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招聘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全县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通过全省统考招聘录用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含特岗教师),通过自主招聘录用的高中教师,录用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录用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4日至25日,参训人员于8月23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翠微剧院、宁中、二中、教育局等(具体见课程表)。报到地点:宁都一小。
三、培训内容
教师的自我成长与发展提高、教研训一体化操作模式、教学常规、班主任常规工作等。
四、培训经费
由县教育局统筹解决租用场地费、聘请专家费及其它工作所需费用,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自己解决。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不准请假,未经局领导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者,或擅自中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2.培训期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联系人:何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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