.验明期间费用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恰当披露。
十四. 投资收益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投资收益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投资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投资收益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投资收益明细表,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检查投资收益的会计凭证,并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审计结合起来,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投资收益的期间归属是否混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使用是否适当;
3. 验明投资收益是否已在损益表上恰当披露。
十五. 营业外收支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营业外收支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营业外收支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营业外收支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营业外收支明细表,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抽查大额营业外收支,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有无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 验明营业外收支是否已在损益表上恰当披露。
十六.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审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对重大调整事项,应逐项核实其原因、依据和有关资料,复核其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并取证;
3. 验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已在损益表上恰当披露。
十七. 所得税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 审计目标
1. 确定企业所得税的记录是否完整; 2. 确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3. 确定企业所得税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 审计程序
1. 核实应交所得税的计算依据,取得纳税鉴定,核对是否相符; 2.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核实本年应交所得税;
3. 检查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正确,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采用在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
4. 根据审计结果和税法规定,计算本年永久性差异和时问性差异,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应检查时问性差异是否转作递延税款借项和贷项,以前年度递延税款应属本期负担部分,是否已转销,计入本年所得税;
5. 检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6. 检查是否依照集团统一安排的税务筹划计划进行; 7. 验明所得税是否已在损益表上恰当披露;
第二部分: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南
(一). 所谓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内审部门对集团各地区、各责任中心的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与分析,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评价经济效益的高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和建议,以促使其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二). 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目的是:
1. 检查企业是否充分地利用内部资源,增加收入,全面地和超额地完成集团所下达的经营任务(或计划);
2. 考查企业在增收节约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否经济有效,并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 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是:
1. 挖潜,即指对被审计单位现有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进行评价,看其是否达到最佳水平和发挥出最大效用,并进一步挖掘潜力,完善经营管理,实现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和资源的充分利用。
2. 开源,即指寻找新途径、新方法来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
3. 节流,即指通过改进经营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杜绝浪费损失,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以资源的节约使用来提高经济效益。
(四). 经济效益审计既可以对某责任中心进行全面效益审计,也可以对某责任中心单项事务进行效益审计,按审计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
1. 经营决策效益的审计,即着重于对企业资源的配置方案和投资方案等决策事务进行审查评价,协助决策领导人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活动。
2. 管理职能效益审计,即指以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为对象,通过综合检查以改善企业单位的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
3. 业务经营审计,即指审核、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及利用经营活动各要素的有效性、充分性,以挖掘提高经济效益。 (五). 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审计标准是:
1. 企业及各责任中心的计划、指标、预算、定额。
2. 本企业或国内外同行业的历史先进水平与平均水平(运用时,应考虑各种客观因素的变化,如物价水平等)。
(六). 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除一般财审的方法外,可运用如下技术方法: 1. 数学分析法,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和严密的数学推断,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其经营成果进行数量上的计算和分析, 从而调节、控制、监督经营过程和每一项经营活动,以进行短期决策、中期预算、长期规划,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帮助企业谋求经济效益最优化的决策方案。
2. 经济活动分析法,即以被审计单位经营的实绩作为基础,运用各种现
成的数据和资料,通过与历史先进水平、前期水平、平均水平、计划水平等的比较,以检查分析企业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执行程度或找出与国内同行业的差距。
3. 可行性分析方法,既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重大经济决策,如新建、扩建工程等进行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分析,使其能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获得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 (七). 经济效益审计的工作程序一般为:
