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1条合同期限和效力:
从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如认为不续签聘用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2条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国电供电站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确保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工地至监理站距离的规定,按规范对承包商的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签字,及时提出不合格部分,要求承包商进行纠正,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
4.监督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样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于任何可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确认试验,并敦促承包商整理所有试验记录和报告,并分类归档。
5.对承包商按时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检查。
6.保存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汇报。
7.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
8.对合同期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3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第4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
第5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到期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3.乙方未履行劳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6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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