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服饰广场____
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交店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市场管理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于年____月____日预付转让定金元,在店铺正式交接之前,如乙方反悔,则不得讨回定金,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反悔,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3倍定金(元)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二方各执一份,自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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