1. 初步调查阶段,即了解、熟悉和掌握相关审计领域的背景资料和总括资料,并据以决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方法,确定审计目标,选择相关的评价标准,制定审计计划。
2. 审查阶段,即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其症结所在,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有目的地搜集有关证据,编制工作底稿。
3. 总结报告阶段,即对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证据进行总结和分析,据以得出审计结论,编写审计报告并提交给集团管理层。
第三部分:符合性测试方法 一. 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
1. 抽取销售合同,作如下检查:
(1). 销售定价是否按流程规定,定期核定及有完善核定手续; (2). 检查销售合同,销售价格及合同订立是否经核准; (3). 检查销售合同是否编号、是否连续编号、有否缺号; (4). 检查销售合同是否有办理备案或公证; 2. 抽取一定时期内的销售发票,
(1). 检查其是否连续编号、有否缺号,作废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 (2). 复核销售发票中列示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3). 从销售发票追查至销售记帐凭证或销售记帐凭证汇总表; (4). 从销售记帐凭证或销售记帐凭证汇总表追查至总分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检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的核准:
(1). 检查销售退回和折让是否经有权管理人员的核批; (2). 检查销售退回之款项是否准确;
(3). 现金折扣是否经过适当授权,授权人与收款人的职责是否分离。 4. 获取或编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实施产品销售收入的截止测试 5. 抽取收款凭证,作如下检查:
(l). 是否将记录收款与保管现金的职责分离;
(2). 收到货款是否开具收款收据;
(3). 是否定期核对记帐、过帐和送存银行的金额;
(4). 是否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其编制人是否与出纳保持职责分离;
(5). 是否定期与顾客对帐。
二. 成本发生、购置与付款循环测试: 1.抽查招投标文件:
(1). 流程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的成本项目,是否按流程规定履行了招标程序;例外事项,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2). 投标结果异常的项目,或不符合招标程序的进行全面审查; 2. 抽查成本入帐记帐凭证:
(1). 检查各项工程成本付款与会计处理是否真实、正确;
(2). 工程项目成本的发生是否符合流程规定手续(合同、计量支付单据、出款联签);
(3). 工程成本入帐是否有合法单据并及时入帐; (4). 分包工程是否有执行代扣税金义务; 3. 抽查合同:
(1). 检查合同签订是否按流程规定履行了会签程序; (2). 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合法现象;
(3). 检查合同内容是否有损公司利益之不合理条款; (4). 检查合同是否编号、是否连续编号; 4. 抽查计量支付单据:
(1). 检查计量支付单据是否如期、完整提供;
(2). 检查支付单据是否有齐备手续、是否有三方签名作实; 5.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1). 抽查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项目有无预算,是否经过授权批准; (2). 抽查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使用手续;
(3). 抽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率是否符合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4). 抽查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清理是否经过技术鉴定和授权批准; (5). 抽查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是否得到遵循。 6. 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抽取付款凭据,作如下检查:
(1). 检查出款是否办理出款联签,联签手续是否完整; (2). 编制付款凭证时,是否与合同、计价支付单和发票相核对; (3). 检查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有关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的记录是否正确;
(4). 款项支付凭证是否及时入帐,货款支出与记帐的职责是否分离;
三. 仓储与存货循环测试:
1. 仓储与存货业务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1). 大额的存货采购是否签订购货合同,有无审批制度;
(2). 存货的入库是否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是否逐项核对,并及时入帐;
(3). 存货的发出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及时登记仓库帐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4). 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是否严格分离; (5). 存货的分检、堆放、仓储条件等是否良好;
(6). 是否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是否及时按规定审批处理。
2、产品销售成本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如果采用计划成本、定额成本、标准成本,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所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 工薪与人事循环测试 (暂缺)
五. 融资与投资循环测试
1. 融资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1). 检查融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并作出相应记录;
(2). 公司债券和股票交易是否均经董事会授权的人员办理,属巨额交易的,是否对被授权者规定明确的限额,超过限额是否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3). 融资借款是否均签订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是否获得授权批准; (4). 利息支出是否按期入帐,是否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5). 实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作会计处理。 2.投资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1). 投资项目是否均经授权批准,投资金额是否及时入帐;
(2).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签订投资合同、协议,是否获得被投资单位出具的投资证明;
(3). 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关的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
(4). 有价证券的买卖是否经适当授权,是否妥善保管并定期盘点核对。
六.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符合性测试
1.由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分散于各个业务循环,且其记录错误有时难以通过上述业务循环的符合性测试发现,因此,一般应单独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
2.检查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1). 款项的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2). 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营无关的款项收支情况; (3).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银行帐户的情况; (4). 出纳与会计的职责是否严格分离;
