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沭阳如东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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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联络人:
乙方:沭阳仁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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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甲乙双方将视对方为重要合作伙伴,双方将在合作期限内,利用双方现有资源,进行合作,达成共赢。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战协议:
学校和医院合作,甲方:学校 乙方:医院
一、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导致协议终止,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三、协议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视同续签一年,依次顺延。
任何一方应在发现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及时通知对方,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违约提醒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的,守约方可通过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a、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
b、协议双方任何一方失去法人资格;
c、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四、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五、其他条款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完全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自始无约束力。该无效条款的确认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因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无效,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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