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风电场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安全,有效防范和掌控风险,削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订立本风电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单位和参加风电安全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风电场建设和运营单位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风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定期组织风电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风电安全管理本领和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的执行,应与风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相连接,形成完整的风电安全工作体系。
第二章 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风电场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订立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方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风电场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识、标志,订立严格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第八条 风电场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有序,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不安全的现象必需立刻实行措施制止,并适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 风电场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的精准性和真实性,适时发觉和排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开展安全技术检查和鉴定工作。
第十条 风电场建设、施工、监理、验收单位应开展安全技术评估工作,评估风电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评估结果作为风电场正式运营的依据。
第三章 运营阶段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风电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的风电设备安全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转。
第十二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确保能够适时有效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并降低损失发生。
第十三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健康和安全学问的宣扬和普及,培育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本领。
第十四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风电设备、安全检查、事故情况等信息,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做到檀卷齐全、记录真实、保存完好。
第十五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计划内和临时安全技术检查,适时发觉和排出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四章 风电安全问题的处理和统计分析
第十六条 任何风电安全问题的发生,必需立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调查事故原因,订立和完善相应的整治措施,并负责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依照规定,定期对风电场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记录不同类型风险隐患的发生情况及整改结果,逐年评价风电场安全风险的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风电安全技术分析和统计制度,记录风电设备工作状态、维护和修理情况和事故发生情况等信息,分析和统计事故数据,形成分析报告,订立防备性对策和措施,通过数据分析和比对,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阅历和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风电场建设、运营单位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证风电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风电场建设、运营单位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搭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扬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风电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参加度。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建设、运营单位全部,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适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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