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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格式

2023-03-19 来源:乌哈旅游

  大理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xx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

  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1万元;

  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

  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 128.331万元;

  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

  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

  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 台,补贴19.305万元;

  7、排灌机械1000台,补贴206.416万元;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

  9、动力机械 716台,补贴3099.07万元;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

  20xx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 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6%,比上年增长 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xx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xx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

  (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

  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

  (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xx县市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

  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

  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xx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

  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xx〕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xx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

  (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三) 20xx年因取消了XX县、XX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

  (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

  建议:

  (一)上级部门将购机补贴工作尽量在春耕生产前启动,实行常态自主购机,更利于加快实施进度。

  (二)加强县市乡(镇)基层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三)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把补贴资金和补贴额度向重点农业领域的设施农业(大棚、滴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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