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
首先,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由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两委成员、协会小组为成员的“阳光计生”领导小组,并深刻领会到创建“阳光计生”基本内容,并在每年初提出工作思路,广泛征求协会中心户小组、协会会员、育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年末总结工作情况,评议整改。开展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流程,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和防止不正之风,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简便、快捷、透明的服务,并依时将结婚、领取生育服务证、出生、领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奖励兑现、计生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补助、计生低保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及金额等计生政务内容公开;第二,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制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计生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开展阳光计生活动》等宣传专刊,形成争当遵守国策做守法的'计划生育公民的新风尚,第三,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建立“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提供“一条龙”服务。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并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设立社区计生举报箱和便民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提高人口与计生生育工作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开展阳光计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开展生育关怀创新优活动。
首先,对本社区计生特困户进行摸底建立计生帮扶档案10份,今年以来对5户计生特困户进行帮扶,帮助他们申请民政和计生低保救济金,并积极与社区共建单位协商,多方面、多渠道对他们进行帮扶,帮扶金额共计3.5万元。其次,落实计生优惠扶助政策,今年以来共为社区内3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申请伤残扶助金,共计5320元,帮助6户符合政府奖励条件独生子女户兑现奖励费,共计3000元,并为社区内的独生子女困难户申请与共建单位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并在每年六一节及寒暑假进行独生子女举行助学帮困活动。
(二)整合社区资源,开展计生居家养老工作。
转变原来以管理为主的工作作风,建立服务型社区计生服务体系,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提供义诊服务,依托社区退管会及老人会,按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子女、家庭经济状况等),身体健康状况及其需求进行登记造册,按孤寡、困难、独居、计生空巢老人的名单归类造册。组建计生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的开展计生居家养老服务,并开展形式多样助老敬老活动,如春节前的老年人慰问活动、拗九节尊老敬老活动、五一节抽彩活动、九九重阳节的老人会餐活动等等,让社区内老年人生活温馨。
(三)营造良好的计生宣传服务氛围。
第一,在元旦、春节、母亲节、5.29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2.1”举办宣传活动,邀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为居民群众免费义诊。针对育龄群众,利用入户访视时机,发放母婴保健手册、艾滋病、防治等宣传资料。针对新生儿父母、准爸妈、婴幼儿看护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三优”早教宣传,全年共计8次;第二,对新婚待孕及孕三月内的妇女,发放《台江区计划生育优生检测服务卡》,全年共计13名妇女免费了落实优生检测;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年共计8人享受到免费技术服务。
(四)幸福工程救贫助困工作持续开展。
自开展幸福工程工作以来,先后帮助下岗、农嫁居育妇就业40多名(有的安排在夜市摆摊、有看管停车亭、当保安、在社区劳动站、或社区卫生工等),今年还为社区单亲贫困母亲林丹申请幸福工程助困款,家住凤凰新村1区11座403室已婚育妇林丹,母亲患精神病,父亲去逝,自己离异抚养女儿,今年9月她承受不住生活重压,感到生活无出路,想不开就吞下其母整瓶镇定药自杀,后被人救起,出院后养在家中,社区“诚信计生”工作活动小组得知后,立即为其申请幸福工程救贫助困扶助金壹仟元,并帮助其申请民政低保,还经常上门谈心做其思想开导工作,劝慰其放开心胸,表示人间处处有真情,政府和大家都没有忘记她,会帮助其渡过难关,现在她已渐渐走出阴霾,已经可以外出打一点临工贴补家用,现生活其乐融融。
三、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
自去年10月《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社区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以建卡立档、信息及时核实和完善区域协作为重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瓶颈”问题,重点通过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建卡立档,并针对本社区外口大多数是外地民工,流动性大,人员经常变动,我们将本社区出租户列为重点户管理,发挥楼长和计生中心户小组长作用,与公安外口协管员配合,上门登记和收取婚育证、与育龄育妇签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流口育妇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及时将育龄妇女婚、孕、育情况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家平台进行网上通报,做到与流出户籍地双向交流,资源共享,做到与常口“同宣传、同管理、同登记、同服务、同统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