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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房屋租赁代理协议

2022-10-14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 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为伊奇花园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3、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24个月。自20xx年7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如不在续租,也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充裕的时间联系新的承租人。

  第四条 : 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元整)人民币。

  2、租金每年交纳一次,即每次交纳一年的租金,两年按两次付清。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第一年(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租金,合计:壹万壹仟伍佰元整人民币(¥:11500元整)

  4、第二年(20xx年7月 日至20xx 年7月 日)的租金,合计:壹万壹仟伍佰元整人民币(¥:11500元整),乙方必须在20xx年7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电费、水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公摊电费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垃圾费、公摊电费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一次,其他费用乙方按需要自行购买交纳。

  第六条 : 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及退还方法

  1、为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正常利益不受到侵害,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内设施、电器、家俱使用押金叁仟元整(¥:3000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提供收款收据,退还押金以甲方为乙方开具的押金收据为准。

  3、退还方法:

  (1)、当本合同履行期满,经甲方检查,乙方未给甲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内设施、电器、家俱造成任何破损;或造成破损已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缮,不影响使用的;或已照价赔偿的,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押金(退还金额以甲方为乙方开具的押金收据为准)。

  (2)、当本合同履行期满,经甲方检查,乙方给甲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内设施、电器、家俱造成破损的;或造成破损未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缮,影响使用的;或造成破损未照价赔偿的,甲方将按照破损程度及物品本身价值,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作为修缮、购买被乙方损坏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内设施、电器、家俱的资金。

  (3)、当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押金不足以甲方用来修缮、购买被乙方损坏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内设施、电器、家俱的资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足部分,乙方应该积极支付给甲方,不得拖延。

  第七条 :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 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4、房屋的用途:本租赁房只可作为办公或居住使用,不得作为他用或从事非法活动。

  第八条 : 房屋的出售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确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家庭重大变故或急需使用大额资金等原因可将本房屋出售。

  第九条 :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违反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如有违反,乙方单方面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3、租赁期满前,乙方如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1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6、甲方确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家庭重大变故或急需使用大额资金等原因需将房屋出售,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要在终止合同前30日通知乙方,并将本合同未到期的租金退还乙方,同时补偿乙方500元搬迁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非法定或特别约定的,均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将承担叁仟元整(¥:3000元整)人民币的合同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房内及小区内如发生盗窃、抢劫等各类非法活动甲乙双方自行承担损失;提交公安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到和田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文四页,附件二页共六页,一式二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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