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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2020-08-01 来源:乌哈旅游

  一. 目的:

  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并有效地管理好阅览室的图书。

  二. 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 管理规定:

  3.1阅览室书籍只限本公司员工阅读,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3.2借书在阅览室管理员处登记,不等记者扣罚5元. 在离职时所借图书及时退还,若遗失无法退还所借图书时,从薪资中按图书定价3倍赔偿。

  3.3借书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00,下午 3:00-10:00

  周六、周日: 全天开放

  借书一次只限借一本,且期限为三天,如超出三天还未还则一天罚2元,超出一星期未还则视同丢失处理,如书籍被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照原价的3倍赔偿.书在一星期未看完可再续借一次,时间为三天,续借手续与借书手续类同。

  3.4阅读者进入阅览室时,必须在阅览室管理员处进行阅览登记 ,阅读者需爱惜书籍,,凡有损坏遗失照原价3倍赔偿。

  3.5员工进入阅览室时应保持衣着整齐,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违者,扣罚20元。(饮用水除外)

  3.6入座时,将椅子轻拿轻放,并归位。

  3.7凡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第一次取消1个月的阅览资格,第二次取消3个月,第三次违反取消6个月阅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0—200元的罚款。

  四.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实施,修废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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