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保证严格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证本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将易制毒化学品全部按合法用途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非法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我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及本人)自愿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