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序言
载明内容:本机构是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登记设立的,由(举办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主要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同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本事业单位法人,以开办资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出资额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为本事业单位法人的行为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是 ,其他名称为 。【因特殊需要有多个名称的,应全部载明。】
第二条 本单位住所是
第三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 【按照机构批文确定的经费形式填写】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 。【应注明举办单位全称,要与举办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应载明事业单位的公益目的,文字精炼。】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必须具体明确,要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容填写一致。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 。【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或其它】
第八条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
(六) ;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第十一条 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二)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
(一)财政补助收入;
(二)事业收入;
【可选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二)原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三)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 ………………………………。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
………………………………。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决策机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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