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地、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各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预防学校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抓安全,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的格局。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现与各校及各处室签订“教师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其责任内容如下:
一、各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加强学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本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中心学校各处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校日常事务、文件档案的安全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化解、排查、解决、处理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负责查处发生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教务处主要负责各学校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各学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资料档案;负责教学仪器、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负责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训考试的安全;负责学校作息时间、放假、收假的安排,加强对教师上课(如:迟到、缺席)及值日、值班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电教设备、计算机网络等安全的管理工作。
3、总务处主要负责各学校资金、财产、饮用水、用电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校舍、设备、消防、防雷和新建校舍质量监督等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学生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4、各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各处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责任到各办公室岗位人员。
三、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中心校下发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细则、实施方案,具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主任要落实好每周安全主题教育课,每学期必须拟定专项安全教育教案12课时;每天要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等各项教育;每月对教室的用电、用水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学生各种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尤其是在公路上)追逐打架、不滑栏杆、不做危险游戏等;加强防溺水和雪凝天安全教育等。学生发生任何意外都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给相关学校领导汇报。
四、学校开展大型集会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教师必须对学生安全全面负责。因班主任不到位发生的责任事故,由班主任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五、所有任课教师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学校、任课班级班主任搞好各项安全教育,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实行每天上午、下午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及时与家长、班主任(不是班主任的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及时调查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如果任课教师向班主任及时反映情况,而班主任没有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承担50%责任。
六、教师要按时上课,上课时间内不得离开教室,如因上课不及时或擅自离开教室出现的责任事故,或者上课期间由于任课教师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上课期间回家(学生生病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否则,出现的事故由该教师全部责任。
七、原则上不提倡教师课外在校内为学生进行辅导,凡要求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教师,教师必须至始至终在场。因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补课教师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X年9月6日 至X年7月20日。凡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当、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中心校或上一级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校、签字学校各执一份。
清水铺镇中心校(章) 校长(签字):
小学(章) 校长(签字):
X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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