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作 方(下称“甲方”):
承 揽 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 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 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 合同价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交付本次定作的全部产品;甲方分批定作的,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 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 ‰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其 他
1.本合同壹式 叁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壹 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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