(5). 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盘点、核对; (6). 拨付所属资金、公司拨入资金的核算内容是否与内部往来混淆。 3. 抽取收款凭证:
(1).核对收款凭证与存入银行帐户的日期和金额是否相符; (2). 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入金额是否正确; (3). 核对收款凭证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
(4). 核对收款凭证与应收帐款明细帐的有关记录是否相符; (5). 核对实收金额与销售发票是否一致。 4.抽取付款凭证:
(1). 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2). 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付出金额是否正确; (3). 核对付款凭证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
(4). 核对付款凭证与应付帐款明细帐的记录是否一致; (5). 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
5.抽取一定期间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核对。
6.抽取一定期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验其是否按月正确编制并经复核。
7.检查外币资金的折算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上年度一致。
审计人员在对各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之后,根据搜集的审计证据,可以对各个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评价,确定其可靠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缺点,最终确定在实质性测试中对哪些环节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作重点审查,以减少经营管理风险。
第四部分:内控制度审计方法 一. 总 则
(1). 内部控制是公司为了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以及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经营计划任务或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2). 内部控制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符合有效性及科学合理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3). 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实质性测试(即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减少审计风险。
二.内部控制的范围、措施及方式
(一). 内部控制的范围指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或审计事项有关的控制制度,一般分为:
1.内部财务会计控制:针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的控制,包括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控制。
2.内部经营管理控制:针对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控制,包括为保证经营决策、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控制。 (二). 内部控制的措施有:
1. 预防性控制:为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而采取的控制; 2. 检查性控制:把已经发生和存在的错误检查出来的控制; 3. 纠正性控制:对那些由检查性控制查出来的问题的控制; 4. 指导性控制:引导或促使期望发生的有利结果实现而采取的控制; 5. 补偿性控制:针对某些环节的不足或缺陷而采取的控制。 (三). 内部控制的方式包括:
1. 组织机构控制:通过对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分工,明确划分职责范围而形成的控制制度。
2. 责任分工控制:通过确定不同工作岗位任务、责任和权限,以及对不相
容岗位职务进行分离、分工而建立的控制制度。
3. 业务程序控制:通过制定有关经济业务处理程序和操作规范而进行的控制。
4. 授权批准控制:对经济业务处理进行一般授权审批和特殊授权审批方面的控制。
5. 计划预算控制:在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方面对经济活动的控制。 6. 会计质量控制:为保证经济活动信息真实、准确、公允、可靠,确保财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而采取的控制。
7. 人员素质控制:对业务经办人员思想品质、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与其所担任的控制责任是否相符的控制。
8. 内部审计控制:通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单位内控制度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鉴证、检查和评价而实施的再控制。 三.审计的内容和依据
(一). 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是对构成内部控制的财务会计控制及经营管理控制的各要素进行测试与评价。
内部控制审计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合理科学性综合评价;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
(二). 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各项业务系统应设置的控制环节和控制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各个控制环节的控制功能是否达到内部控制的设计要求,是否适应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
需要,能否起到应有的控制作用。
(三). 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是在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评价基础上,测试被审计单位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的符合程度,评价各控制措施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是否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四). 内部控制合理科学性综合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控制的有效性、适度性,以及能否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的总体评价。
(五). 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检查被审计单位具体经济业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金额进行的实证性审核检查。 (六). 内部控制审计依据:
1. 进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检查评价,应当依据规定的管理规则和模式,并考虑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管理机制、管理层次相适应。
2.进行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应当依据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3.进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及分公司有关规定。 四.审计程序、方法和要求
(一). 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首先进行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这包括调查内部控制和描述内部控制,并进行初步评价;
