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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合同

2024-05-2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的_______项目名称(下称“项目”)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服务事项

  1、绿化养护范围:

  总体养护范围:_______。

  养护面积:_______平方米。

  坐落位置:_______。

  2、甲方指定的项目范围内绿化养护服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采用包人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垃圾清运的方式提供服务。

  二、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岗位数,每天8小时工作计,安排人员开始进驻甲方现场,因绿化养护的特殊性,受季节及天气影响较大,乙方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养护需求及天气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但全年总计工时数不作调减。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工时不足规定工时的,甲方有权制定相关作业标准、管理制度及评审细则,并依前述标准或细则规定的1至5倍处以违约金,并有权在乙方当季的绿化养护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2、除非双方另行议定,乙方派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3、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甲方制定的相关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4、如有业主对于乙方绿化养护服务人员的表扬(以书面形式为准),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以可查证的具体事件为依据,不包括一般性表扬),在每月费用结算时,给予乙方受表扬员工50元/次的奖励。

  5、乙方应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在绿化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实施专人管理,注重节约用水;经常性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未关闭水龙头或水龙头有滴漏现象而未报修等浪费水资源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事实对乙方处以50元/次的罚金。

  三、绿化养护服务费

  本合同项下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费(含税率为_______%的增值税)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下称“月服务费”)。服务期内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下称“合同总价”)。

  上述绿化养护服务费单价包死,根据月服务费计算出的合同总价总价包干,已包含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税金、工具费、材料费、服装费、车辆使用费、油费、垃圾清运及处理费(含政府主管部门征收的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乙方应于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季度之绿化养护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

  如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发票开具

  (1)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_______发票:①专用;②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且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3)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并提供指定地点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如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使用范围不可超出上述场地原占地范围。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绿化,对破坏小区绿化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绿化养护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工作。

  5、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6、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材料和用品进行使用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合格证、农药保质期、工具质量等,确保乙方提供材料合格。对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标准的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定期对乙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分。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养护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小区之工作人员。甲方按实际需要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甲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应予以处理、更换。

  2、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岗位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乙方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应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养护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处理甲方及业主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乙方人员调整(包括入职、离职、调动)应在当天通知甲方,并保留记录。

  3、乙方应在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养护服务人员岗位分配及值班安排表,如有调整,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应在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接受甲方关于绿化养护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绿化养护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得执行。

  5、每月若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在当月绿化养护服务费中按每发生一次扣除绿化养护服务费500元进行扣除。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养护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每季度至少一次指派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到项目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每半年至少一次指派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至甲方与项目经理、品质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及管理层沟通,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乙方应与其派出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合同关系;负责承担乙方员工的社会保险、工资及其他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全面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及其人员绿化养护中造成第三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涉及伤亡的,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养护服务涉及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绿化工具及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统一存放于指定的干燥场地,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标识清楚,存放不能有碍观瞻。

  9、乙方派驻甲方人员须在甲方统一办理外来人员出入手续,向甲方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乙方人员在项目工作时间内须统一穿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着装干净整洁,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提供服务时,不得翻阅、查看甲方资料,不得向外透露甲方业务信息等保密信息。

  11、乙方派驻人员在乙方主管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和整改要求。

  12、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养护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养护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检查结果计入乙方月度评估。

  14、乙方派驻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项目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15、养护期间,带有噪音作业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养护不得产生噪音。

  16、乙方在甲方养护场地内,不得私自外接业主庭院绿化养护业务,如业主庭院绿化需要委托养护,必须由甲方出面承接,甲方有权委托乙方或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养护。

  17、乙方需按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农药、杀虫剂等化学药品,不得污染小区空气、水源等。在养护工作中,涉及影响业主生活及污染水源等项目,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负面影响及投诉。割剪草坪或药物消杀等,应避开节假日。绿化后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药物使用造成的所有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8、未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不能改变原有环境景观设计。

  19、乙方在进行养护登高作业、喷洒药水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培训记录,同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做好安全教育及防护工作,决不允许进行作业。

  20、乙方在绿化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拖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并承担垃圾外运及处理的相关费用。

  21、合同期内,乙方除承担养护责任外,同时有义务维护绿化的完好性,如因人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绿化破坏残缺,乙方应及时修复。

  22、乙方根据项目绿化特点,结合重大节日气氛渲染要求,每季度为本项目布置各色草花_______平方米。

  七、服务期

  1、本合同项下服务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期间甲方与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应按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调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前三个月为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内若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试用期内按考评结果支付实际费用。

  、违约责任

  1、服务试用期过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对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没有法定或约定理由、连续两季度未能按时支付月服务费且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20%的违约金。因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付款违约期间定期作业未实施责任;为免疑问日常养护不在前述免责范围。受甲方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绿化养护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日常养护质量除外)。

  3、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不可抗力、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导致绿化环境污损的除外。

  (2)若本项目绿化养护在省、市、国家绿化检查中不达标,或因绿化养护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服务费之50%,第二次发生除扣除一个月服务费50%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每月评估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实际到岗人员数等作为评估依据,不合格项包括轻微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乙方每周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3个/万平米,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10个/万平米;每周严重不合格项限额为5万平米以下1个,5至10万平米2个,10万平米以上4个,每月严重不合格项限额为5万平米以下3个,5至10万平米8个,10万平米以上16个。每季度累计轻微不合格达到27个/万平米或严重不合格达到5万平米以下7个,5至10万平米20个,10万平米以上45个,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乙方应在发生当日起撤换该员工,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5000元/人次,多人参与,以此类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或受损,灌木七日内予以更换、乔木二十日内予以更换,如未及时更换,每延长一天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苗木恢复原样;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未按计划执行《年度养护工作计划》进行养护,甲方有权扣除100—500元/次,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小区原景观设计、移植苗木或调换品种,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绿化养护费3000元/次作为违约金,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员工安全教育

  乙方确保安全工作作业,并加强员工自身安全管理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同时要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合理的职业安全管理建议,乙方应积极整改到位。如因乙方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加强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作业人员在进行绿化高空作业时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坠下。

  2、如遇酷暑、寒冬、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作业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身体受到伤害。

  3、在汽车道、车辆出入口处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身体受到伤害。

  4、在小区工程现场作业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空中坠物、扎脚等情况。

  5、绿化死角或绿化密集地点作业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毒虫、蛇咬伤等情况。

  、履约担保

  1、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纳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不计息退还。

  2、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绿化养护服务转包或分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被扣除违约金后,如剩余履约保证金低于本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0%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养护费用按同等单价增加/减少。

  2、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3、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如加固防护架、修剪道旁树等),甲方对乙方的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4、乙方同意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无偿提供8小时/月·万平方米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动安排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业主家中发生突发事件、传统节日来临时小区布置以及服务中心临时性协助等情况下的工作)。

  5、合同期内,因甲方现场实际需要而增加苗木或其他小品,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施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报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另行计算并签订相关协议,施工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5%结算价款,养护期届满、甲方验收合格付清。

  十二、业务联系人信息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2)乙方对接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等。

  4、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5、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生效附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同等效力。

  附件:《年度养护工作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绿化养护服务合同签章页)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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