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视高科技视频会议系统》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总则
定义
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
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权代表,处理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之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为执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挂号信、专递、传真或派人递交信件等形式发给规定的对方联系地址,都可视为提交,并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后生效。
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条 产品
产品名称
(版本号或型号)
功能简介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发货方式、时间
本合同产品货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
民币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3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任何所有权纠纷,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在软件的安装过程中,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系统的安装和功能验证,并通过ems快件向甲方邮寄软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安装程序、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
乙方保证在所出售给甲方的软件产品中没有病毒、木马或其他后门程序。
乙方免费为甲方深圳公司的工程师以及软件使用人员现场培训一次。若甲方需要乙方去外地进行现场培训,甲方需要付给乙方工程师的全部差旅费以及每天贰佰元的培训费。
乙方应该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能够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若因为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软件服务义务
乙方为软件提供12个月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乙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甲方客户提供方便。12个月后若甲方仍需软件升级或技术支持服务每年要向甲方支付800元。
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又必须由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七条 争议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书的条款在理解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亦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违约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软件款时,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5的滞纳金。本合同的买卖行为系不可撤销之行为,单方撤销的,应支付对方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软件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总金额5的滞纳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损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五七条之义务,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之责任。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重新协商并修改合同。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有效。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win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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