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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学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21-08-01 来源:乌哈旅游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持党的活力和朝气、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我局先后招录了180名公务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有一大批积极分子要求加入党的组织,为我们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20xx-20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开创三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数量及构成

  20xx-20xx年度全局计划发展党员3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2名。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比例:大专以上的不少于80%,35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80%,妇女党员保持25%左右,工作一线党员保持在80%以上。

  三、措施和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发展党员的前期工作。

  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摸底,避免突击发展。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要求,结合各支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结构要求和工作重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原则上要借鉴“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经验做法,切实把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先进、工作上积极,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组织提供新鲜血液。

  2、强化培养,做好入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

  坚决克服“轻培养、重发展”的现象,认真选送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切实增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有关知识等理论教育。同时,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党课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使其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性修养。继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最为基础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逐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要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发现和培养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群团组织“推优”制度,多渠道地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通过支部教育、联系人帮教、压担培养、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认真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严格入党前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培养情况,坚持“六不发展”,即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短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讨论未通过的不发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机关党委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发展。

  二是严格入党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的规定,坚持“预审”制,把好公示、培训关,严格入党程序,决不允许异地发展党员。

  三是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程序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并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坚决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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