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实现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和谐,进一步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为重点,强化创业培训,大力培训一批有创业愿望和初创业者,为经济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培训对象及工作目标
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在校中学生均列入培训范围。
完成创业意识培训500人,创业能力培训3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业培训的统筹协调工作。
格里坪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校中学生参加创业意识培训。
区工商局负责组织本年新增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
区就业局负责创业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全区创业培训工作进行细致规划,着力解决创业培训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二)动员招收学员
格里坪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区工商局、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创业培训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把好报名人员初选关,做好培训意向分类统计,并在每季度初上报就业局汇总,以便确定培训项目,联系培训专家和培训基地。
(三)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团队
市定点培训学校加强与街办、社区及相关部门联系,密切协作,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四、目标考核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将创业培训工作统计报表和总结上报至区创建办,年底区创建办将对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各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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