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合同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分期付款购买车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根据自己的选择在甲方购买 一部,车牌号为: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购买的车辆总价款为 元(含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入户费)。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首付车款 元,余款在两年内付清。
付款期限: 年 月日付款 元; 年 日付款 元; 年 月 日付款 元,并依此付款方式直至付清所有车价款(最后一月以实际余额为准),同时按照月付款数额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第四条:甲方自乙方首付车款后,应向乙方交付所选车辆,并保证乙方交纳养路费后可以直接运营。逾期交付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支付车款10%的违约金,交付车辆手续欠缺影响营运,应赔偿乙方所购车型相同车辆的营运利益。
第五条:乙方应按期支付车价款,并按期交纳车辆检验费、养路费用,逾期支付,应承担拖欠车价款10%的违约金,除客观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外,逾期30日支付车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支付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
第六条:自甲方交付车辆之日起,乙方即取得车辆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合同期内,依法自主经营,自行雇佣司机和随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或车辆损毁、雇佣司机伤亡等事件,与作为车辆出卖方的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各项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内,乙方未交清所有车价款之前,甲方保留该车所有权,乙方不得变卖,抵押,转让车辆。
第八条:合同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取得车辆所有权,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不尽事宜,遵循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