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订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3、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工作班。
5、所有带电作业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及主要操作人员应到现场查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设备运行现状,现场环境、相间距离、交叉跨越及电源情况,并订出相应的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
6、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7、每次带电作业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在现场站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
施工作业程序,以及相互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的工具、材料,必须备齐,合格后才能开工
8、作好全单位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各种技术档案和资料,定期编制和统计带电作业的各种报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技术措施
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无票进行停电工作。
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作业。 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10、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1、不准野蛮装卸带电工器具和其它电力器材。
12、工作中发生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工作负责人在紧急处理过程中,应设法尽快告知调度所
13、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应对带电设备的机械强度和固定情况,以及设备本身的绝缘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若机械强度不够,应采取补强措施;若电气绝缘不够,应作改善后才能在设备上作业。
14、一切非绝缘绳索(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等),严禁在带电设备上部和超越带电导线水平面以上使用
15、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16、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17、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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