然后进行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
(二).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检查及初步评价的审计程序包括:
1.调查内部控制:
① 审前或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审计人员应通过查阅组织系统图,收集、审阅和分析被审计单位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和人员职责分工等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
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时,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业务规模、复杂程序、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围。
③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节、控制执行凭证、控制执行记录形式和控制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2.描述内部控制:
① 将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通过文字叙述或流程图等书面形式重新描述出来,以供测试和评价。
② 根据现有内部控制描述有关业务的运行流程和控制点,再根据理想模式和专业判断,着重描述应设立的控制点,特别是关键控制点设立情况。
③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时,可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描述:文字叙述法,即用文字说明内部控制;调查表法,即利用预先编制的表格形式,通过回答回答表格中设计的提问,来说明内部控制;流程图法,即以图解形式,运用符号说明内部控制。
3.内部控制健全性检查,是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调查和描述,
分析和评价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特点、管理机制、管理层次的适应情况、覆盖程度,以及业务处理程序控制中应该设立的各项控制点是否设立,各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控制措施存在与否;存在的控制程序是否准备执行,有无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失控环节;失控的性质和原因;失控对控制系统的影响;审计方案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内部控制的局限性。
5.符合有效性测试的重点是: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等,这些有助于确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有效程度。
(三). 内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测试一般采用审计抽样证据检查、重复检查、实地观察等方法,其内容包括:
1.业务测试:针对业务控制程序,在确定审计的业务系统中,选择若干笔业务,沿着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穿行测试,观察、检查制度中规定的各项控制措施(即控制点,特别是关键控制点)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的执行情况。
2.穿行测试:既可采取顺查法,也可采取逆查法,重点是检查在这些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控制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3.功能测试:针对业务控制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选取若干笔业务,检查各项控制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效果。
(四). 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实质性测试,应按照审计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采取检查、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金额进行实证性审核检查。 (五).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的适用性、科学性,即被审计单位所设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利于促进股份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持续重组,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发展动力,以及促进股份公司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实行低成本战略,其满足性、最优性和适度性如何。
2.各项控制措施方面存在的缺陷对相应的控制点的影响及控制点方面存在的缺陷对各项业务系统内部控制的影响,揭示可能产生的后果。
3.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系统性、牵制性、协调性进行整体的分析与评价。
4.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所存在的缺陷、薄弱环节,建议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
(六). 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的要求:
1.要突出重点,着重评价与审计事项有密切管理的内部控制及与审计目标和范围有关的业务控制;
2.评价既要着眼于内部控制是否能够起到保护财产、防止弊端的作用,又要看其是否能够保证和促进经济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3.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及提出的建议、措施应明确、具体,针对性强。 (七).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健全性检查初步评价后,是否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比较健全、完善的控制制度,才对其
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健全性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符合有效性测试,而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1.相关内部控制不存在;
2.相关内部控制虽然存在,但并未有效运行,或存在严重弊端; 3.易于发生错弊的业务环节,存在固有风险,以及控制风险高的业务; 4.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可能大于进行符合性测试所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5.对被审计企业规模小的,不进行符合性测试,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
(八).审计人员确定对内部控制的可依赖程度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构成内部控制局限性的主要因素为:
1.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一般仅针对常规业务活动而设计; 3.控制程序可能因管理部门无视其存在而失效;
4.即使是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也可能因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规定的误解而失效;
5.内部控制可能因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内外串作弊而失效; 1. 内部控制可能因执行人滥用职权或屈从于外部压力而失效; 2. 内部控制可能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 (九).内部控制审计如作为独立审计项目,应按规定编写审计报告,书写审计意见书;如作为进行其他审计的一个程序或方法时,可将测评结果在有关审计
工作底稿或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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