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至年7月由总公司任命我担任副院长,于是有幸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您们的领导、您们的关照、您们的理解与支持下经历了适应新的设计管理需要,摸索新的工作方法,考验任职能力的两年。现在把两年来我所想的、所做的,分几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适应设计市场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参与做好与市政“联合”的工作
年春,当公用事业局牵头提出局系统设计单位联合申报综合甲级资质时,x院长召集院领导班子慎重研究分析“联合”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机遇以及可能给我们生产与经营恰当“设计变更”一是影响投资效益,二是挫伤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干扰设计生产的正常进行。为此我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反复学习了国家规程、规范有关处理“设计变更”程序的控制规定,起草了符合总公司工程实施实际情况的《处理设计变更事宜的有关规定》,《规定》经征求意见,院长批准后作为院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第二件是注意在接受设计任务时从业主(主管部门)那里把设计要求问清楚,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将设计深度和方案要点向设计人员讲清楚。这样做的意义在于通过抓好中间环节,强化项目设计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实现既便于责任部门对工程项目密切控制,又便于设计人员准确理解任务要求,把握设计要素实现质量目标。
二、适应工程多种管理形式,摸索做好设计配合的方法
这两年,一些重要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公司内部项目采取了多种管理形式。如市区管网改造项目采取了内部招标制;内部改造项目采用了“使用单位负责制”,投资3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等多种管理方式。要适应这样的情况,在设计配合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具体工程管理形式的特点,要求设计人员在处理现场问题时,针对不同当事方的职责权力,按规则依程序办事。同时,要注意根据具体的承包单位其实际的施工能力尽量即时地给于技术上的支持。把握好既尽责做到位又不“越权干予”。
三、摸索符合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法
怎样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设计方法,实际上是优化设计的问题,本是设计单位为之不断努力的目标。以往有许多情形,现在依然有这样的情况,当工程验收时方方面面提出了许多不满意的“说法”。特别是公司内部的改造修缮工程。
这两年里,作为院设计生产负责人,说实话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每当我听到这样,那样的议论,每当我看到设计人员辛苦工作了不但得不到承认反而心里委屈。我想到自已有责任。我的责任是应该事前估计到可能发生的后果,要求设计人员尽量优选方案,避免人们感观上的“不习惯”,同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解释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地、慎重的“灵活”使用《标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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