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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经营转让合同

2021-05-30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店铺经营范围: 等。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所有人使用人为转让方。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向甲方按月支付租金,月租金为伍仟元,押金按二个月租金计算,押金为壹万元,在本协议到期后无息退还。乙方每月5日交纳当月租金并支付因租赁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管理费、税收等。

  第三条、店铺现有 全部一并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进行清点,目前仓库存货产品: ,型号: ,价值: ,在签订本协议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陆整(小写60000元)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户名: , 卡号: ,开户行: 。

  第六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原为甲方办理,甲方同意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因使用产生营业执照的变更与税收、卫生等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营业执照仅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局检查使用,不得用于经营使用。乙方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乙方受让后只有二年的经营权与租赁权,合同到期后应当无条件搬离甲方的店租并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甲方。如甲方拒绝搬离的,按每日1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拆迁的,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则转让方同意无条件退还转让费叁万元。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损失金额三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一条、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将店铺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提前解除。但是乙方逾期支付费用超过三日的,则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低于壹拾万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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