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研究院财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按要求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快报、行业报表;组织研究院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对外报送或发布财务信息。
2、筹集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和基本建设活动所需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资金需求;监控资金使用,编制资金报表,定期对资金运营能力和债权债务控制进行分析,防范财务资金运营风险;负责研究院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收缴研究院产权收益。
3、制订研究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统一调配财务资源;组织研究院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编制财务预算报告,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各预算责任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全面预算管控体系下,归集各项费用支出,监督成本开支范围,审核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实行科研项目单项核算,监管科技资金使用过程,准确反映科技投入与产出;组织研究院有关科研成果、专利专有产品或代理产品的成本核算,为市场营销工作提供成本数据。
5、负责研究院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税务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研究院税务培训,提供税务管理及咨询服务;对研究院经营决策提出税务风险防控建议。
6、检查监督研究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防止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财务管理失控事件。
7、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8、指导和管理研究院所属单位的相关工作。
9、完成本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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