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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